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生一行3人到宋集镇宋南村巡回开庭审理案件。通讯员 刘军 摄
“家门口的巡回审判,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可以让更多群众现场旁听身边真实案例,深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从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能够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近日,在巡回审判返回法庭的路上,睢阳区人民法院坞墙法庭法官李安生深有感触地说。
眼下正值盛夏时节,骄阳似火,热浪袭人。当天上午,李安生一行3人,来到宋集镇宋南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事情发生在2020年11月,村民李某等5人、李某亲属邓某甲与邓某乙等11名被告因饮酒,致使邓某甲醉酒驾驶摩托车于当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李某等人将邓某乙等11人告上法庭。坞墙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年龄较大,为方便群众诉讼,特意把巡回法庭设在当地村委会。
当李安生来到临时充当审判庭的村委会会议室时,那里早已挤满了旁听群众。9时30分,经过简单布置,一切工作准备就绪,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庭审在李安生主持下正式开始,并按照法定庭审环节规范高效进行。在经历将近2个小时的庭审举证、质证、调查、辩论之后,李安生开始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因双方争议较大,各执一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认真听取了各方的陈述意见后,顺利结束庭审,择期将进行宣判。
为尽可能地化解双方矛盾,此次庭审专门邀请了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双方亲属共计30多名干部、群众现场旁听。庭审结束,李安生针对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村民们进行了普法宣讲,并耐心地解答村民咨询的法律问题。等书记员组织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完字,一切收拾停当,开车驶离的时候,已经是下午1时。
李安生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桥头堡”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车子行驶在乡间小路上,两旁树木葱茏,空气中弥漫着小麦的余香。夏种之后的庄稼地已然露出健壮的青苗,长势喜人,充满生机,欣欣然呈现出一片丰收在望的大好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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