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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 市民可随时办理

2024-03-20 00:47:19 商丘日报

  家住睢阳区的张先生,通过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完成汇算申报后,仅隔了几天,其银行卡上就收到了钱。他说,自己连续多年都是这样操作,但身边的朋友和同事却不知道该如何正确自行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3月19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获悉,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其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须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6时至22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须预约即可随时办理。

  针对市民对个人所得税App上的“年度汇算专题页”的疑问,商丘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年度汇算专题页”根据纳税人所处年度汇算的时段和状态,提供有针对性的提示提醒和个性化展示。在年度汇算开始前,专题页主要解读政策、提醒纳税人做好收集年度收入扣除信息、更新银行卡信息等基础准备工作;年度汇算开始后,根据纳税人的申报状态,分别提醒纳税人办理申报、补缴税款、完成退税等;年度汇算期结束后,针对个别未办汇算的纳税人,还会提醒其及时补办。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直观查看申报状态,便捷跳转各项功能,享受全流程的动态个性化服务。

  该工作人员提醒,如果不清楚收入纳税明细,可以通过首页进入“办&查”频道,在“查询”模块下选择“收入纳税明细”功能查询。

  据介绍,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的,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纳税人的身份信息不正确;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纳税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其联系;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纳税人尚未确认或说明。

记者 鲁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