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矩阵 在线读报 在线读报 客户端 商丘学习平台

立足继续履行促和解 司法助企纾困解难

2026-09-30 00:21:43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基本案情:2025年7月14日,某钢结构公司与某仓储装备公司签订《膜结构工程合同》,约定由某钢结构公司承建涉案膜结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中,某钢结构公司将全部建筑材料运至工地并做好施工准备,某仓储装备公司预付6万元工程款后,以环保暂未达标为由通知停工,此后一直未能恢复施工。某钢结构公司遂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共计9万元,并申请对停工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调解过程: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某仓储装备公司停工系因环保暂未达标无法施工,并非恶意违约。虽然本案标的额仅9万元,但对作为中小微企业的某钢结构公司而言,已进场材料款和人工费直接关系其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简单判决解除合同或启动鉴定程序,将导致已进场建材闲置浪费,增加小微企业诉讼成本与鉴定费用。法院在细致研判继续履约可行性的基础上,坚持“立足继续履行、实质化解纠纷”的调解思路,多次组织双方协商,逐条厘清复工节点、材料保管、违约责任等关键争议,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继续履行涉案合同及二次进场施工时间,明确材料防护责任、二次进场费支付及逾期违约责任等事项。

  典型意义:本案是法院立足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实际,坚持实质化解涉企矛盾,力促双方共赢的典型案例。法院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准确识别纠纷根源,从保障合同继续履行、维护交易关系存续的角度寻求解决方案。本案标的额虽小,但关乎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通过调解避免已进场材料浪费和鉴定费用支出,最大限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该案既依法平等保护了双方企业合法权益,又保住了企业合作项目、维系了商事交易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企稳业兴,为助力中小微企业稳经营、保发展提供了有益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