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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实录(二)

2022-01-06 01:00:00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兴中:

限于经济发展原因,我市是传统的劳动力输出大市,本地企业理应不会出现“用工难”问题,但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普遍反映“招工难”。请问市人社局,将采取哪些措施破解这种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冰:

我市常住人口781万人,适龄劳动力441.8万人。由于我市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出务工人员常年保持在240万人以上,加上互联网从业、快递业、灵活就业等新的就业渠道分流,进一步缩小了市内企业求职总量。同时,随着我国20世纪60年代初生育高峰期人口正在退出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总量进一步减少。加上我市与发达地区相比,薪酬待遇偏低,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稳岗率有待加强。此外,我市在公共就业服务与综合保障方面存在短板,人岗适时匹配度不高。上述多重因素叠加,造成我市招工难问题凸现。

下一步,全市人社系统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围绕我市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产业倍增计划”实际需求,积极实施“百万回归工程”,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商丘高地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工作。以清单推进、组合支撑、同步保障、对应服务为重点,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强化用工招聘服务,及时发布紧缺用工企业岗位信息,广泛开展“助企用工”系列专项服务,针对性组织异地对口招聘,发挥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全面开展企业用工调剂,切实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着力强化技能培训,加快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保障服务功能,在人力、智力、能力三方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班志立:

据河南省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反映和执法检查发现,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有待增强,政务服务线上办事平台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数据推送壁垒大、缺少人性化交互性的政务服务功能等问题。请问市大数据局,针对这些问题开展了哪些工作,将采取哪些措施以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李志峰:

围绕“打破数据壁垒,打通信息孤岛”,不断强化数据支撑作用,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添动力。

一是围绕“聚”字下功夫,建立数据归集管理机制,数据归集效能全省领先。成立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数据依法归集,推动数据归集标准化法治化,确保数据归集安全、及时、鲜活。编制并形成了2975条数据资源目录,归集了3420类13.8亿条政务数据。

二是围绕“通”字做文章,建立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便捷高效。打造了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基础数据共享库,汇入数据2715类12亿条。积极推动35个部门的政务信息化系统迁移上云。建立数据按需共享机制,开发接口147个,累计调用数据1.87亿次。

三是围绕“用”字求实效,完善线上政务服务机制,实现政务服务效率持续提升。打造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商丘便民网APP,优化“豫事办”APP商丘分厅。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减少审批事项和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推进“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率达99.9%,2021年全市办件量398万件。

但是还存在着创新能力不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效能需逐步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一是夯实基础。完善政务服务网平台功能,推进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打通数据堵点、难点,不断提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二是拓展功能。加强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推动更多的政务事项接入PC端、移动端、窗口端,逐步实现政务事项办理“零跑动”“居家办”“就近办”“掌上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创新发展。以信息化项目为抓手,编制好我市数字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运行和服务智能化,为企业和群众创造优良的办事创业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廷显:

《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22条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罚款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和法定程序实施,不得未经法定程序实施罚款或者不按照标准随意实施罚款;对市场主体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罚款;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免除罚款。严禁随意执法对市场主体实施罚款。在开展的执法检查中,部分企业反映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标准不规范等现象,同时存在随意罚款、以罚代管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对此,请问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规范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中须:

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年度执法计划,年度执法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二、在处罚问题的理解上会有一定的不一致,我们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注重问题整改、慎重处罚、从轻处罚。

三、今年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60余个,要求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0多项,确实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其中绝大部分是督促指导检查,而不是执法检查。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案件经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出具律师函后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决定。

五、注重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开展各类学习活动4894场,各类宣讲活动833场,累计参与20万人次,组织观看学习电视专题片2201场;定期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指导企业做好风险研判和管控工作;对全市市属以上企业开展集体行政指导。

六、下一步措施。(一)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队伍不正规的问题。(三)科学编制2022年度执法计划,实施分类分级执法,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及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四)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五)加强执法工作指导。以上率下、以上带下、共同提高,推动形成全市执法工作一盘棋。(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大众提高安全意识。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发科:

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双流程”并联审批模式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但是从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和具体实践看,办理时间和办理成本与先进地市相比仍有差距。请问市住建局,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确保改革成效落到实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启峰:

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等28家市直单位,大力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批时长较改革前大幅缩短,以工业类项目全流程审批为例,其审批时间从400多天压缩到35个工作日。但正如张发科委员所言,同时我们也已经认识到,我市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备案审批、证照核发类的审批服务事项时间较短,其他类的审批服务事项明显偏长;申请材料数量合计77件,仍然较多,需要市住建局会同有关单位合力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减少企业成本。

流程再优化。进一步压减合并审批环节,能够合并的审批事项合并办理,能够调整为内部流转事项的由牵头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细化项目分类制定审批流程,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保障房安置房审批流程及实施细则,市城管局牵头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审批流程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压缩材料清单,能取消的取消、能简化的简化。力争各事项审批办理时间再压缩40%以上。

平台再升级。升级审批模式,各审批部门对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核查,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审批,企业不再提交书面材料,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升级数据共享。将现有与审批服务有关的网上平台全部打通,企业不再多头报材料,审批不再多头报结果。升级便民措施。市并联审批平台上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各审批部门将本部门涉及工程审批方面的政策(包括国家、省及市级)统一汇总,方便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流程。

成本再降低。由财政牵头,积极向市政府报告,制定得力措施,采用多种形式降低费用标准,争取建设单位办理成本再降低30%以上。由住建牵头,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等相关审批事项“上网”,降低企业办事时间与所耗成本。

模式再完善。加强工业类项目生成前期策划,同步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及各行政审批事项的模拟化审查,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后,即日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事项,努力实现“拿地即开工”。

辅导再加强。针对企业“不会办、办不好”的问题,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开展联合辅导,做到“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针对综合窗口人员“业务不熟、解释不清”的问题,全面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建立常见问题的标准化答复、疑难问题的精准化解惑两个清单。

改革再攻坚。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改革为试点,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既可以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 正负零以上”三个阶段分别申请,也可以按“正负零以上、正负零以下”两个阶段分别申请,还可以一次申请完整体施工许可,从根本上提高审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