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得多些“倒查20年”的严厉
郭元鹏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1-11-11 02:17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日前公布的信息显示,内蒙古在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已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3.88亿元。(11月9日《新华每日电讯》)
2020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一场“倒查20年”的煤炭资源领域反腐风暴就此开启。
随着专项整治逐步深入,一大批“煤老虎”“黑金硕鼠”现出原形,乌兰察布市委原书记杜学军,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桂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声落马。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7名干部主动投案。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涉煤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243人。共有1656人被追责问责。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一年多集中整治,全区涉煤腐败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治,煤炭资源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这种“倒查20年”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负责。反腐倡廉就要没有“时空概念”“时间概念”,只要你触碰了红线,只要你存在腐败,只要你侵害了党和国家以及百姓的利益,惩治腐败就要“追你到天涯海角”。
现实生活中,有一种说法叫“安全着陆”。意思是说,只要你退休了,只要你离职了,只要你“不是别人前进的绊脚石”了,也就安全了,也就可以安享晚年了。而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这种“安全着陆”的说法显然已经过时了。这就是我们说的“终身追责”。“终身追责”在不少领域已经有了严格的制度规定。比如,在住建领域,就有工程质量“终身追责”的规定,不管什么时候出现了安全问题,都会追责到所有人,哪怕你已经七老八十了,哪怕你已经退休几十年了,一样不会放过。比如,在一些制度制定的领域也有了“终身追责”的规定,对于那些拍脑袋、拍屁股的决策,只要造成了重大损失,即便你已经不在岗位了,即便你已经安享晚年幸福了,那你也得“失去幸福”。
内蒙古在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已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3.88亿元。这说明这种“倒查20年”的做法效果是十分明显的,不仅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其起到了最大程度的警示教育意义,这种警示教育,对于那些“依然在岗的”“依然掌权的”来说作用非凡。这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保护,也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权力约束,让他们知道权该为谁所用,利该为谁所谋!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