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再报五起案件 打击证券违法将保持持续高压
2011年11月开始,证券监管部门明确表态将对证券期货违法、内幕交易等行为“零容忍”,此后集中曝光了一批案件的查处情况及办案细节,既整肃了市场风气,也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监管部门将对打击证券违法保持持续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三公”原则,维护市场规范、健康运行的大环境。
辽宁森能董事涉内幕交易获利700余万元
辽宁森能李鹏涉嫌内幕交易案是一起发生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案。据介绍,李鹏作为辽宁森能的董事,利用其获知的重组内幕信息,动用9个账户、1.04亿元资金,累计买入方大特钢(600507)股票1300余万股,获利700余万元。目前李鹏已被依法逮捕。
2011年年初,证监会对方大特钢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并购重组过程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题进行核查。2011年4月,证监会对辽宁森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辽宁森能”)董事李鹏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2009年年底至2010年年初,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辽宁方大集团(000055)实业有限公司(“方大集团”)有意向收购铁矿石资源并与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同达铁选”)等矿业公司进行了接触。2010年4月,方大集团决定方大特钢与辽宁森能共同收购同达铁选。
2010年5月5日,方大特钢、辽宁森能与同达铁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明确了股权转让的总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方大特钢、辽宁森能共同出资7.8亿元,分别收购同达铁选70%和30%的股权。李鹏作为辽宁森能的董事,代表辽宁森能参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1年1月4日,方大特钢对收购同达铁选事项进行了公告。
李鹏与同达铁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实际控制和使用“辽宁森能”等9个账户,动用资金1.04亿元,累计买入方大特钢股票1300余万股,获利700余万元。
因李鹏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证监会已于2011年10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李鹏已被依法逮捕。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又一起发生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案,其特点是上市公司共同收购方董事实施内幕交易。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内幕交易的易发、高发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的股票异常交易一直予以严密监控,一旦发现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依法坚决查处。证监会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各方面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