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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2024-03-01 06:35:44 商丘网-京九晚报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2月29日,商丘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自2月29日开始,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黄牌),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允许在城市道路通行。

2月29日起,其他黄牌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