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3月11日,市司法局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加强我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活动的直接形式,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于促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标志着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从国家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不受人民检察院的干扰。人民监督员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独立公正对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促进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参加座谈会的人民监督员代表来自政府工作人员、律师、医生等多个行业,各位人民监督员代表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认真总结监督工作中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交流履行监督职责工作方法,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为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促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 王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