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校园 护航成长 ——梁园区人民检察院“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侧记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丁 红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9-09-26 00:55

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萌为小学生介绍检察院的职能,并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区第一小学举办“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启动仪式,并拟定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为期半年的巡讲活动。

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万千家庭利益,事关社会民生大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依法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梁园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开展“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用实际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初心:一份沉甸甸的巡讲时间表

孙亚敏,梁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名女检察官,也是该院“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具体负责人,多次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被评为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宣讲员。

她向记者出示一份全区巡讲时间表。在这份时间表上,密密麻麻排满开展巡讲的学校、时间、地点等。记者发现,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该院法律宣讲团到2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每星期平均3场次。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自上而下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初心、初衷。”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萌告诉记者。

今年,省市区先后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省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河南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作为区“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梁园区人民检察院严格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报送了《关于“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工作方案》,区委书记薛凤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光勋批示肯定。

该院专门成立“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萌担任领导组组长,通过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宣讲时限等,为“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打牢组织保障。

5月29日,他们在梁园区新区第一小学举办了“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启动仪式,并拟定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为期半年巡讲活动。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个乡(镇、街道)、20家“校园及周边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4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责任:一张邀请宣讲预约清单

“同志,我是某某学校的,你们能去我们学校为我们宣讲吗?”

“我是某某学校的,我能提前排号预约吗……”

“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启动仪式刚结束,该院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尚未离开活动现场,十余名学校负责人就主动沟通交流,邀请该院“法律宣讲团”到学校开展法律宣讲,工作人员逐个记录,并制作一张邀请宣讲预约清单。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各政法机关每年都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以往的活动中,传统模式是单纯说教,一张桌子、一个人,加之法律术语苦涩难懂,广大学生往往提不起兴趣,听不进去,法治教育起不到实实在在的效果。针对这一问题,该院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学生所想、学校所盼,根据年龄阶段的不同分别确定巡讲内容,采取以案释法、情景剧、微电影等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多种形式,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积极性,促使广大学生愿听、爱听并积极参与,进而入脑入心。比如,该院以《大雄的故事》为题,将大家熟知的动画片《哆啦A梦》搬上了舞台。

“秘密不要藏心里,快乐成长要牢记,生命安全是第一,勇敢说‘不’做自己!”通过动画片形式,演绎了主人翁大雄在学校内被同学胖虎等人欺负,最后在家长、老师及同学们的帮助下,奋力反抗,成功化解一次次危机的故事,进一步告诉广大师生“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又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危害”。通过耳熟能详的动画片人物演绎,让法治宣讲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

同时,该院组织干警自编自演系列情景剧《豆豆的故事》,用鲜活的事例告诉女学生如何预防遭受性侵害,在面对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等。

“对于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话题,我们很多老师不好意思讲,学生这方面的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检察官的宣讲更有说服力,更容易让孩子接受,也让学生们明白了遇到这种情况后如何应对,如何来保护自己。”市前进小学一位老师说。

目前,该院先后走进了商丘市民二小学、前进小学、第六中学、第一回族小学等学校开展法律宣讲,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好评。

担当:一份不起眼的不诉决定书

“谢谢您,检察官,是你们挽救了我的孩子!”当某中学学生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签收不起诉决定书时,握着承办该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近日,该院依法对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以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办理该案时,该院本着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原则,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针对该案如何定性问题,逐级向市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汇报,后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该案以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之所以愿意和你家调解,不是因为那几个钱,是因为检察官的行为感动了我们。”在双方当事人签署谅解书时,一位当事人母亲对另一方当事人父亲说。

在办理该案时,该案承办人先后十余次与双方当事人谈心聊天,开展释法说理,并深入双方当事人家庭,与当事人及其亲属谈心聊天,讲解法律知识,阐明校园暴力对孩子未来的影响。此外,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针对两名被害人家庭困难,无力医治病情,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一系列行为感动了双方当事人,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使命:一份特别的检察建议书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要求教育部在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教职员队伍管理、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方面,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有效防止校园安全问题发生,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到位,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要在解决个案具体问题基础上,注重总结分析一类问题,通过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力争让一份检察建议堵塞多个漏洞,解决一批问题,促成一些部门和领域的行为更加规范。”孟萌对记者说。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与区教育体育局沟通协商,依法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并利用全区教育系统全体会议,指派专人解读“一号检察建议”。区教育体育局依照“一号检察建议”,先后建立完善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严格队伍管理、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四项举措,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

同时,该院与区教育体育局建立精准帮扶制度,以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以及出现过校园欺凌、学生受侵害案件、校园安全问题的学校、区域为重点,选派1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

在认真开展法律宣讲的同时,该院还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周边居民等参加,深入调研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安全等问题,及时发现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周边治安状况,报请区委政法委,与公安、法院、司法、教体、团委、妇联等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共同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把宣讲的重点放在广大农村、郊区学校,把法律送到广大乡村、社区、企业,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该院主管副检察长赵秋雷说。

功不唐捐,玉汝于成。辛勤的汗水浇灌出绚丽的荣誉之花。近年来,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帮教基地”“全市青少年维权岗”“全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两名未检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治宣讲员”;1名干警多次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类法治宣讲活动,因表现突出,省人民检察院致函表示感谢。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近年来,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梁园区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先后21次批示肯定检察工作,26个集体、97人次荣获市级以上表彰;梁园区委专门下发《关于向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一系列成绩、荣誉,提振了士气,鼓舞了干劲,树立了信心,展示了形象。

孟萌信心满满地表示:“对于新时代检察工作,我们将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立足‘司法办案、诉讼监督、犯罪预防’三项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在校未成年人犯罪,联合公安、教体、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及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校园欺凌整治监督等专项治理,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持续巩固已有创新成果,进一步完善原有涉罪未成年人三类阳光帮教基地、异地帮教、阳光志愿者团队、心理咨询室等,进一步做强做大全市首创阳光驿站未检工作室,使之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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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 00:55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丁 红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萌为小学生介绍检察院的职能,并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区第一小学举办“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启动仪式,并拟定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为期半年的巡讲活动。

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万千家庭利益,事关社会民生大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依法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梁园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开展“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用实际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初心:一份沉甸甸的巡讲时间表

孙亚敏,梁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名女检察官,也是该院“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具体负责人,多次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被评为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宣讲员。

她向记者出示一份全区巡讲时间表。在这份时间表上,密密麻麻排满开展巡讲的学校、时间、地点等。记者发现,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该院法律宣讲团到2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每星期平均3场次。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自上而下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初心、初衷。”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萌告诉记者。

今年,省市区先后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省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河南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作为区“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梁园区人民检察院严格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报送了《关于“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工作方案》,区委书记薛凤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光勋批示肯定。

该院专门成立“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萌担任领导组组长,通过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宣讲时限等,为“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打牢组织保障。

5月29日,他们在梁园区新区第一小学举办了“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启动仪式,并拟定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为期半年巡讲活动。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个乡(镇、街道)、20家“校园及周边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4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责任:一张邀请宣讲预约清单

“同志,我是某某学校的,你们能去我们学校为我们宣讲吗?”

“我是某某学校的,我能提前排号预约吗……”

“送法进校园”全区巡讲启动仪式刚结束,该院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尚未离开活动现场,十余名学校负责人就主动沟通交流,邀请该院“法律宣讲团”到学校开展法律宣讲,工作人员逐个记录,并制作一张邀请宣讲预约清单。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各政法机关每年都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以往的活动中,传统模式是单纯说教,一张桌子、一个人,加之法律术语苦涩难懂,广大学生往往提不起兴趣,听不进去,法治教育起不到实实在在的效果。针对这一问题,该院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学生所想、学校所盼,根据年龄阶段的不同分别确定巡讲内容,采取以案释法、情景剧、微电影等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多种形式,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积极性,促使广大学生愿听、爱听并积极参与,进而入脑入心。比如,该院以《大雄的故事》为题,将大家熟知的动画片《哆啦A梦》搬上了舞台。

“秘密不要藏心里,快乐成长要牢记,生命安全是第一,勇敢说‘不’做自己!”通过动画片形式,演绎了主人翁大雄在学校内被同学胖虎等人欺负,最后在家长、老师及同学们的帮助下,奋力反抗,成功化解一次次危机的故事,进一步告诉广大师生“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又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危害”。通过耳熟能详的动画片人物演绎,让法治宣讲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

同时,该院组织干警自编自演系列情景剧《豆豆的故事》,用鲜活的事例告诉女学生如何预防遭受性侵害,在面对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等。

“对于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话题,我们很多老师不好意思讲,学生这方面的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检察官的宣讲更有说服力,更容易让孩子接受,也让学生们明白了遇到这种情况后如何应对,如何来保护自己。”市前进小学一位老师说。

目前,该院先后走进了商丘市民二小学、前进小学、第六中学、第一回族小学等学校开展法律宣讲,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好评。

担当:一份不起眼的不诉决定书

“谢谢您,检察官,是你们挽救了我的孩子!”当某中学学生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签收不起诉决定书时,握着承办该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近日,该院依法对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以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办理该案时,该院本着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原则,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针对该案如何定性问题,逐级向市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汇报,后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该案以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之所以愿意和你家调解,不是因为那几个钱,是因为检察官的行为感动了我们。”在双方当事人签署谅解书时,一位当事人母亲对另一方当事人父亲说。

在办理该案时,该案承办人先后十余次与双方当事人谈心聊天,开展释法说理,并深入双方当事人家庭,与当事人及其亲属谈心聊天,讲解法律知识,阐明校园暴力对孩子未来的影响。此外,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针对两名被害人家庭困难,无力医治病情,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一系列行为感动了双方当事人,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使命:一份特别的检察建议书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要求教育部在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教职员队伍管理、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方面,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有效防止校园安全问题发生,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到位,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要在解决个案具体问题基础上,注重总结分析一类问题,通过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力争让一份检察建议堵塞多个漏洞,解决一批问题,促成一些部门和领域的行为更加规范。”孟萌对记者说。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与区教育体育局沟通协商,依法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并利用全区教育系统全体会议,指派专人解读“一号检察建议”。区教育体育局依照“一号检察建议”,先后建立完善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严格队伍管理、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四项举措,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

同时,该院与区教育体育局建立精准帮扶制度,以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以及出现过校园欺凌、学生受侵害案件、校园安全问题的学校、区域为重点,选派1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

在认真开展法律宣讲的同时,该院还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周边居民等参加,深入调研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安全等问题,及时发现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周边治安状况,报请区委政法委,与公安、法院、司法、教体、团委、妇联等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共同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把宣讲的重点放在广大农村、郊区学校,把法律送到广大乡村、社区、企业,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该院主管副检察长赵秋雷说。

功不唐捐,玉汝于成。辛勤的汗水浇灌出绚丽的荣誉之花。近年来,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帮教基地”“全市青少年维权岗”“全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两名未检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治宣讲员”;1名干警多次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类法治宣讲活动,因表现突出,省人民检察院致函表示感谢。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近年来,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梁园区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先后21次批示肯定检察工作,26个集体、97人次荣获市级以上表彰;梁园区委专门下发《关于向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一系列成绩、荣誉,提振了士气,鼓舞了干劲,树立了信心,展示了形象。

孟萌信心满满地表示:“对于新时代检察工作,我们将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立足‘司法办案、诉讼监督、犯罪预防’三项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在校未成年人犯罪,联合公安、教体、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及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校园欺凌整治监督等专项治理,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持续巩固已有创新成果,进一步完善原有涉罪未成年人三类阳光帮教基地、异地帮教、阳光志愿者团队、心理咨询室等,进一步做强做大全市首创阳光驿站未检工作室,使之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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