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2021)豫1403执2028号函,将张安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涉案资产处置、兑付资金工作授权商丘市睢阳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处置主体,为规范涉案资产处置程序,保障所有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商处非办〔2016〕45号文等规定,结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刑终167号张安东刑事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现公告如下:
为充分保障所有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拟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3日工作日期间开展集资款清查登记工作。请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经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集资参与人,于2025年10月13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合同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债权凭证、本人浦发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或与涉案资产有直接关联的书面证据)前往睢阳区打非办(商丘古城南门向北100米路东)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后期不予登记、清退。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主任
13837066053
商丘市睢阳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