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点睛之笔”

—写在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五周年之际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梁晓晨 通讯员 边丽娜 孙速启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9-03-20 07:05

201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时,对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到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情况。

2017年,宁陵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作为河南唯一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2019年3月18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家事法庭成立5周年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一份成绩单。

家事法庭审判台上,原来冷冰冰的原被告桌签,变成了“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称谓。

家事审判法官开展“拉家常”式调解,并整合民间、行政等力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

家事法官走上街头,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宁陵县第二届桃花节上,家事法官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景区、进桃园”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家事法官深入案件当事人家中回访,并征求当事人对家事法庭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核心提示

  2014年3月1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立足本地司法特点、区域文化传统和维护家庭关系的实际需要,积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在全省成立首个家事法庭。

  家事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化解家事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了基层法院全新的审判和调解模式,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成为宁陵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点睛之笔”:

  5年来,该院家事法庭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3200余件,调撤率75%以上,服判息诉率95%以上,有力地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并成功助推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助推宁陵县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用“爱的审判”留住家的温馨

  一直以来,庄重威严是不少人对法庭的刻板印象,然而设在宁陵县人民法院一楼的家事审判区,却给人不一样的体验。

  这里不设审判台,没有原被告席位,沙发、茶水、绿色植物……“客厅家居式”的布置,处处凸显浓厚的家庭温馨格调。

  家事审判区设置有“一庭四室一所一站一廊”,即圆桌家事审判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儿童观察室、心理辅导室、调解茶室、反家暴临时庇护所、校外心里辅导站、亲情文化长廊。

  亲情文化走廊的内容设计上,家事法官通过结合审判实践,总结案件类型,以贴近群众生活的文字图画呈现“父母恩”、“夫妻规”、“手足情”等部分内容,无不向当事人展示了“诚、礼、和、孝”的传统道德伦理。

  “在圆桌家事审判法庭里,用‘丈夫’‘妻子’等台签取代‘原告’‘被告’台签,将法庭的严肃性和家庭的温馨气氛有机结合,能缓解当事人紧张和对立情绪。”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说。

  “我平时也不愿意向亲朋好友说,这事只能闷在心里,逼急了只好来离婚。可是到了法院,经过法官的劝说,我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身处温馨的“会客厅”,看着结婚时甜蜜的照片,听着法官“拉家常式”的调解,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宁陵县城关镇居民王某娟不由得抹起了眼泪。

  温馨的环境,让夫妻俩忘却身处法庭。其实,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为一些小事女方就想离婚。当王某娟见到亲如自家姐妹的女法官时,像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娘家人。

  经过家事审判法官与夫妻双方深入交流,王某娟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随后,法官陈兰芝递给她一套“宁陵县人民法院诉前夫妻情感测试题”。

  这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专门为前来起诉离婚的夫妇准备的“私人订制”。这套测试题共30题,全部为选择题,每道题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分值,测试内容涉及“是否有共同爱好”“是否经常沟通”等夫妻生活中具体的小事。

  陈兰芝说:“测试成绩51分到80分,表明夫妻关系较理想,生活中产生的一些摩擦需要经常沟通;80分以上表明夫妻关系很理想,产生的离婚念头可能是一时冲动的想法……”

  测试结果出来,王某娟的分数为67分。接着,陈兰芝因势利导,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句句说到了她的心坎上。

  开完庭一周后,妻子拿着丈夫送的玫瑰花,两人手挽手离开了法庭。

  像王某娟一样,有很多当事人夫妻经过“第一关”后,就再也没来过法院。

  “离婚诉讼冷静期”“诉讼前夫妻情感测试”“不利人群隔离规则”,都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时,创造出来的新名词。

  2017年11月21日,一对闹离婚的老年夫妻来到家事法庭。老两口都是六十多岁的留守老人,妻子以丈夫不关心自己、整天爱骂人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老伴离婚。

  在案件庭前调解时,法官察觉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多次闹矛盾皆因沟通不当导致,遂劝导双方珍惜婚姻、珍惜家庭、珍惜亲情,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给双方两个星期的冷静期,让他们认真思考,理智对待婚姻。

  两个星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一次,双方态度有了明显的缓和。在温馨舒适的家事调解室中,法官耐心劝说两位老人,应为自己的子孙树立榜样,让孩子安心在外打工,平时多沟通,消除积怨与仇恨,引导双方共同维护和睦团结的家庭。

  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协调,最终男方承诺以后一定关爱妻子,有事多和妻子商量。妻子也原谅了丈夫,两人和好如初。

  维护当事人的亲情,法官需要倾注的是真情,营造的是温情,用“爱的审判”留住家的温馨。在采访中,法官向记者讲述了无数法官故事。娓娓道来的语言,成为法庭“好声音”,悦耳、动听,又让人动容。

  2016年3月,留守妇女许某怀疑在外务工的丈夫感情不忠提出离婚,一到法院便大哭大闹。然而当眼前出现的全是清一色的女法官时,她立刻像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姐妹,情绪逐渐稳定。

  有着10年婚姻案件审判经验的李文郁法官,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疏忽对女方感情联络的做法提出批评教育。最终,许某主动撤回了离婚诉讼,动情地说:“是李法官挽救了俺这个家庭!”

  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2013年9月,时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的王宏伟调任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经过深入调研,王宏伟发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矛盾也越发凸显,赡养、抚养、家暴等问题逐渐增多。

  在采访中,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马国强告诉记者,近几年来,该院每年受理的2000多起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占35%以上,且有不断攀升之势。

  每一起家事纠纷,对家庭来说都是幸福的杀手。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此类案件进入法院前,易引发家族间冲突,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

  针对类似案件,如何创新审判理念,缓解诉讼双方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如何担当起化解家事矛盾的重担,成了当时法院亟待破解的难题。

  “清官难断家务事”。对此,王宏伟忧心忡忡:“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决不能完全按照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理念和方式审理家事案件。”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政策研究、新闻宣传的法官,他很快找到了破解难题的关键:将家事案件从原有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摸索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以小和谐推动大和谐。这是“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关键所在,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最美元素”。

  于是,家事法庭应运而生。

  2014年3月17日,在王宏伟的倡导下,宁陵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十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

  选择什么样的法官审理家事案件,成为家事法庭的核心和关键。院党组研究决定,家事法庭的法官要全部从女法官中选拔,并坚持“三不选”原则,即没有结婚的法官不选、离过婚的法官不选、35岁以下的法官不选。这些法官不仅要细心、耐心、沟通能力强,同时要有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及生活阅历丰富、熟悉乡情民俗、擅长人际沟通、办案耐心细致、审判经验丰富等特点。

  经过层层筛选,4名社会生活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走马上任,着力打造“家庭式”审判庭。

  这个“家庭式”的审判庭有“七变”,其核心是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审判台之变:审判庭采取“圆桌式”“会客式”场景布置,代替传统的审判台,法官走下审判台,与诉讼参与人围坐一周;

  法庭环境之变:家事法庭是装饰一新的会客式审判庭,沙发、茶几、盆栽、摇篮及悬挂的以“和”为主题的图画等设施井井有条。审判庭四壁,悬挂了“家和万事兴”匾额及法官亲手制作并签名的千纸鹤、风铃,绘制了“幸福一家人”壁画等,“和”的理念就通过这个“会客厅”式的家事审判庭传递开来;

  原被告称谓之变:审判台上,原来冷冰冰的原被告桌签,变成了“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称谓,小细节营造了温馨的亲情氛围,让当事人感觉“到了法庭像到了家”;

  配套设置之变: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儿童观察室、心理咨询室、社会介入工作室、家事调解室、亲情文化课堂等场所,通过有效物理隔离,稳控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处处展现着亲和温馨的家庭氛围;

  审判方式之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灵活运用“五步亲情弥合法”“拉家常式”调解法及“法官+”社会介入工作室等审判方式,通过设置“离婚诉讼冷静期”“家事调解前置”,建立“夫妻感情测试”机制,提高“分道扬镳”的门槛;

  审判文化之变:借力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孝、礼、让、德亲情文化长廊,唤醒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打造一个“法官和蔼、法庭温馨、审判平和”的专业化审判模式,“举案齐眉”“家和万事兴”“二十四孝”等众多警句和故事,通过亲情文化图片、书籍、影视短片等向当事人展现;

  调解方式之变:家事审判法官开展“拉家常式”调解,整合民间、行政等力量,与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聘请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庭前、庭中、庭后教育感化,还家庭以和睦、当事人以和谐、青少年以健康成长。

  “感谢家事法官的良苦用心,我一定要改掉自己的这种急脾气……”走出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宋某,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最终冷静了下来,主动撤回了起诉。

  这是经常发生在该院家事审判中的一幕。能够让许多剑拔弩张的夫妻关系重归于好,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处处、时时展现了暖暖的温情和细致的关怀,奏响了“家和万事兴”的主旋律。

  “带着情绪进来,带着和气离开”,一直是家事法庭对诉讼当事人的努力方向,也是法官审理家事案件为民服务理念的最好诠释。

  原告张某因家庭琐事与自己的丈夫李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被丈夫殴打,致使自己受轻微伤入院治疗。随后,张某来到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

  “打了第一次就敢有第二次,日子真没办法过了!”家事法庭庭长卫峰听完张某的倾诉,耐心和她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

  卫峰发现,张某夫妻俩争吵的原因是因为家庭琐事,双方缺乏相互沟通和理解,且他们已有两个年幼儿子,其丈夫李某也对自己的言行非常后悔,承认了自己错误。结合实际情况,卫峰找准问题根源,从家庭和睦角度,劝导他们要相互包容、理解对方。

  为了防范家暴情况再次发生,经原告申请和被告同意,法官向李某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通过法官的心理疏导,双方重新树立了共同生活的信心。

  卫峰告诉记者:“家事案件的裁判,无法以官司胜败定输赢,审判的最终目的是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尽可能地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此,在冰冷的卷宗背后,我们融入的是暖暖的真情,用的是柔性化的审判模式。”

  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家庭和睦,社会才能和谐。

  家事法庭成立以来,从每一个细节着手,不断升级硬件设施,打造精细化服务模式。在不断探索实践中,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形成诉前心理测试程序、庭审前的亲情课堂教育和心理疏导、会客式庭审模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离婚诉讼冷静月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宏伟告诉记者:“‘和合’思想体现着中国思想文化的价值和精髓,对于法院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审判工作中导入和合机制,以‘和’为先,以‘合’为本,摸索出了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

  他们将“和合理念”的精神融合到法院文化中,把当地和、孝、诚、礼、廉等文化典故,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法院审判大楼展示,散发出浓浓的“和”气息。他们还聘请三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通过沙盘游戏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压力,舒缓当事人情绪,为顺利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做好铺垫。

  卫峰对于“和合理念”深有感触:“我们在办案中必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坚持外和内合基础上,落实‘和’的不同理念,不仅要容忍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性格差异,还要摸准当事人的共同关注点。”

  目前,在宁陵县,如果到家事法庭打官司,起诉前得先和家事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的社工谈谈心。这里的社工来自妇联、民政、检察、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还有聘请的社会调解员。

  武霞便是其中一名法院驻点社工,她给记者展示了一张表格,上面列了一些关注的问题,如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疏导情况、起诉原因、分歧焦点、疏导成效等内容。她说:“我们面谈少则一个小时,多则数个小时,有的还要谈几次。主要是倾听,当他们出现一些极端想法时,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结案后则跟踪回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帮助。”

  “家和万事兴,夫妻同心,黄土变金。希望你们能够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为孩子成长、老人晚年创造更好的家庭环境……”这是家事法官在一起离婚案件的《法官寄语》中写下的话。

  对于一些难于调解的案件,家事法庭的法官用《法官寄语》,给当事人以更多单独思考的空间。

  2016年10月,年逾六旬的老赵夫妇来到法院,状告儿媳不当得利。一年前,老赵的儿子在北京打工不幸身亡,对方赔偿了一笔钱,按照法律规定,其中的50万元应归老赵夫妇所有。老赵听说儿媳妇准备改嫁,就找儿媳妇讨要,可儿媳妇认为两个年幼的孩子以后花钱的地方比老人多,执意不给。

  法官陈兰芝受理案件后,邀请妇联、司法所、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多次到老赵及儿媳家中“拉家常”,帮助老赵回忆儿子健在时的幸福时光,从为了孙子成长和儿子安息的角度进行劝说。

  最终,老赵夫妇及儿媳泪流满面,案件妥善化解。

  “借力‘和合理念’,以和合为基调,使威严的法庭、法官和看似冰冷的法律有了温情,进而引导当事人发挥自我解决纠纷的作用,最终实现社会的和合、和美、和谐。”王宏伟道出了自己的观点。

  5年来,家事法官以促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降低案件发生的新路子,为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夯实了基础。

  2017年12月4日,国家行政学院和人民网联合发布了2017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宁陵县人民法院“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优秀案例,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上榜的案例。

  用“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

  葛天文化之乡、歌舞之源、酒文化之乡、长寿之乡……历史悠久的宁陵文化底蕴深厚,有4000多年的文明史。

  法院文化的建设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人民性”是法院的根本属性,“为人民司法”也是法院的核心价值。

  就如何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心地光明”的作用,使其为和美婚姻、和睦家庭、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宁陵县人民法院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以信陵大地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为背景,对力促“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做法进行调研,用“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

  王宏伟认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一个法院的兴衰,因为法院文化建设对法院各项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长期性的推进作用,能真正成为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激发热情的内在动力。

  为此,他们决定通过“文化兴院”向队伍要战斗力、凝聚力,通过文化建设向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要向心力、公信力,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努力提升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水平。

  该院以家事审判文化为引领,坚持把法院文化与精神文明一体推进,围绕“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厚德、尚法、公正、廉洁”为院训,将当地文化融入法治文化,逐步建立起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宁陵法院文化体系:

  提升服务质量的“物质文化”: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文化长廊的干警摄影、书画作品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塑造内容丰富的“精神文化”:法官活动室缓解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巨大压力,《宁陵县法院信息》成为该院一张独特的文化传播名片;

  健全长效机制的“制度文化”:制定10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三大管理体系;

  凝聚法官合力的“行为文化”:知行合一打造良好院风院貌,“阳光司法”拉近与群众距离;

  展示法院形象的“品牌文化”:“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张弓法庭荣获我省首批“十佳法庭”称号……

  在“物质文化”上,他们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设施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连续5年实现了立案“零差错”“零瑕疵”的目标;设置内容丰富的文化长廊,精心打造图书阅览室,营造浓厚文化氛围,让干警随时受到教育熏陶;定期升级图书阅览室,购置大批法律书籍、考试书籍和文学书籍,精心布置文化墙,强调“静心促学”,鼓励干警静下心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成立读书兴趣小组,每周开展读书会,鼓励干警主动参与学习。3年来,该院有6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在“精神文化”上,他们引导广大干警以“忠诚”为理念,培养法官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尊崇感,努力营造团结、和谐、上进的工作环境;举行升旗仪式,深化理想信念,能进一步鼓舞干警斗志,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设立法官活动室,注重感官式体验,成立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和合唱团等十个兴趣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趣味运动会等,在繁忙工作的同时放松身心,培养法官的高雅情趣,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氛围;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广场、街道、乡村等人流密集处巡回普法宣传,发放资料,做好现场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自办《宁陵县法院信息》,目前已编发62期,时时刻刻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以及党政部门传递着法院动态、法治信息,已成为该院一张独特的文化传播名片。

  在“制度文化”上,该院先后制定、颁布了以目标管理考核、审判管理、后勤管理、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主的10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三大管理体系,使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良性运行,法院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带好队伍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抓好抓牢,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到“学习型法院”的建设中,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定期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加强党员学习意识和自觉意识,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邀请省、市级书画名家和书画家协会会员,与县纪委共同举办“清风宁陵、廉洁审判”廉政书画展,提醒广大法官清正、廉洁办案;开展廉政庭审教育活动,让旁听者“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2015年以来,该院已开展30余次廉政庭审,通过案件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定期举办“法律大讲堂”与“法官课堂”,邀请专家、教授前来授课,并组织干警外出学习交流,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近年来,该院每年邀请业务专家、教授等前来授课均在10余场(次),外出接受培训学习90余人(次);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层层考试、考核,该院首批25名员额法官入额;实现院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办案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员额法官责任制,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更高效、更优质开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进出机制,提升队伍活力和工作积极性,实现了法院整体工作的不断提升。

  此外,该院还严格规范岗位责任制、部门请假标准等一系列制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学习教育、纪律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考评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做到奖惩分明,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学习氛围,以独特的“制度文化”氛围,实现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在“行为文化”上,他们把“厚德、尚法、公正、廉洁”确定为院训,要求干警以德为先、崇尚法律、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秉承一颗公平公正之心,从思想上亲近群众,从行动上服务群众;利用新媒体平台实现裁判文书、审判视频、执行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建立便民、动态、完善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普法宣传、公开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中,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展现执行干警优良作风,重拳出击打击失信“老赖”;组建由专人负责的执行宣传工作团队,展现了该院浓厚的执行文化氛围,树立了司法权威。

  在“品牌文化”上,该院除打造“家事法庭品牌”外,还积极打造“张弓法庭”品牌,该庭干警独创的“四级调解法”在全市法院得以推广。因工作成绩突出,该法庭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四最法庭”(最文明、最公正、最讲理、最廉洁)和“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十佳优秀基层法庭”“商丘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品牌文化”带来百花齐放。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省信息工作突出基层法院”。

  2017年,该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2018年10月,该院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7年该院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后获得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用“以和为贵”助力社会和谐

  家庭小和谐,推动社会大和谐。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用“以和为贵”助力社会和谐。

  无论是装饰温馨、情调舒缓的调解室,还是充满家庭“和”文化的墙面设计,都少了审判庭沉重而令人拘谨的气氛,多了一份“和”元素。

  “同样的家事案件,在家事法庭办理和在普通法庭办理,法官在办案理念上会有所不同。”卫峰说,“在家事法庭,拿到一个案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以和为贵,而在民事庭办这样的案子时,我考虑更多的只是把案件依法审结。”

  每一起家事案件的背后,都关系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因此不能一判了之。

  卫峰告诉记者:“审理家事案件,不能简单地机械化办案,要尽可能劝和不劝离,修复当事双方的感情。”

  卫峰不仅是一名调解能手,同时还是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能通过专业心理辅导,更清晰地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对症下药,效果明显。

  在家事审判中,该院还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多方力量,广开调解渠道,邀请德高望重的亲属、村委或街道办人员、妇联、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实现民间调解力量、行政力量、司法力量无缝对接,情理法相互融合,高效和谐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为做到“以和为贵”,降低离婚率,维护家庭和谐和婚姻关系稳定,他们对离婚矛盾纠纷案件不急于下判,适当推迟时间2至3个星期,以期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便于双方和好。

  在庭审方式上,他们注重照顾到当事人的隐私,一般不进行公开审理,尽可能缩小知情人范围,本着“解铃还须系铃人”的原则,在旁听人员上尽量采取不利人群隔离规则,避免部分不利于矛盾化解的亲属朋友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不利诱导。

  “来到法院的当事人都是情绪激动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出庭的话,来到的当事人就会把愤怒全撒在法官身上。当事人再急,我们不能急,当事人再骂,我们也不能还嘴,因为我们是当事人心里的那杆秤,双方当事人之间能否以‘和’了事,是家事审判工作努力的目标。”卫峰说。

  2017年初夏的某一天,正在办公室整理案卷的卫峰接到之前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母亲打来的电话:“卫庭长,你好,家里种的绿宝瓜熟了,我给你送来一箱,你千万不要拒绝,这只是我对你表示感谢的一点心意。”

  挂了电话,当事人的母亲就把一箱瓜放在了门卫室,没有给卫峰留下一点拒绝的机会。这是当事人对家事法官的信任,虽然沉甸甸的,仍令人欣慰。

  2015年10月26日,市妇联领导张慧到宁陵县人民法院专题调研家事审判工作,认为家事审判专业化模式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工作经验让人深受感动。

  2017年12月26日,河南省和睦家庭创建督导检查组一行四人,在组长金丽艳的带领下,到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金丽艳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同时,又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优异的成绩,这一经验和做法应在全省得到推广。”

  用“宁陵样本”揭开国优密码

  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一张白纸”到“驾轻就熟”,从“学习探索”到“宁陵样本”,成为该院法官干好其他工作的旗帜。

  在豫东平原,宁陵县是一个常住人口不足70万人的小县,在商丘6个县中“个头”最小。

  如何让法院工作不掉队,“小院也有大作为”,甚至走在全市、全省法院前列,一直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思考的问题。

  5年来,该院以家事审判为引领,用“宁陵样本”揭开国优密码。

  他们坚持“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工作思路,确立“审判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工作理念,在全省相继创下了“十个第一”的殊荣,即全省首创家事法庭、小额诉讼法庭、医事法庭、律师工作室、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全省首次法检“两长”同堂问案,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公安机关派驻法院警务室,全省首家对“老赖”推出彩铃及短信提醒业务,全省首个法检两长出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2014年3月17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家事审判合议庭”;

  2015年7月13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小额诉讼法庭;

  2015年10月14日,成立全省首家医事法庭……

  “十个第一”,实现了审判质效协调发展、法院管理规范有序、司法形象显著提升的目标,被省高院有关领导称之为“宁陵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时任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夏杰分别到该院视察指导工作,对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全国上百家新闻媒体和网站给予关注,200多家法院前来考察交流学习。

  201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时,对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做好家事审判工作能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他称赞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为“宁陵经验”,并要求在全国推广。

  前有一马当先,后有万马奔腾。近年来,在我市作为规模最小、干警最少的基层法院,宁陵县人民法院创下的辉煌最多:

  2014年,在全省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宁陵县人民法院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

  2015年、2016年,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均位列全省第十名;

  2017年,取得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作为河南唯一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2018年,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878件,同比上升25.96%;审执结5599件,同比上升26.7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4件,均创历史新高。诉讼案件结案率97.20%,服判息诉率92.08%,均位居全市第一名,政法机关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七名。

  “一年春景莫错过,最是花开好看时”。

  采访最后,王宏伟告诉记者:“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院家事法庭目前已具备诉前调解、心理咨询和家事审判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集心理辅导、矫正、调解等服务为一体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但探索创新没有止境,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家事审判内涵,推出诉前财产申报、判后心理干预、家事调查官、心理修复师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措施,力争将家事审判文化渗入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每个角落,把家事审判的成果转化为凝聚法官力量、培育司法精神、创新司法理念、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精神支撑,让各项工作在高起点上稳步运转,为‘全国优秀法院’这个称号继续增光添彩!”

家事法官深入案件当事人家中回访,并征求当事人对家事法庭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核心提示

2014年3月1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立足本地司法特点、区域文化传统和维护家庭关系的实际需要,积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在全省成立首个家事法庭。

家事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化解家事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了基层法院全新的审判和调解模式,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成为宁陵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点睛之笔”:

5年来,该院家事法庭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3200余件,调撤率75%以上,服判息诉率95%以上,有力地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并成功助推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助推宁陵县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用“爱的审判”留住家的温馨

一直以来,庄重威严是不少人对法庭的刻板印象,然而设在宁陵县人民法院一楼的家事审判区,却给人不一样的体验。

这里不设审判台,没有原被告席位,沙发、茶水、绿色植物……“客厅家居式”的布置,处处凸显浓厚的家庭温馨格调。

家事审判区设置有“一庭四室一所一站一廊”,即圆桌家事审判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儿童观察室、心理辅导室、调解茶室、反家暴临时庇护所、校外心里辅导站、亲情文化长廊。

亲情文化走廊的内容设计上,家事法官通过结合审判实践,总结案件类型,以贴近群众生活的文字图画呈现“父母恩”、“夫妻规”、“手足情”等部分内容,无不向当事人展示了“诚、礼、和、孝”的传统道德伦理。

“在圆桌家事审判法庭里,用‘丈夫’‘妻子’等台签取代‘原告’‘被告’台签,将法庭的严肃性和家庭的温馨气氛有机结合,能缓解当事人紧张和对立情绪。”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说。

“我平时也不愿意向亲朋好友说,这事只能闷在心里,逼急了只好来离婚。可是到了法院,经过法官的劝说,我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身处温馨的“会客厅”,看着结婚时甜蜜的照片,听着法官“拉家常式”的调解,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宁陵县城关镇居民王某娟不由得抹起了眼泪。

温馨的环境,让夫妻俩忘却身处法庭。其实,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为一些小事女方就想离婚。当王某娟见到亲如自家姐妹的女法官时,像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娘家人。

经过家事审判法官与夫妻双方深入交流,王某娟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随后,法官陈兰芝递给她一套“宁陵县人民法院诉前夫妻情感测试题”。

这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专门为前来起诉离婚的夫妇准备的“私人订制”。这套测试题共30题,全部为选择题,每道题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分值,测试内容涉及“是否有共同爱好”“是否经常沟通”等夫妻生活中具体的小事。

陈兰芝说:“测试成绩51分到80分,表明夫妻关系较理想,生活中产生的一些摩擦需要经常沟通;80分以上表明夫妻关系很理想,产生的离婚念头可能是一时冲动的想法……”

测试结果出来,王某娟的分数为67分。接着,陈兰芝因势利导,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句句说到了她的心坎上。

开完庭一周后,妻子拿着丈夫送的玫瑰花,两人手挽手离开了法庭。

像王某娟一样,有很多当事人夫妻经过“第一关”后,就再也没来过法院。

“离婚诉讼冷静期”“诉讼前夫妻情感测试”“不利人群隔离规则”,都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时,创造出来的新名词。

2017年11月21日,一对闹离婚的老年夫妻来到家事法庭。老两口都是六十多岁的留守老人,妻子以丈夫不关心自己、整天爱骂人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老伴离婚。

在案件庭前调解时,法官察觉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多次闹矛盾皆因沟通不当导致,遂劝导双方珍惜婚姻、珍惜家庭、珍惜亲情,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给双方两个星期的冷静期,让他们认真思考,理智对待婚姻。

两个星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一次,双方态度有了明显的缓和。在温馨舒适的家事调解室中,法官耐心劝说两位老人,应为自己的子孙树立榜样,让孩子安心在外打工,平时多沟通,消除积怨与仇恨,引导双方共同维护和睦团结的家庭。

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协调,最终男方承诺以后一定关爱妻子,有事多和妻子商量。妻子也原谅了丈夫,两人和好如初。

维护当事人的亲情,法官需要倾注的是真情,营造的是温情,用“爱的审判”留住家的温馨。在采访中,法官向记者讲述了无数法官故事。娓娓道来的语言,成为法庭“好声音”,悦耳、动听,又让人动容。

2016年3月,留守妇女许某怀疑在外务工的丈夫感情不忠提出离婚,一到法院便大哭大闹。然而当眼前出现的全是清一色的女法官时,她立刻像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姐妹,情绪逐渐稳定。

有着10年婚姻案件审判经验的李文郁法官,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疏忽对女方感情联络的做法提出批评教育。最终,许某主动撤回了离婚诉讼,动情地说:“是李法官挽救了俺这个家庭!”

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2013年9月,时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的王宏伟调任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经过深入调研,王宏伟发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矛盾也越发凸显,赡养、抚养、家暴等问题逐渐增多。

在采访中,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马国强告诉记者,近几年来,该院每年受理的2000多起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占35%以上,且有不断攀升之势。

每一起家事纠纷,对家庭来说都是幸福的杀手。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此类案件进入法院前,易引发家族间冲突,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

针对类似案件,如何创新审判理念,缓解诉讼双方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如何担当起化解家事矛盾的重担,成了当时法院亟待破解的难题。

“清官难断家务事”。对此,王宏伟忧心忡忡:“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决不能完全按照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理念和方式审理家事案件。”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政策研究、新闻宣传的法官,他很快找到了破解难题的关键:将家事案件从原有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摸索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以小和谐推动大和谐。这是“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关键所在,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最美元素”。

于是,家事法庭应运而生。

2014年3月17日,在王宏伟的倡导下,宁陵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十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

选择什么样的法官审理家事案件,成为家事法庭的核心和关键。院党组研究决定,家事法庭的法官要全部从女法官中选拔,并坚持“三不选”原则,即没有结婚的法官不选、离过婚的法官不选、35岁以下的法官不选。这些法官不仅要细心、耐心、沟通能力强,同时要有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及生活阅历丰富、熟悉乡情民俗、擅长人际沟通、办案耐心细致、审判经验丰富等特点。

经过层层筛选,4名社会生活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走马上任,着力打造“家庭式”审判庭。

这个“家庭式”的审判庭有“七变”,其核心是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审判台之变:审判庭采取“圆桌式”“会客式”场景布置,代替传统的审判台,法官走下审判台,与诉讼参与人围坐一周;

法庭环境之变:家事法庭是装饰一新的会客式审判庭,沙发、茶几、盆栽、摇篮及悬挂的以“和”为主题的图画等设施井井有条。审判庭四壁,悬挂了“家和万事兴”匾额及法官亲手制作并签名的千纸鹤、风铃,绘制了“幸福一家人”壁画等,“和”的理念就通过这个“会客厅”式的家事审判庭传递开来;

原被告称谓之变:审判台上,原来冷冰冰的原被告桌签,变成了“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称谓,小细节营造了温馨的亲情氛围,让当事人感觉“到了法庭像到了家”;

配套设置之变: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儿童观察室、心理咨询室、社会介入工作室、家事调解室、亲情文化课堂等场所,通过有效物理隔离,稳控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处处展现着亲和温馨的家庭氛围;

审判方式之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灵活运用“五步亲情弥合法”“拉家常式”调解法及“法官+”社会介入工作室等审判方式,通过设置“离婚诉讼冷静期”“家事调解前置”,建立“夫妻感情测试”机制,提高“分道扬镳”的门槛;

审判文化之变:借力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孝、礼、让、德亲情文化长廊,唤醒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打造一个“法官和蔼、法庭温馨、审判平和”的专业化审判模式,“举案齐眉”“家和万事兴”“二十四孝”等众多警句和故事,通过亲情文化图片、书籍、影视短片等向当事人展现;

调解方式之变:家事审判法官开展“拉家常式”调解,整合民间、行政等力量,与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聘请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庭前、庭中、庭后教育感化,还家庭以和睦、当事人以和谐、青少年以健康成长。

“感谢家事法官的良苦用心,我一定要改掉自己的这种急脾气……”走出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宋某,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最终冷静了下来,主动撤回了起诉。

这是经常发生在该院家事审判中的一幕。能够让许多剑拔弩张的夫妻关系重归于好,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处处、时时展现了暖暖的温情和细致的关怀,奏响了“家和万事兴”的主旋律。

“带着情绪进来,带着和气离开”,一直是家事法庭对诉讼当事人的努力方向,也是法官审理家事案件为民服务理念的最好诠释。

原告张某因家庭琐事与自己的丈夫李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被丈夫殴打,致使自己受轻微伤入院治疗。随后,张某来到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

“打了第一次就敢有第二次,日子真没办法过了!”家事法庭庭长卫峰听完张某的倾诉,耐心和她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

卫峰发现,张某夫妻俩争吵的原因是因为家庭琐事,双方缺乏相互沟通和理解,且他们已有两个年幼儿子,其丈夫李某也对自己的言行非常后悔,承认了自己错误。结合实际情况,卫峰找准问题根源,从家庭和睦角度,劝导他们要相互包容、理解对方。

为了防范家暴情况再次发生,经原告申请和被告同意,法官向李某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通过法官的心理疏导,双方重新树立了共同生活的信心。

卫峰告诉记者:“家事案件的裁判,无法以官司胜败定输赢,审判的最终目的是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尽可能地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此,在冰冷的卷宗背后,我们融入的是暖暖的真情,用的是柔性化的审判模式。”

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家庭和睦,社会才能和谐。

家事法庭成立以来,从每一个细节着手,不断升级硬件设施,打造精细化服务模式。在不断探索实践中,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形成诉前心理测试程序、庭审前的亲情课堂教育和心理疏导、会客式庭审模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离婚诉讼冷静月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宏伟告诉记者:“‘和合’思想体现着中国思想文化的价值和精髓,对于法院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审判工作中导入和合机制,以‘和’为先,以‘合’为本,摸索出了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

他们将“和合理念”的精神融合到法院文化中,把当地和、孝、诚、礼、廉等文化典故,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法院审判大楼展示,散发出浓浓的“和”气息。他们还聘请三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通过沙盘游戏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压力,舒缓当事人情绪,为顺利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做好铺垫。

卫峰对于“和合理念”深有感触:“我们在办案中必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坚持外和内合基础上,落实‘和’的不同理念,不仅要容忍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性格差异,还要摸准当事人的共同关注点。”

目前,在宁陵县,如果到家事法庭打官司,起诉前得先和家事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的社工谈谈心。这里的社工来自妇联、民政、检察、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还有聘请的社会调解员。

武霞便是其中一名法院驻点社工,她给记者展示了一张表格,上面列了一些关注的问题,如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疏导情况、起诉原因、分歧焦点、疏导成效等内容。她说:“我们面谈少则一个小时,多则数个小时,有的还要谈几次。主要是倾听,当他们出现一些极端想法时,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结案后则跟踪回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帮助。”

“家和万事兴,夫妻同心,黄土变金。希望你们能够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为孩子成长、老人晚年创造更好的家庭环境……”这是家事法官在一起离婚案件的《法官寄语》中写下的话。

对于一些难于调解的案件,家事法庭的法官用《法官寄语》,给当事人以更多单独思考的空间。

2016年10月,年逾六旬的老赵夫妇来到法院,状告儿媳不当得利。一年前,老赵的儿子在北京打工不幸身亡,对方赔偿了一笔钱,按照法律规定,其中的50万元应归老赵夫妇所有。老赵听说儿媳妇准备改嫁,就找儿媳妇讨要,可儿媳妇认为两个年幼的孩子以后花钱的地方比老人多,执意不给。

法官陈兰芝受理案件后,邀请妇联、司法所、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多次到老赵及儿媳家中“拉家常”,帮助老赵回忆儿子健在时的幸福时光,从为了孙子成长和儿子安息的角度进行劝说。

最终,老赵夫妇及儿媳泪流满面,案件妥善化解。

“借力‘和合理念’,以和合为基调,使威严的法庭、法官和看似冰冷的法律有了温情,进而引导当事人发挥自我解决纠纷的作用,最终实现社会的和合、和美、和谐。”王宏伟道出了自己的观点。

5年来,家事法官以促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降低案件发生的新路子,为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夯实了基础。

2017年12月4日,国家行政学院和人民网联合发布了2017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宁陵县人民法院“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优秀案例,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上榜的案例。

用“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

葛天文化之乡、歌舞之源、酒文化之乡、长寿之乡……历史悠久的宁陵文化底蕴深厚,有4000多年的文明史。

法院文化的建设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人民性”是法院的根本属性,“为人民司法”也是法院的核心价值。

就如何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心地光明”的作用,使其为和美婚姻、和睦家庭、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宁陵县人民法院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以信陵大地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为背景,对力促“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做法进行调研,用“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

王宏伟认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一个法院的兴衰,因为法院文化建设对法院各项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长期性的推进作用,能真正成为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激发热情的内在动力。

为此,他们决定通过“文化兴院”向队伍要战斗力、凝聚力,通过文化建设向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要向心力、公信力,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努力提升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水平。

该院以家事审判文化为引领,坚持把法院文化与精神文明一体推进,围绕“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厚德、尚法、公正、廉洁”为院训,将当地文化融入法治文化,逐步建立起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宁陵法院文化体系:

提升服务质量的“物质文化”: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文化长廊的干警摄影、书画作品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塑造内容丰富的“精神文化”:法官活动室缓解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巨大压力,《宁陵县法院信息》成为该院一张独特的文化传播名片;

健全长效机制的“制度文化”:制定10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三大管理体系;

凝聚法官合力的“行为文化”:知行合一打造良好院风院貌,“阳光司法”拉近与群众距离;

展示法院形象的“品牌文化”:“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张弓法庭荣获我省首批“十佳法庭”称号……

在“物质文化”上,他们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设施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连续5年实现了立案“零差错”“零瑕疵”的目标;设置内容丰富的文化长廊,精心打造图书阅览室,营造浓厚文化氛围,让干警随时受到教育熏陶;定期升级图书阅览室,购置大批法律书籍、考试书籍和文学书籍,精心布置文化墙,强调“静心促学”,鼓励干警静下心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成立读书兴趣小组,每周开展读书会,鼓励干警主动参与学习。3年来,该院有6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在“精神文化”上,他们引导广大干警以“忠诚”为理念,培养法官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尊崇感,努力营造团结、和谐、上进的工作环境;举行升旗仪式,深化理想信念,能进一步鼓舞干警斗志,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设立法官活动室,注重感官式体验,成立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和合唱团等十个兴趣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趣味运动会等,在繁忙工作的同时放松身心,培养法官的高雅情趣,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氛围;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广场、街道、乡村等人流密集处巡回普法宣传,发放资料,做好现场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自办《宁陵县法院信息》,目前已编发62期,时时刻刻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以及党政部门传递着法院动态、法治信息,已成为该院一张独特的文化传播名片。

在“制度文化”上,该院先后制定、颁布了以目标管理考核、审判管理、后勤管理、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主的10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三大管理体系,使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良性运行,法院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带好队伍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抓好抓牢,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到“学习型法院”的建设中,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定期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加强党员学习意识和自觉意识,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邀请省、市级书画名家和书画家协会会员,与县纪委共同举办“清风宁陵、廉洁审判”廉政书画展,提醒广大法官清正、廉洁办案;开展廉政庭审教育活动,让旁听者“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2015年以来,该院已开展30余次廉政庭审,通过案件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定期举办“法律大讲堂”与“法官课堂”,邀请专家、教授前来授课,并组织干警外出学习交流,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近年来,该院每年邀请业务专家、教授等前来授课均在10余场(次),外出接受培训学习90余人(次);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层层考试、考核,该院首批25名员额法官入额;实现院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办案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员额法官责任制,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更高效、更优质开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进出机制,提升队伍活力和工作积极性,实现了法院整体工作的不断提升。

此外,该院还严格规范岗位责任制、部门请假标准等一系列制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学习教育、纪律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考评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做到奖惩分明,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学习氛围,以独特的“制度文化”氛围,实现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在“行为文化”上,他们把“厚德、尚法、公正、廉洁”确定为院训,要求干警以德为先、崇尚法律、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秉承一颗公平公正之心,从思想上亲近群众,从行动上服务群众;利用新媒体平台实现裁判文书、审判视频、执行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建立便民、动态、完善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普法宣传、公开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中,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展现执行干警优良作风,重拳出击打击失信“老赖”;组建由专人负责的执行宣传工作团队,展现了该院浓厚的执行文化氛围,树立了司法权威。

在“品牌文化”上,该院除打造“家事法庭品牌”外,还积极打造“张弓法庭”品牌,该庭干警独创的“四级调解法”在全市法院得以推广。因工作成绩突出,该法庭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四最法庭”(最文明、最公正、最讲理、最廉洁)和“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十佳优秀基层法庭”“商丘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品牌文化”带来百花齐放。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省信息工作突出基层法院”。

2017年,该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2018年10月,该院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7年该院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后获得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用“以和为贵”助力社会和谐

家庭小和谐,推动社会大和谐。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用“以和为贵”助力社会和谐。

无论是装饰温馨、情调舒缓的调解室,还是充满家庭“和”文化的墙面设计,都少了审判庭沉重而令人拘谨的气氛,多了一份“和”元素。

“同样的家事案件,在家事法庭办理和在普通法庭办理,法官在办案理念上会有所不同。”卫峰说,“在家事法庭,拿到一个案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以和为贵,而在民事庭办这样的案子时,我考虑更多的只是把案件依法审结。”

每一起家事案件的背后,都关系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因此不能一判了之。

卫峰告诉记者:“审理家事案件,不能简单地机械化办案,要尽可能劝和不劝离,修复当事双方的感情。”

卫峰不仅是一名调解能手,同时还是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能通过专业心理辅导,更清晰地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对症下药,效果明显。

在家事审判中,该院还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多方力量,广开调解渠道,邀请德高望重的亲属、村委或街道办人员、妇联、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实现民间调解力量、行政力量、司法力量无缝对接,情理法相互融合,高效和谐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为做到“以和为贵”,降低离婚率,维护家庭和谐和婚姻关系稳定,他们对离婚矛盾纠纷案件不急于下判,适当推迟时间2至3个星期,以期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便于双方和好。

在庭审方式上,他们注重照顾到当事人的隐私,一般不进行公开审理,尽可能缩小知情人范围,本着“解铃还须系铃人”的原则,在旁听人员上尽量采取不利人群隔离规则,避免部分不利于矛盾化解的亲属朋友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不利诱导。

“来到法院的当事人都是情绪激动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出庭的话,来到的当事人就会把愤怒全撒在法官身上。当事人再急,我们不能急,当事人再骂,我们也不能还嘴,因为我们是当事人心里的那杆秤,双方当事人之间能否以‘和’了事,是家事审判工作努力的目标。”卫峰说。

2017年初夏的某一天,正在办公室整理案卷的卫峰接到之前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母亲打来的电话:“卫庭长,你好,家里种的绿宝瓜熟了,我给你送来一箱,你千万不要拒绝,这只是我对你表示感谢的一点心意。”

挂了电话,当事人的母亲就把一箱瓜放在了门卫室,没有给卫峰留下一点拒绝的机会。这是当事人对家事法官的信任,虽然沉甸甸的,仍令人欣慰。

2015年10月26日,市妇联领导张慧到宁陵县人民法院专题调研家事审判工作,认为家事审判专业化模式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工作经验让人深受感动。

2017年12月26日,河南省和睦家庭创建督导检查组一行四人,在组长金丽艳的带领下,到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金丽艳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同时,又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优异的成绩,这一经验和做法应在全省得到推广。”

用“宁陵样本”揭开国优密码

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一张白纸”到“驾轻就熟”,从“学习探索”到“宁陵样本”,成为该院法官干好其他工作的旗帜。

在豫东平原,宁陵县是一个常住人口不足70万人的小县,在商丘6个县中“个头”最小。

如何让法院工作不掉队,“小院也有大作为”,甚至走在全市、全省法院前列,一直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思考的问题。

5年来,该院以家事审判为引领,用“宁陵样本”揭开国优密码。

他们坚持“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工作思路,确立“审判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工作理念,在全省相继创下了“十个第一”的殊荣,即全省首创家事法庭、小额诉讼法庭、医事法庭、律师工作室、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全省首次法检“两长”同堂问案,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公安机关派驻法院警务室,全省首家对“老赖”推出彩铃及短信提醒业务,全省首个法检两长出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2014年3月17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家事审判合议庭”;

2015年7月13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小额诉讼法庭;

2015年10月14日,成立全省首家医事法庭……

“十个第一”,实现了审判质效协调发展、法院管理规范有序、司法形象显著提升的目标,被省高院有关领导称之为“宁陵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时任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夏杰分别到该院视察指导工作,对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全国上百家新闻媒体和网站给予关注,200多家法院前来考察交流学习。

201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时,对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做好家事审判工作能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他称赞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为“宁陵经验”,并要求在全国推广。

前有一马当先,后有万马奔腾。近年来,在我市作为规模最小、干警最少的基层法院,宁陵县人民法院创下的辉煌最多:

2014年,在全省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宁陵县人民法院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

2015年、2016年,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均位列全省第十名;

2017年,取得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作为河南唯一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2018年,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878件,同比上升25.96%;审执结5599件,同比上升26.7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4件,均创历史新高。诉讼案件结案率97.20%,服判息诉率92.08%,均位居全市第一名,政法机关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七名。

“一年春景莫错过,最是花开好看时”。

采访最后,王宏伟告诉记者:“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院家事法庭目前已具备诉前调解、心理咨询和家事审判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集心理辅导、矫正、调解等服务为一体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但探索创新没有止境,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家事审判内涵,推出诉前财产申报、判后心理干预、家事调查官、心理修复师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措施,力争将家事审判文化渗入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每个角落,把家事审判的成果转化为凝聚法官力量、培育司法精神、创新司法理念、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精神支撑,让各项工作在高起点上稳步运转,为‘全国优秀法院’这个称号继续增光添彩!”

编辑: 曹娟   责任编辑:李瑾瑜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03-2016 商丘网 版权所有

首页  |  商丘  |  专题  |  网视  |  图片  |  金融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丘要闻
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点睛之笔”
—写在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五周年之际
2019-03-20 07:05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梁晓晨 通讯员 边丽娜 孙速启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201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时,对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到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情况。

2017年,宁陵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作为河南唯一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2019年3月18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家事法庭成立5周年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一份成绩单。

家事法庭审判台上,原来冷冰冰的原被告桌签,变成了“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称谓。

家事审判法官开展“拉家常”式调解,并整合民间、行政等力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

家事法官走上街头,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宁陵县第二届桃花节上,家事法官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景区、进桃园”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家事法官深入案件当事人家中回访,并征求当事人对家事法庭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核心提示

  2014年3月1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立足本地司法特点、区域文化传统和维护家庭关系的实际需要,积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在全省成立首个家事法庭。

  家事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化解家事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了基层法院全新的审判和调解模式,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成为宁陵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点睛之笔”:

  5年来,该院家事法庭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3200余件,调撤率75%以上,服判息诉率95%以上,有力地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并成功助推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助推宁陵县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用“爱的审判”留住家的温馨

  一直以来,庄重威严是不少人对法庭的刻板印象,然而设在宁陵县人民法院一楼的家事审判区,却给人不一样的体验。

  这里不设审判台,没有原被告席位,沙发、茶水、绿色植物……“客厅家居式”的布置,处处凸显浓厚的家庭温馨格调。

  家事审判区设置有“一庭四室一所一站一廊”,即圆桌家事审判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儿童观察室、心理辅导室、调解茶室、反家暴临时庇护所、校外心里辅导站、亲情文化长廊。

  亲情文化走廊的内容设计上,家事法官通过结合审判实践,总结案件类型,以贴近群众生活的文字图画呈现“父母恩”、“夫妻规”、“手足情”等部分内容,无不向当事人展示了“诚、礼、和、孝”的传统道德伦理。

  “在圆桌家事审判法庭里,用‘丈夫’‘妻子’等台签取代‘原告’‘被告’台签,将法庭的严肃性和家庭的温馨气氛有机结合,能缓解当事人紧张和对立情绪。”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说。

  “我平时也不愿意向亲朋好友说,这事只能闷在心里,逼急了只好来离婚。可是到了法院,经过法官的劝说,我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身处温馨的“会客厅”,看着结婚时甜蜜的照片,听着法官“拉家常式”的调解,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宁陵县城关镇居民王某娟不由得抹起了眼泪。

  温馨的环境,让夫妻俩忘却身处法庭。其实,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为一些小事女方就想离婚。当王某娟见到亲如自家姐妹的女法官时,像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娘家人。

  经过家事审判法官与夫妻双方深入交流,王某娟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随后,法官陈兰芝递给她一套“宁陵县人民法院诉前夫妻情感测试题”。

  这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专门为前来起诉离婚的夫妇准备的“私人订制”。这套测试题共30题,全部为选择题,每道题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分值,测试内容涉及“是否有共同爱好”“是否经常沟通”等夫妻生活中具体的小事。

  陈兰芝说:“测试成绩51分到80分,表明夫妻关系较理想,生活中产生的一些摩擦需要经常沟通;80分以上表明夫妻关系很理想,产生的离婚念头可能是一时冲动的想法……”

  测试结果出来,王某娟的分数为67分。接着,陈兰芝因势利导,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句句说到了她的心坎上。

  开完庭一周后,妻子拿着丈夫送的玫瑰花,两人手挽手离开了法庭。

  像王某娟一样,有很多当事人夫妻经过“第一关”后,就再也没来过法院。

  “离婚诉讼冷静期”“诉讼前夫妻情感测试”“不利人群隔离规则”,都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时,创造出来的新名词。

  2017年11月21日,一对闹离婚的老年夫妻来到家事法庭。老两口都是六十多岁的留守老人,妻子以丈夫不关心自己、整天爱骂人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老伴离婚。

  在案件庭前调解时,法官察觉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多次闹矛盾皆因沟通不当导致,遂劝导双方珍惜婚姻、珍惜家庭、珍惜亲情,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给双方两个星期的冷静期,让他们认真思考,理智对待婚姻。

  两个星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一次,双方态度有了明显的缓和。在温馨舒适的家事调解室中,法官耐心劝说两位老人,应为自己的子孙树立榜样,让孩子安心在外打工,平时多沟通,消除积怨与仇恨,引导双方共同维护和睦团结的家庭。

  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协调,最终男方承诺以后一定关爱妻子,有事多和妻子商量。妻子也原谅了丈夫,两人和好如初。

  维护当事人的亲情,法官需要倾注的是真情,营造的是温情,用“爱的审判”留住家的温馨。在采访中,法官向记者讲述了无数法官故事。娓娓道来的语言,成为法庭“好声音”,悦耳、动听,又让人动容。

  2016年3月,留守妇女许某怀疑在外务工的丈夫感情不忠提出离婚,一到法院便大哭大闹。然而当眼前出现的全是清一色的女法官时,她立刻像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姐妹,情绪逐渐稳定。

  有着10年婚姻案件审判经验的李文郁法官,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疏忽对女方感情联络的做法提出批评教育。最终,许某主动撤回了离婚诉讼,动情地说:“是李法官挽救了俺这个家庭!”

  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2013年9月,时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的王宏伟调任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经过深入调研,王宏伟发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矛盾也越发凸显,赡养、抚养、家暴等问题逐渐增多。

  在采访中,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马国强告诉记者,近几年来,该院每年受理的2000多起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占35%以上,且有不断攀升之势。

  每一起家事纠纷,对家庭来说都是幸福的杀手。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此类案件进入法院前,易引发家族间冲突,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

  针对类似案件,如何创新审判理念,缓解诉讼双方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如何担当起化解家事矛盾的重担,成了当时法院亟待破解的难题。

  “清官难断家务事”。对此,王宏伟忧心忡忡:“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决不能完全按照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理念和方式审理家事案件。”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政策研究、新闻宣传的法官,他很快找到了破解难题的关键:将家事案件从原有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摸索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以小和谐推动大和谐。这是“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关键所在,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最美元素”。

  于是,家事法庭应运而生。

  2014年3月17日,在王宏伟的倡导下,宁陵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十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

  选择什么样的法官审理家事案件,成为家事法庭的核心和关键。院党组研究决定,家事法庭的法官要全部从女法官中选拔,并坚持“三不选”原则,即没有结婚的法官不选、离过婚的法官不选、35岁以下的法官不选。这些法官不仅要细心、耐心、沟通能力强,同时要有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及生活阅历丰富、熟悉乡情民俗、擅长人际沟通、办案耐心细致、审判经验丰富等特点。

  经过层层筛选,4名社会生活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走马上任,着力打造“家庭式”审判庭。

  这个“家庭式”的审判庭有“七变”,其核心是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审判台之变:审判庭采取“圆桌式”“会客式”场景布置,代替传统的审判台,法官走下审判台,与诉讼参与人围坐一周;

  法庭环境之变:家事法庭是装饰一新的会客式审判庭,沙发、茶几、盆栽、摇篮及悬挂的以“和”为主题的图画等设施井井有条。审判庭四壁,悬挂了“家和万事兴”匾额及法官亲手制作并签名的千纸鹤、风铃,绘制了“幸福一家人”壁画等,“和”的理念就通过这个“会客厅”式的家事审判庭传递开来;

  原被告称谓之变:审判台上,原来冷冰冰的原被告桌签,变成了“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称谓,小细节营造了温馨的亲情氛围,让当事人感觉“到了法庭像到了家”;

  配套设置之变: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儿童观察室、心理咨询室、社会介入工作室、家事调解室、亲情文化课堂等场所,通过有效物理隔离,稳控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处处展现着亲和温馨的家庭氛围;

  审判方式之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灵活运用“五步亲情弥合法”“拉家常式”调解法及“法官+”社会介入工作室等审判方式,通过设置“离婚诉讼冷静期”“家事调解前置”,建立“夫妻感情测试”机制,提高“分道扬镳”的门槛;

  审判文化之变:借力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孝、礼、让、德亲情文化长廊,唤醒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打造一个“法官和蔼、法庭温馨、审判平和”的专业化审判模式,“举案齐眉”“家和万事兴”“二十四孝”等众多警句和故事,通过亲情文化图片、书籍、影视短片等向当事人展现;

  调解方式之变:家事审判法官开展“拉家常式”调解,整合民间、行政等力量,与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聘请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庭前、庭中、庭后教育感化,还家庭以和睦、当事人以和谐、青少年以健康成长。

  “感谢家事法官的良苦用心,我一定要改掉自己的这种急脾气……”走出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宋某,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最终冷静了下来,主动撤回了起诉。

  这是经常发生在该院家事审判中的一幕。能够让许多剑拔弩张的夫妻关系重归于好,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处处、时时展现了暖暖的温情和细致的关怀,奏响了“家和万事兴”的主旋律。

  “带着情绪进来,带着和气离开”,一直是家事法庭对诉讼当事人的努力方向,也是法官审理家事案件为民服务理念的最好诠释。

  原告张某因家庭琐事与自己的丈夫李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被丈夫殴打,致使自己受轻微伤入院治疗。随后,张某来到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

  “打了第一次就敢有第二次,日子真没办法过了!”家事法庭庭长卫峰听完张某的倾诉,耐心和她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

  卫峰发现,张某夫妻俩争吵的原因是因为家庭琐事,双方缺乏相互沟通和理解,且他们已有两个年幼儿子,其丈夫李某也对自己的言行非常后悔,承认了自己错误。结合实际情况,卫峰找准问题根源,从家庭和睦角度,劝导他们要相互包容、理解对方。

  为了防范家暴情况再次发生,经原告申请和被告同意,法官向李某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通过法官的心理疏导,双方重新树立了共同生活的信心。

  卫峰告诉记者:“家事案件的裁判,无法以官司胜败定输赢,审判的最终目的是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尽可能地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此,在冰冷的卷宗背后,我们融入的是暖暖的真情,用的是柔性化的审判模式。”

  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家庭和睦,社会才能和谐。

  家事法庭成立以来,从每一个细节着手,不断升级硬件设施,打造精细化服务模式。在不断探索实践中,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形成诉前心理测试程序、庭审前的亲情课堂教育和心理疏导、会客式庭审模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离婚诉讼冷静月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宏伟告诉记者:“‘和合’思想体现着中国思想文化的价值和精髓,对于法院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审判工作中导入和合机制,以‘和’为先,以‘合’为本,摸索出了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

  他们将“和合理念”的精神融合到法院文化中,把当地和、孝、诚、礼、廉等文化典故,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法院审判大楼展示,散发出浓浓的“和”气息。他们还聘请三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通过沙盘游戏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压力,舒缓当事人情绪,为顺利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做好铺垫。

  卫峰对于“和合理念”深有感触:“我们在办案中必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坚持外和内合基础上,落实‘和’的不同理念,不仅要容忍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性格差异,还要摸准当事人的共同关注点。”

  目前,在宁陵县,如果到家事法庭打官司,起诉前得先和家事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的社工谈谈心。这里的社工来自妇联、民政、检察、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还有聘请的社会调解员。

  武霞便是其中一名法院驻点社工,她给记者展示了一张表格,上面列了一些关注的问题,如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疏导情况、起诉原因、分歧焦点、疏导成效等内容。她说:“我们面谈少则一个小时,多则数个小时,有的还要谈几次。主要是倾听,当他们出现一些极端想法时,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结案后则跟踪回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帮助。”

  “家和万事兴,夫妻同心,黄土变金。希望你们能够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为孩子成长、老人晚年创造更好的家庭环境……”这是家事法官在一起离婚案件的《法官寄语》中写下的话。

  对于一些难于调解的案件,家事法庭的法官用《法官寄语》,给当事人以更多单独思考的空间。

  2016年10月,年逾六旬的老赵夫妇来到法院,状告儿媳不当得利。一年前,老赵的儿子在北京打工不幸身亡,对方赔偿了一笔钱,按照法律规定,其中的50万元应归老赵夫妇所有。老赵听说儿媳妇准备改嫁,就找儿媳妇讨要,可儿媳妇认为两个年幼的孩子以后花钱的地方比老人多,执意不给。

  法官陈兰芝受理案件后,邀请妇联、司法所、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多次到老赵及儿媳家中“拉家常”,帮助老赵回忆儿子健在时的幸福时光,从为了孙子成长和儿子安息的角度进行劝说。

  最终,老赵夫妇及儿媳泪流满面,案件妥善化解。

  “借力‘和合理念’,以和合为基调,使威严的法庭、法官和看似冰冷的法律有了温情,进而引导当事人发挥自我解决纠纷的作用,最终实现社会的和合、和美、和谐。”王宏伟道出了自己的观点。

  5年来,家事法官以促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降低案件发生的新路子,为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夯实了基础。

  2017年12月4日,国家行政学院和人民网联合发布了2017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宁陵县人民法院“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优秀案例,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上榜的案例。

  用“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

  葛天文化之乡、歌舞之源、酒文化之乡、长寿之乡……历史悠久的宁陵文化底蕴深厚,有4000多年的文明史。

  法院文化的建设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人民性”是法院的根本属性,“为人民司法”也是法院的核心价值。

  就如何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心地光明”的作用,使其为和美婚姻、和睦家庭、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宁陵县人民法院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以信陵大地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为背景,对力促“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做法进行调研,用“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

  王宏伟认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一个法院的兴衰,因为法院文化建设对法院各项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长期性的推进作用,能真正成为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激发热情的内在动力。

  为此,他们决定通过“文化兴院”向队伍要战斗力、凝聚力,通过文化建设向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要向心力、公信力,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努力提升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水平。

  该院以家事审判文化为引领,坚持把法院文化与精神文明一体推进,围绕“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厚德、尚法、公正、廉洁”为院训,将当地文化融入法治文化,逐步建立起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宁陵法院文化体系:

  提升服务质量的“物质文化”: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文化长廊的干警摄影、书画作品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塑造内容丰富的“精神文化”:法官活动室缓解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巨大压力,《宁陵县法院信息》成为该院一张独特的文化传播名片;

  健全长效机制的“制度文化”:制定10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三大管理体系;

  凝聚法官合力的“行为文化”:知行合一打造良好院风院貌,“阳光司法”拉近与群众距离;

  展示法院形象的“品牌文化”:“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张弓法庭荣获我省首批“十佳法庭”称号……

  在“物质文化”上,他们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设施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连续5年实现了立案“零差错”“零瑕疵”的目标;设置内容丰富的文化长廊,精心打造图书阅览室,营造浓厚文化氛围,让干警随时受到教育熏陶;定期升级图书阅览室,购置大批法律书籍、考试书籍和文学书籍,精心布置文化墙,强调“静心促学”,鼓励干警静下心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成立读书兴趣小组,每周开展读书会,鼓励干警主动参与学习。3年来,该院有6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在“精神文化”上,他们引导广大干警以“忠诚”为理念,培养法官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尊崇感,努力营造团结、和谐、上进的工作环境;举行升旗仪式,深化理想信念,能进一步鼓舞干警斗志,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设立法官活动室,注重感官式体验,成立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和合唱团等十个兴趣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趣味运动会等,在繁忙工作的同时放松身心,培养法官的高雅情趣,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氛围;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广场、街道、乡村等人流密集处巡回普法宣传,发放资料,做好现场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自办《宁陵县法院信息》,目前已编发62期,时时刻刻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以及党政部门传递着法院动态、法治信息,已成为该院一张独特的文化传播名片。

  在“制度文化”上,该院先后制定、颁布了以目标管理考核、审判管理、后勤管理、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主的10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三大管理体系,使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良性运行,法院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带好队伍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抓好抓牢,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到“学习型法院”的建设中,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定期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加强党员学习意识和自觉意识,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邀请省、市级书画名家和书画家协会会员,与县纪委共同举办“清风宁陵、廉洁审判”廉政书画展,提醒广大法官清正、廉洁办案;开展廉政庭审教育活动,让旁听者“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2015年以来,该院已开展30余次廉政庭审,通过案件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定期举办“法律大讲堂”与“法官课堂”,邀请专家、教授前来授课,并组织干警外出学习交流,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近年来,该院每年邀请业务专家、教授等前来授课均在10余场(次),外出接受培训学习90余人(次);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层层考试、考核,该院首批25名员额法官入额;实现院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办案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员额法官责任制,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更高效、更优质开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进出机制,提升队伍活力和工作积极性,实现了法院整体工作的不断提升。

  此外,该院还严格规范岗位责任制、部门请假标准等一系列制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学习教育、纪律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考评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做到奖惩分明,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学习氛围,以独特的“制度文化”氛围,实现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在“行为文化”上,他们把“厚德、尚法、公正、廉洁”确定为院训,要求干警以德为先、崇尚法律、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秉承一颗公平公正之心,从思想上亲近群众,从行动上服务群众;利用新媒体平台实现裁判文书、审判视频、执行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建立便民、动态、完善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普法宣传、公开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中,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展现执行干警优良作风,重拳出击打击失信“老赖”;组建由专人负责的执行宣传工作团队,展现了该院浓厚的执行文化氛围,树立了司法权威。

  在“品牌文化”上,该院除打造“家事法庭品牌”外,还积极打造“张弓法庭”品牌,该庭干警独创的“四级调解法”在全市法院得以推广。因工作成绩突出,该法庭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四最法庭”(最文明、最公正、最讲理、最廉洁)和“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十佳优秀基层法庭”“商丘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品牌文化”带来百花齐放。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省信息工作突出基层法院”。

  2017年,该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2018年10月,该院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7年该院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后获得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用“以和为贵”助力社会和谐

  家庭小和谐,推动社会大和谐。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用“以和为贵”助力社会和谐。

  无论是装饰温馨、情调舒缓的调解室,还是充满家庭“和”文化的墙面设计,都少了审判庭沉重而令人拘谨的气氛,多了一份“和”元素。

  “同样的家事案件,在家事法庭办理和在普通法庭办理,法官在办案理念上会有所不同。”卫峰说,“在家事法庭,拿到一个案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以和为贵,而在民事庭办这样的案子时,我考虑更多的只是把案件依法审结。”

  每一起家事案件的背后,都关系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因此不能一判了之。

  卫峰告诉记者:“审理家事案件,不能简单地机械化办案,要尽可能劝和不劝离,修复当事双方的感情。”

  卫峰不仅是一名调解能手,同时还是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能通过专业心理辅导,更清晰地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对症下药,效果明显。

  在家事审判中,该院还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多方力量,广开调解渠道,邀请德高望重的亲属、村委或街道办人员、妇联、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实现民间调解力量、行政力量、司法力量无缝对接,情理法相互融合,高效和谐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为做到“以和为贵”,降低离婚率,维护家庭和谐和婚姻关系稳定,他们对离婚矛盾纠纷案件不急于下判,适当推迟时间2至3个星期,以期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便于双方和好。

  在庭审方式上,他们注重照顾到当事人的隐私,一般不进行公开审理,尽可能缩小知情人范围,本着“解铃还须系铃人”的原则,在旁听人员上尽量采取不利人群隔离规则,避免部分不利于矛盾化解的亲属朋友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不利诱导。

  “来到法院的当事人都是情绪激动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出庭的话,来到的当事人就会把愤怒全撒在法官身上。当事人再急,我们不能急,当事人再骂,我们也不能还嘴,因为我们是当事人心里的那杆秤,双方当事人之间能否以‘和’了事,是家事审判工作努力的目标。”卫峰说。

  2017年初夏的某一天,正在办公室整理案卷的卫峰接到之前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母亲打来的电话:“卫庭长,你好,家里种的绿宝瓜熟了,我给你送来一箱,你千万不要拒绝,这只是我对你表示感谢的一点心意。”

  挂了电话,当事人的母亲就把一箱瓜放在了门卫室,没有给卫峰留下一点拒绝的机会。这是当事人对家事法官的信任,虽然沉甸甸的,仍令人欣慰。

  2015年10月26日,市妇联领导张慧到宁陵县人民法院专题调研家事审判工作,认为家事审判专业化模式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工作经验让人深受感动。

  2017年12月26日,河南省和睦家庭创建督导检查组一行四人,在组长金丽艳的带领下,到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金丽艳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同时,又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优异的成绩,这一经验和做法应在全省得到推广。”

  用“宁陵样本”揭开国优密码

  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一张白纸”到“驾轻就熟”,从“学习探索”到“宁陵样本”,成为该院法官干好其他工作的旗帜。

  在豫东平原,宁陵县是一个常住人口不足70万人的小县,在商丘6个县中“个头”最小。

  如何让法院工作不掉队,“小院也有大作为”,甚至走在全市、全省法院前列,一直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思考的问题。

  5年来,该院以家事审判为引领,用“宁陵样本”揭开国优密码。

  他们坚持“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工作思路,确立“审判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工作理念,在全省相继创下了“十个第一”的殊荣,即全省首创家事法庭、小额诉讼法庭、医事法庭、律师工作室、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全省首次法检“两长”同堂问案,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公安机关派驻法院警务室,全省首家对“老赖”推出彩铃及短信提醒业务,全省首个法检两长出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2014年3月17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家事审判合议庭”;

  2015年7月13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小额诉讼法庭;

  2015年10月14日,成立全省首家医事法庭……

  “十个第一”,实现了审判质效协调发展、法院管理规范有序、司法形象显著提升的目标,被省高院有关领导称之为“宁陵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时任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夏杰分别到该院视察指导工作,对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全国上百家新闻媒体和网站给予关注,200多家法院前来考察交流学习。

  201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时,对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做好家事审判工作能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他称赞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为“宁陵经验”,并要求在全国推广。

  前有一马当先,后有万马奔腾。近年来,在我市作为规模最小、干警最少的基层法院,宁陵县人民法院创下的辉煌最多:

  2014年,在全省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宁陵县人民法院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

  2015年、2016年,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均位列全省第十名;

  2017年,取得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作为河南唯一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2018年,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878件,同比上升25.96%;审执结5599件,同比上升26.7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4件,均创历史新高。诉讼案件结案率97.20%,服判息诉率92.08%,均位居全市第一名,政法机关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七名。

  “一年春景莫错过,最是花开好看时”。

  采访最后,王宏伟告诉记者:“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院家事法庭目前已具备诉前调解、心理咨询和家事审判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集心理辅导、矫正、调解等服务为一体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但探索创新没有止境,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家事审判内涵,推出诉前财产申报、判后心理干预、家事调查官、心理修复师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措施,力争将家事审判文化渗入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每个角落,把家事审判的成果转化为凝聚法官力量、培育司法精神、创新司法理念、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精神支撑,让各项工作在高起点上稳步运转,为‘全国优秀法院’这个称号继续增光添彩!”

家事法官深入案件当事人家中回访,并征求当事人对家事法庭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核心提示

2014年3月1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立足本地司法特点、区域文化传统和维护家庭关系的实际需要,积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在全省成立首个家事法庭。

家事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化解家事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了基层法院全新的审判和调解模式,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成为宁陵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点睛之笔”:

5年来,该院家事法庭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3200余件,调撤率75%以上,服判息诉率95%以上,有力地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并成功助推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助推宁陵县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用“爱的审判”留住家的温馨

一直以来,庄重威严是不少人对法庭的刻板印象,然而设在宁陵县人民法院一楼的家事审判区,却给人不一样的体验。

这里不设审判台,没有原被告席位,沙发、茶水、绿色植物……“客厅家居式”的布置,处处凸显浓厚的家庭温馨格调。

家事审判区设置有“一庭四室一所一站一廊”,即圆桌家事审判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儿童观察室、心理辅导室、调解茶室、反家暴临时庇护所、校外心里辅导站、亲情文化长廊。

亲情文化走廊的内容设计上,家事法官通过结合审判实践,总结案件类型,以贴近群众生活的文字图画呈现“父母恩”、“夫妻规”、“手足情”等部分内容,无不向当事人展示了“诚、礼、和、孝”的传统道德伦理。

“在圆桌家事审判法庭里,用‘丈夫’‘妻子’等台签取代‘原告’‘被告’台签,将法庭的严肃性和家庭的温馨气氛有机结合,能缓解当事人紧张和对立情绪。”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说。

“我平时也不愿意向亲朋好友说,这事只能闷在心里,逼急了只好来离婚。可是到了法院,经过法官的劝说,我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身处温馨的“会客厅”,看着结婚时甜蜜的照片,听着法官“拉家常式”的调解,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宁陵县城关镇居民王某娟不由得抹起了眼泪。

温馨的环境,让夫妻俩忘却身处法庭。其实,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为一些小事女方就想离婚。当王某娟见到亲如自家姐妹的女法官时,像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娘家人。

经过家事审判法官与夫妻双方深入交流,王某娟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随后,法官陈兰芝递给她一套“宁陵县人民法院诉前夫妻情感测试题”。

这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专门为前来起诉离婚的夫妇准备的“私人订制”。这套测试题共30题,全部为选择题,每道题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分值,测试内容涉及“是否有共同爱好”“是否经常沟通”等夫妻生活中具体的小事。

陈兰芝说:“测试成绩51分到80分,表明夫妻关系较理想,生活中产生的一些摩擦需要经常沟通;80分以上表明夫妻关系很理想,产生的离婚念头可能是一时冲动的想法……”

测试结果出来,王某娟的分数为67分。接着,陈兰芝因势利导,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句句说到了她的心坎上。

开完庭一周后,妻子拿着丈夫送的玫瑰花,两人手挽手离开了法庭。

像王某娟一样,有很多当事人夫妻经过“第一关”后,就再也没来过法院。

“离婚诉讼冷静期”“诉讼前夫妻情感测试”“不利人群隔离规则”,都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时,创造出来的新名词。

2017年11月21日,一对闹离婚的老年夫妻来到家事法庭。老两口都是六十多岁的留守老人,妻子以丈夫不关心自己、整天爱骂人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老伴离婚。

在案件庭前调解时,法官察觉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多次闹矛盾皆因沟通不当导致,遂劝导双方珍惜婚姻、珍惜家庭、珍惜亲情,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给双方两个星期的冷静期,让他们认真思考,理智对待婚姻。

两个星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一次,双方态度有了明显的缓和。在温馨舒适的家事调解室中,法官耐心劝说两位老人,应为自己的子孙树立榜样,让孩子安心在外打工,平时多沟通,消除积怨与仇恨,引导双方共同维护和睦团结的家庭。

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协调,最终男方承诺以后一定关爱妻子,有事多和妻子商量。妻子也原谅了丈夫,两人和好如初。

维护当事人的亲情,法官需要倾注的是真情,营造的是温情,用“爱的审判”留住家的温馨。在采访中,法官向记者讲述了无数法官故事。娓娓道来的语言,成为法庭“好声音”,悦耳、动听,又让人动容。

2016年3月,留守妇女许某怀疑在外务工的丈夫感情不忠提出离婚,一到法院便大哭大闹。然而当眼前出现的全是清一色的女法官时,她立刻像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姐妹,情绪逐渐稳定。

有着10年婚姻案件审判经验的李文郁法官,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疏忽对女方感情联络的做法提出批评教育。最终,许某主动撤回了离婚诉讼,动情地说:“是李法官挽救了俺这个家庭!”

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2013年9月,时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的王宏伟调任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经过深入调研,王宏伟发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矛盾也越发凸显,赡养、抚养、家暴等问题逐渐增多。

在采访中,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马国强告诉记者,近几年来,该院每年受理的2000多起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占35%以上,且有不断攀升之势。

每一起家事纠纷,对家庭来说都是幸福的杀手。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此类案件进入法院前,易引发家族间冲突,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

针对类似案件,如何创新审判理念,缓解诉讼双方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如何担当起化解家事矛盾的重担,成了当时法院亟待破解的难题。

“清官难断家务事”。对此,王宏伟忧心忡忡:“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决不能完全按照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理念和方式审理家事案件。”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政策研究、新闻宣传的法官,他很快找到了破解难题的关键:将家事案件从原有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摸索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以小和谐推动大和谐。这是“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关键所在,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最美元素”。

于是,家事法庭应运而生。

2014年3月17日,在王宏伟的倡导下,宁陵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十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

选择什么样的法官审理家事案件,成为家事法庭的核心和关键。院党组研究决定,家事法庭的法官要全部从女法官中选拔,并坚持“三不选”原则,即没有结婚的法官不选、离过婚的法官不选、35岁以下的法官不选。这些法官不仅要细心、耐心、沟通能力强,同时要有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及生活阅历丰富、熟悉乡情民俗、擅长人际沟通、办案耐心细致、审判经验丰富等特点。

经过层层筛选,4名社会生活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走马上任,着力打造“家庭式”审判庭。

这个“家庭式”的审判庭有“七变”,其核心是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审判台之变:审判庭采取“圆桌式”“会客式”场景布置,代替传统的审判台,法官走下审判台,与诉讼参与人围坐一周;

法庭环境之变:家事法庭是装饰一新的会客式审判庭,沙发、茶几、盆栽、摇篮及悬挂的以“和”为主题的图画等设施井井有条。审判庭四壁,悬挂了“家和万事兴”匾额及法官亲手制作并签名的千纸鹤、风铃,绘制了“幸福一家人”壁画等,“和”的理念就通过这个“会客厅”式的家事审判庭传递开来;

原被告称谓之变:审判台上,原来冷冰冰的原被告桌签,变成了“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称谓,小细节营造了温馨的亲情氛围,让当事人感觉“到了法庭像到了家”;

配套设置之变: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儿童观察室、心理咨询室、社会介入工作室、家事调解室、亲情文化课堂等场所,通过有效物理隔离,稳控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处处展现着亲和温馨的家庭氛围;

审判方式之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灵活运用“五步亲情弥合法”“拉家常式”调解法及“法官+”社会介入工作室等审判方式,通过设置“离婚诉讼冷静期”“家事调解前置”,建立“夫妻感情测试”机制,提高“分道扬镳”的门槛;

审判文化之变:借力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孝、礼、让、德亲情文化长廊,唤醒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打造一个“法官和蔼、法庭温馨、审判平和”的专业化审判模式,“举案齐眉”“家和万事兴”“二十四孝”等众多警句和故事,通过亲情文化图片、书籍、影视短片等向当事人展现;

调解方式之变:家事审判法官开展“拉家常式”调解,整合民间、行政等力量,与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聘请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庭前、庭中、庭后教育感化,还家庭以和睦、当事人以和谐、青少年以健康成长。

“感谢家事法官的良苦用心,我一定要改掉自己的这种急脾气……”走出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宋某,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最终冷静了下来,主动撤回了起诉。

这是经常发生在该院家事审判中的一幕。能够让许多剑拔弩张的夫妻关系重归于好,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处处、时时展现了暖暖的温情和细致的关怀,奏响了“家和万事兴”的主旋律。

“带着情绪进来,带着和气离开”,一直是家事法庭对诉讼当事人的努力方向,也是法官审理家事案件为民服务理念的最好诠释。

原告张某因家庭琐事与自己的丈夫李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被丈夫殴打,致使自己受轻微伤入院治疗。随后,张某来到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

“打了第一次就敢有第二次,日子真没办法过了!”家事法庭庭长卫峰听完张某的倾诉,耐心和她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

卫峰发现,张某夫妻俩争吵的原因是因为家庭琐事,双方缺乏相互沟通和理解,且他们已有两个年幼儿子,其丈夫李某也对自己的言行非常后悔,承认了自己错误。结合实际情况,卫峰找准问题根源,从家庭和睦角度,劝导他们要相互包容、理解对方。

为了防范家暴情况再次发生,经原告申请和被告同意,法官向李某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通过法官的心理疏导,双方重新树立了共同生活的信心。

卫峰告诉记者:“家事案件的裁判,无法以官司胜败定输赢,审判的最终目的是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尽可能地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此,在冰冷的卷宗背后,我们融入的是暖暖的真情,用的是柔性化的审判模式。”

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家庭和睦,社会才能和谐。

家事法庭成立以来,从每一个细节着手,不断升级硬件设施,打造精细化服务模式。在不断探索实践中,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形成诉前心理测试程序、庭审前的亲情课堂教育和心理疏导、会客式庭审模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离婚诉讼冷静月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宏伟告诉记者:“‘和合’思想体现着中国思想文化的价值和精髓,对于法院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审判工作中导入和合机制,以‘和’为先,以‘合’为本,摸索出了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

他们将“和合理念”的精神融合到法院文化中,把当地和、孝、诚、礼、廉等文化典故,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法院审判大楼展示,散发出浓浓的“和”气息。他们还聘请三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通过沙盘游戏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压力,舒缓当事人情绪,为顺利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做好铺垫。

卫峰对于“和合理念”深有感触:“我们在办案中必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坚持外和内合基础上,落实‘和’的不同理念,不仅要容忍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性格差异,还要摸准当事人的共同关注点。”

目前,在宁陵县,如果到家事法庭打官司,起诉前得先和家事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的社工谈谈心。这里的社工来自妇联、民政、检察、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还有聘请的社会调解员。

武霞便是其中一名法院驻点社工,她给记者展示了一张表格,上面列了一些关注的问题,如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疏导情况、起诉原因、分歧焦点、疏导成效等内容。她说:“我们面谈少则一个小时,多则数个小时,有的还要谈几次。主要是倾听,当他们出现一些极端想法时,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结案后则跟踪回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帮助。”

“家和万事兴,夫妻同心,黄土变金。希望你们能够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为孩子成长、老人晚年创造更好的家庭环境……”这是家事法官在一起离婚案件的《法官寄语》中写下的话。

对于一些难于调解的案件,家事法庭的法官用《法官寄语》,给当事人以更多单独思考的空间。

2016年10月,年逾六旬的老赵夫妇来到法院,状告儿媳不当得利。一年前,老赵的儿子在北京打工不幸身亡,对方赔偿了一笔钱,按照法律规定,其中的50万元应归老赵夫妇所有。老赵听说儿媳妇准备改嫁,就找儿媳妇讨要,可儿媳妇认为两个年幼的孩子以后花钱的地方比老人多,执意不给。

法官陈兰芝受理案件后,邀请妇联、司法所、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多次到老赵及儿媳家中“拉家常”,帮助老赵回忆儿子健在时的幸福时光,从为了孙子成长和儿子安息的角度进行劝说。

最终,老赵夫妇及儿媳泪流满面,案件妥善化解。

“借力‘和合理念’,以和合为基调,使威严的法庭、法官和看似冰冷的法律有了温情,进而引导当事人发挥自我解决纠纷的作用,最终实现社会的和合、和美、和谐。”王宏伟道出了自己的观点。

5年来,家事法官以促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降低案件发生的新路子,为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夯实了基础。

2017年12月4日,国家行政学院和人民网联合发布了2017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宁陵县人民法院“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优秀案例,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上榜的案例。

用“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

葛天文化之乡、歌舞之源、酒文化之乡、长寿之乡……历史悠久的宁陵文化底蕴深厚,有4000多年的文明史。

法院文化的建设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人民性”是法院的根本属性,“为人民司法”也是法院的核心价值。

就如何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心地光明”的作用,使其为和美婚姻、和睦家庭、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宁陵县人民法院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以信陵大地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为背景,对力促“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做法进行调研,用“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

王宏伟认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一个法院的兴衰,因为法院文化建设对法院各项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长期性的推进作用,能真正成为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激发热情的内在动力。

为此,他们决定通过“文化兴院”向队伍要战斗力、凝聚力,通过文化建设向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要向心力、公信力,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努力提升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水平。

该院以家事审判文化为引领,坚持把法院文化与精神文明一体推进,围绕“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厚德、尚法、公正、廉洁”为院训,将当地文化融入法治文化,逐步建立起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宁陵法院文化体系:

提升服务质量的“物质文化”: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文化长廊的干警摄影、书画作品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塑造内容丰富的“精神文化”:法官活动室缓解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巨大压力,《宁陵县法院信息》成为该院一张独特的文化传播名片;

健全长效机制的“制度文化”:制定10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三大管理体系;

凝聚法官合力的“行为文化”:知行合一打造良好院风院貌,“阳光司法”拉近与群众距离;

展示法院形象的“品牌文化”:“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张弓法庭荣获我省首批“十佳法庭”称号……

在“物质文化”上,他们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设施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连续5年实现了立案“零差错”“零瑕疵”的目标;设置内容丰富的文化长廊,精心打造图书阅览室,营造浓厚文化氛围,让干警随时受到教育熏陶;定期升级图书阅览室,购置大批法律书籍、考试书籍和文学书籍,精心布置文化墙,强调“静心促学”,鼓励干警静下心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成立读书兴趣小组,每周开展读书会,鼓励干警主动参与学习。3年来,该院有6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在“精神文化”上,他们引导广大干警以“忠诚”为理念,培养法官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尊崇感,努力营造团结、和谐、上进的工作环境;举行升旗仪式,深化理想信念,能进一步鼓舞干警斗志,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设立法官活动室,注重感官式体验,成立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和合唱团等十个兴趣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趣味运动会等,在繁忙工作的同时放松身心,培养法官的高雅情趣,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氛围;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广场、街道、乡村等人流密集处巡回普法宣传,发放资料,做好现场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自办《宁陵县法院信息》,目前已编发62期,时时刻刻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以及党政部门传递着法院动态、法治信息,已成为该院一张独特的文化传播名片。

在“制度文化”上,该院先后制定、颁布了以目标管理考核、审判管理、后勤管理、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主的10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三大管理体系,使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良性运行,法院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带好队伍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抓好抓牢,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到“学习型法院”的建设中,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定期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加强党员学习意识和自觉意识,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邀请省、市级书画名家和书画家协会会员,与县纪委共同举办“清风宁陵、廉洁审判”廉政书画展,提醒广大法官清正、廉洁办案;开展廉政庭审教育活动,让旁听者“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2015年以来,该院已开展30余次廉政庭审,通过案件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定期举办“法律大讲堂”与“法官课堂”,邀请专家、教授前来授课,并组织干警外出学习交流,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近年来,该院每年邀请业务专家、教授等前来授课均在10余场(次),外出接受培训学习90余人(次);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层层考试、考核,该院首批25名员额法官入额;实现院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办案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员额法官责任制,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更高效、更优质开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进出机制,提升队伍活力和工作积极性,实现了法院整体工作的不断提升。

此外,该院还严格规范岗位责任制、部门请假标准等一系列制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学习教育、纪律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考评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做到奖惩分明,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学习氛围,以独特的“制度文化”氛围,实现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在“行为文化”上,他们把“厚德、尚法、公正、廉洁”确定为院训,要求干警以德为先、崇尚法律、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秉承一颗公平公正之心,从思想上亲近群众,从行动上服务群众;利用新媒体平台实现裁判文书、审判视频、执行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建立便民、动态、完善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普法宣传、公开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中,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展现执行干警优良作风,重拳出击打击失信“老赖”;组建由专人负责的执行宣传工作团队,展现了该院浓厚的执行文化氛围,树立了司法权威。

在“品牌文化”上,该院除打造“家事法庭品牌”外,还积极打造“张弓法庭”品牌,该庭干警独创的“四级调解法”在全市法院得以推广。因工作成绩突出,该法庭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四最法庭”(最文明、最公正、最讲理、最廉洁)和“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十佳优秀基层法庭”“商丘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亲情文化”带动法院文化,“品牌文化”带来百花齐放。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省信息工作突出基层法院”。

2017年,该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2018年10月,该院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7年该院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后获得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用“以和为贵”助力社会和谐

家庭小和谐,推动社会大和谐。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用“以和为贵”助力社会和谐。

无论是装饰温馨、情调舒缓的调解室,还是充满家庭“和”文化的墙面设计,都少了审判庭沉重而令人拘谨的气氛,多了一份“和”元素。

“同样的家事案件,在家事法庭办理和在普通法庭办理,法官在办案理念上会有所不同。”卫峰说,“在家事法庭,拿到一个案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以和为贵,而在民事庭办这样的案子时,我考虑更多的只是把案件依法审结。”

每一起家事案件的背后,都关系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因此不能一判了之。

卫峰告诉记者:“审理家事案件,不能简单地机械化办案,要尽可能劝和不劝离,修复当事双方的感情。”

卫峰不仅是一名调解能手,同时还是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能通过专业心理辅导,更清晰地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对症下药,效果明显。

在家事审判中,该院还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多方力量,广开调解渠道,邀请德高望重的亲属、村委或街道办人员、妇联、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实现民间调解力量、行政力量、司法力量无缝对接,情理法相互融合,高效和谐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为做到“以和为贵”,降低离婚率,维护家庭和谐和婚姻关系稳定,他们对离婚矛盾纠纷案件不急于下判,适当推迟时间2至3个星期,以期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便于双方和好。

在庭审方式上,他们注重照顾到当事人的隐私,一般不进行公开审理,尽可能缩小知情人范围,本着“解铃还须系铃人”的原则,在旁听人员上尽量采取不利人群隔离规则,避免部分不利于矛盾化解的亲属朋友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不利诱导。

“来到法院的当事人都是情绪激动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出庭的话,来到的当事人就会把愤怒全撒在法官身上。当事人再急,我们不能急,当事人再骂,我们也不能还嘴,因为我们是当事人心里的那杆秤,双方当事人之间能否以‘和’了事,是家事审判工作努力的目标。”卫峰说。

2017年初夏的某一天,正在办公室整理案卷的卫峰接到之前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母亲打来的电话:“卫庭长,你好,家里种的绿宝瓜熟了,我给你送来一箱,你千万不要拒绝,这只是我对你表示感谢的一点心意。”

挂了电话,当事人的母亲就把一箱瓜放在了门卫室,没有给卫峰留下一点拒绝的机会。这是当事人对家事法官的信任,虽然沉甸甸的,仍令人欣慰。

2015年10月26日,市妇联领导张慧到宁陵县人民法院专题调研家事审判工作,认为家事审判专业化模式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工作经验让人深受感动。

2017年12月26日,河南省和睦家庭创建督导检查组一行四人,在组长金丽艳的带领下,到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金丽艳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同时,又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优异的成绩,这一经验和做法应在全省得到推广。”

用“宁陵样本”揭开国优密码

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一张白纸”到“驾轻就熟”,从“学习探索”到“宁陵样本”,成为该院法官干好其他工作的旗帜。

在豫东平原,宁陵县是一个常住人口不足70万人的小县,在商丘6个县中“个头”最小。

如何让法院工作不掉队,“小院也有大作为”,甚至走在全市、全省法院前列,一直是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思考的问题。

5年来,该院以家事审判为引领,用“宁陵样本”揭开国优密码。

他们坚持“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工作思路,确立“审判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工作理念,在全省相继创下了“十个第一”的殊荣,即全省首创家事法庭、小额诉讼法庭、医事法庭、律师工作室、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全省首次法检“两长”同堂问案,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公安机关派驻法院警务室,全省首家对“老赖”推出彩铃及短信提醒业务,全省首个法检两长出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2014年3月17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家事审判合议庭”;

2015年7月13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小额诉讼法庭;

2015年10月14日,成立全省首家医事法庭……

“十个第一”,实现了审判质效协调发展、法院管理规范有序、司法形象显著提升的目标,被省高院有关领导称之为“宁陵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时任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夏杰分别到该院视察指导工作,对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全国上百家新闻媒体和网站给予关注,200多家法院前来考察交流学习。

201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时,对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做好家事审判工作能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他称赞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为“宁陵经验”,并要求在全国推广。

前有一马当先,后有万马奔腾。近年来,在我市作为规模最小、干警最少的基层法院,宁陵县人民法院创下的辉煌最多:

2014年,在全省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宁陵县人民法院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

2015年、2016年,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均位列全省第十名;

2017年,取得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作为河南唯一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2018年,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878件,同比上升25.96%;审执结5599件,同比上升26.7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4件,均创历史新高。诉讼案件结案率97.20%,服判息诉率92.08%,均位居全市第一名,政法机关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七名。

“一年春景莫错过,最是花开好看时”。

采访最后,王宏伟告诉记者:“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院家事法庭目前已具备诉前调解、心理咨询和家事审判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集心理辅导、矫正、调解等服务为一体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但探索创新没有止境,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家事审判内涵,推出诉前财产申报、判后心理干预、家事调查官、心理修复师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措施,力争将家事审判文化渗入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每个角落,把家事审判的成果转化为凝聚法官力量、培育司法精神、创新司法理念、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精神支撑,让各项工作在高起点上稳步运转,为‘全国优秀法院’这个称号继续增光添彩!”

编辑: 曹娟   责任编辑:李瑾瑜
  相关阅读:
百姓呼声 进入频道 >>
已完成雨、污水管网 ...
道路封闭超一年 施工...
省市部门有文件 达不到条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清淤已经完成 路上积水没有了
精彩图片 进入频道 >>
图片新闻
麦田管理正当时
春到果园管护忙
村民在睢阳区坞墙镇 ...
党媒推荐 进入频道 >>
    版权声明:商丘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联系电话:0370-2628098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主管: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主办: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商丘网联系电话:0370-2628098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0120156001 豫ICP备05019403号 公网安备 41140202000008号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