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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今年我市将重点开展六项工作

2024-04-11 01:14:55 京九晚报

  4月9日,记者从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将重点开展六项工作。

  今年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会议精神,开阔视野,理清思路,强化创新,抢抓机遇,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谋划和布局、扎实推进今年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文物事业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本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主要围绕三个阶段八项任务做好普查工作。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第二阶段。

  加大文化遗产价值挖掘,深化系统研究阐释。统筹推进考古发掘工作。有序推进宋国故城和永城王庄遗址田野考古发掘,做好考古发掘资料整理、考古成果的研究、阐释和传播工作。加强文物调查勘探工作。配合考古发掘项目,对宋国故城、永城王庄遗址局部重点勘探。联合郑州大学,做好商丘地区下七垣文化的调查勘探。做好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加强殷商文化研究。组织举办考古发掘成果研讨会、殷商文化研究会,撰写学术文章、加强学术交流,推进殷商文化研究走向深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着力非遗项目调查和申报,搭建非遗传承人交流平台,促进非遗项目的学术研究,运用数字技术赋能非遗保护传承。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弘扬红色文化。加大革命文物的保护修缮力度,不断完善全市革命旧址、革命纪念场馆的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时间节点,指导革命博物馆、纪念馆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涵深刻的主题展览;发展以革命文物资源为载体的红色旅游及红色研学旅行,做好红领巾讲解基地和革命文物研学基地培育工作;积极推进《商丘市淮海战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推动开展核定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工作。

  推进博物馆提档升级,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全市博物馆做好免费开放和陈列展示工作,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引进、策划高品质展览;推动各地博物馆做好文创产品的研发工作,鼓励全市博物馆依托馆藏文物,联合优秀文创团队,设计研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创产品;指导全市博物馆做好讲解员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讲解员大赛活动;做好非国有博物馆的培育指导工作。

  加强文物系统保护,守牢安全底线。持续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组织开展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确保我市更多文物提档升级;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和文物平安工程,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工作和“三防”工程建设;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强化日常督查和行政执法,严厉查处法人违法、打击文物犯罪,确保文物安全。

  激发活力动能,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矩阵和文博场所的阵地优势,大力宣传我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果。利用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自然与文化遗产日和传统节庆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保护利用成果和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和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记者 吴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