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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典型案例树立根治欠薪的“维权风向标”

2024-01-29 02:30:01 来源:商丘日报

  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1月25日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明晰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强调多措并举,建立根治欠薪“快车道”,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春节前夕正是各类欠薪纠纷的高发期、集中暴露期,也是劳动者讨薪维权的关键期和有关部门处理欠薪纠纷的攻坚期。在这一时间节点,最高法等三部门联合发布13起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释放出清晰强烈的信号,对引领劳动者选择维权路径,指导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欠薪治理机制的作用,依法用足用好欠薪治理的“十八般兵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3个案例,案情各不相同,相关部门的处理机制和措施也各不相同,但结果却具有趋同性,劳动者的维权诉求都得到了支持和满足。这些案例涉及多个欠薪治理责任单位,涉及工会参与调解协商、行政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司法等多种手段,既有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会等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案例,又有诉调对接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会积极协调检察机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的案例、基层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调解的案例、工会12351服务职工热线派转督办的案例。这些案例体现了欠薪治理路径和措施的多元化,体现了多主体参与的欠薪治理合力和效能。案例传递出的信息是:治理欠薪,很多路都行得通,很多部门都有责任,都应该努力,也都能取得成效。

  案例进一步明晰了裁审规则,既在个案中起到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又对法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劳动者等具有共性的示范、指引、教育作用。比如,针对劳动者证据收集能力较弱、留存证据意识不足等情况,明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负有举证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调取的证据可作为仲裁证据使用规则;明确用人单位变更工资支付方式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确立线上加班费认定规则;明晰建设领域欠薪清偿责任主体,在卢某诉刘某、某建设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判令承包劳务项目的个人和出借资质、允许“挂靠”的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责任。这些规则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和维权压力,创新了维权办案联动模式,有助于提升维权效率,促进维权公平,倒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规范参与建设活动。

  案例坚持“快”字当头,顺应了劳动者快维权、快讨薪的需求。比如,王某等114名农民工诉余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20天内全部执行完毕;尹某等10人诉某单位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支付令、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颜某等11名农民工欠薪纠纷案中,工会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调解,快速化解纠纷;李某等48人诉某制造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通过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快速裁决案件,及时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欠薪纠纷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快速实现维权诉求是所有劳动者的共同目标。相关维权责任主体想劳动者之所想,急劳动者之所急,办劳动者之所需,不断拓展维权绿色通道,充分运用智慧系统,探索维权捷径,压缩办案时间,提升维权效率,建立了根治欠薪的“快车道”。

  欠薪纠纷无小事。典型案例树立了根治欠薪的“维权风向标”,给所有欠薪治理责任主体都打了个样。期待相关欠薪治理责任主体都能从三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学到根治欠薪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以及好机制、好措施、好思路、好经验,为治理欠薪,为维护劳动者薪酬权益,校正方向,注入更强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