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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

2024-04-03 03:05:25 来源:商丘日报

  4月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获悉,我市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应办理的纳税人需注意办理时间、便利化举措等方面事项。

  “一般企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2023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该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可以选择申报与缴税相分离的方式,即先提交申报表,后自行选择时间扣款,为享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留足时间,实现早申报、早发现、早修正,方便税务机关更有针对性地提供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排查并降低涉税风险。”该工作人员说,财务报表填报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前置步骤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请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制度类型,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和收益等数据,真实、完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机关将对重大数据差错实行实时监控,并辅导纳税人及时更正数据”。

  该工作人员表示,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税务机关会为纳税人提供自动预填申报、税收政策风险提示、针对性纳税辅导等服务。在电子税务局填写汇缴申报表后,可选择享受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查看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填报的错误数据。该服务不限次数,可重复“体检”,直至涉税风险完全消除。汇算清缴期内,更正申报次数不限,纳税人可以随时对申报数据进行调整、更正和补充。


记者 鲁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