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淬炼法治思维 筑牢高效能治理根基

2026-09-28 07:39:56 来源:商丘日报

  市第七次党代会立足全市发展大局,擘画现代化商丘建设宏伟蓝图,部署深化法治建设、夯实民主法治根基重点任务,将法治建设作为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新发展阶段,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推进我市高效能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商丘篇章的重要保障。

  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核心素养,区别于人治思维、权力本位思维,是依托法治理念、法律原则与法治逻辑,研判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培育法治思维,本质上是推动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把权力置于法治框架之下,养成办事循法、决策依法的行为习惯,使法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立足商丘发展实际,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有着鲜明的现实价值。这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履职常态。

  常态化普法教育,是培育法治思维、夯实法治素养的基础工程。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绝非一日之功,必须构建系统化、长效化学法机制。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入脑入心。引导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严守法律红线底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筑牢法治信仰,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核心。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必须主动转变执政理念,破除人治惯性、权力思维,坚持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把法治思维贯穿决策执行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职,在重大决策、项目实施、民生保障、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治理。带头维护法律权威,以自身示范引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坚守执政为民初心,紧扣商丘城乡融合、民生提质目标,将法治建设与民生保障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政务服务,持续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依靠法治守护群众权益,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倒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压实法治责任的指挥棒。对照法治商丘建设目标,建立量化可考的法治政绩评价机制,扭转重经济指标、轻法治建设的片面导向,将依法履职、矛盾化解、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核心指标。聚焦重大决策、应急处置、日常履职等场景,精准评价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落实干部任前法律考察、法治素养测评制度,将守法用法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重要依据,树立重法治素养的鲜明用人导向。完善奖惩问责机制,激励依法履职的干部,对违法决策、破坏法治环境的严肃追责,依靠刚性考核倒逼干部主动提升法治能力。

  健全责任落实与依法决策机制,是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的组织保障。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狠抓落实要求,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决策公示制度,从源头降低决策法律风险。牢固树立权责统一理念,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推动领导干部把法治思维转化为行动自觉,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规范权力运行,离不开全方位监督制约。要依靠制度扎紧权力笼子,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的运行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统筹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聚焦依法用权、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实现监督全覆盖。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敬畏法律、严守规矩的思想自觉。

  法治兴则治理兴,法治强则事业强。现代化商丘建设进程中,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目标,对干部法治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全市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各项工作安排,不断淬炼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本领,坚持以法治赋能改革、护航治理、保障民生,持续夯实法治商丘根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商丘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商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