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是民权县第一高级中学吗?我一定要表扬贵校一名叫杨新志的同学……”9月15日一早,民权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公室主任史聚义接到一通特殊的感谢电话,市民黄先生激动地请求校方表扬一名做好事不留名的学生。一段发生在民权县雨夜的暖心故事由此揭开。
时间回溯到9月11日晚上9时45分,刚下晚自习的民权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二A13班学生杨新志途经民权县东区民生广场时,捡到一部手机。当时天上下着雨,夜色已深,路上行人寥寥。面对意外之财,他没有选择离开,而是决定留在原地。“失主肯定很着急,可能会沿路回来找。”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冒着雨开始了等待。
这一等,就是将近1个小时。直到晚上10时30分左右,行色匆匆、面色焦急的失主黄先生终于出现。仔细核实后,杨新志将手机完好归还,却婉拒酬谢,也未留下姓名。黄先生看到这名学生浑身几乎被雨打湿,深受震撼与感动,经过再三询问,才得知他是民权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二A13班的学生。
面对黄先生的感谢,杨新志只是谦逊地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直至黄先生致电学校,这段雨夜中温暖的正能量故事才终于被大家所知。
“在那种恶劣的天气里,一个孩子能为我们素不相识的人这样做,真的太令人感动了。这体现了他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个人修养,更是贵校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生动实践。”电话中,黄先生对杨新志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给予了高度评价。
杨新志的班主任王秀美老师得知此事后表示:“这并不意外,新志平时在班里就是个热心肠、责任心强、乐于助人的孩子。他做出这样的善举,我为他感到骄傲。”
民权县第一高级中学负责人表示,杨新志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责任感,传播了社会正能量,学校为他感到骄傲,并对其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公开表彰,并倡导全体学生学习这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的可贵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