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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六批)

2024-01-05 02:08:25 来源:商丘日报

  (上接1月4日8版)

  四、商丘市宁陵县 受理编号:D3HA202312170032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170032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宁陵县泰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宁陵县碧桂园小区,7号楼1单元负一楼的供暖机房噪音大,没有做任何隔音措施,夜间噪音达到55分贝。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宁陵县,按行业类型属于住宿、餐饮、娱乐业;按污染类型属于噪音;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举报案件反映的企业为北京宝石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位于宁陵县泰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宁陵县碧桂园小区;法人郑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2MA9L812B1X。该公司在宁陵县碧桂园小区内新钻中深层地热井2口(开采井1口,回灌井1口),在小区地下室预留位置建设换热站房1座,铺设一次管网,建设供暖所需高低压配电系统,满足宁陵县碧桂园小区15.65万平方米供暖需求,项目备案代码:2207—411423—04—01—216900。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宁陵县碧桂园小区7号楼1单元负一楼的供暖机房噪音大,没有做任何隔音措施,夜间噪音达到55分贝”问题。经现场核查,噪音源主要为供暖站房内1台热泵机组运行过程产生,供暖机房建在碧桂园小区7号楼1单元负一楼,建设时没采取防震降噪措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7号楼1单元101业主的正常生活。

  办结目标、时限、措施

  (一)办结目标

  制订噪音超标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做到措施到位、排放达标,消除噪音扰民,杜绝此类问题反弹;压实监管责任,形成长效机制,达到群众满意。

  (二)办结时限

  2024年1月30日,此交办件由宁陵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王东霞督办。

  (三)整改措施

  1.在7号楼1单元101业主和供暖站房共用的墙体加装隔音棉。

  2.供暖公司编制处理整改方案。

  3.完成整改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监测,达标消除影响,经宁陵县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方可正常运行。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阶段性办结,并制订了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宁陵县碧桂园小区7号楼1单元负一楼的供暖机房噪音大,没有做任何隔音措施,夜间噪音达到55分贝”问题。

  该问题于2023年12月21日阶段性办结,已在7号楼1单元101业主和供暖站房共用的墙体加装了隔音棉。整改已完成。

  按照宁陵县住房保障中心制定的整改方案要求,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宁陵县住房保障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宁住保限2023—1号),要求对噪音问题立即整改。

  下一步整改方案

  1.供暖公司委托专业降噪减振处理企业现场查看,编制处理整改方案。

  2.根据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监测,达标消除影响,经宁陵县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方可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宁陵县住房保障中心,责任人:张圣超, 职务:宁陵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五、商丘市永城市 受理编号:X3HA202312170055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X3HA202312170055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刘庄路东建材路南永城桂柳正源食品厂屠宰期间大量排放废水、废气、畜禽粪便等,气味难闻,严重污染周边水源。饲料厂在生产期间,大量臭气直排到大气中,尤其是夏天,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永城市,按行业类型属于畜禽养殖;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项目基本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两个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举报所称“永城桂柳正源食品厂”实际为“永城市正源食品有限公司有机禽肉食品深加工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晏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344898512Q;生产经营范围:家禽屠宰及销售。

  该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环境影响现状评估,2016年11月28日通过清改验环保备案公告(永环备公告〔2016〕10号),完成项目环保验收。2021年4月8日,该企业项目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481344898512Q001Z。该企业年加工1872万羽肉鸭,主要生产设施有屠宰流水线1套、浸烫设备1套、脱毛设备1套、速冻库1座、4蒸吨天然气锅炉1台。

  2.举报所称“饲料厂”实际为“永城市农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鲁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MA3XDRHF8G;生产经营范围:饲料生产、进出口代理、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该企业项目名称为“永城市农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绿色生物蛋白饲料生产线项目”,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永城市正源食品有限公司院内)。

  2016年11月,该项目经永城市环保局进行环评审批,审批文号:永环集审〔2016〕018号,2019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3月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登记编号为:91411481MA3XDRHF8G001X。该企业主要生产设施有斗式提升机3台、粉碎机2台、混合机1台、制粒机2台、成品打包机2台、天然气2t锅炉1台。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商丘市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刘庄路东建材路南永城桂柳正源食品厂屠宰期间大量排放废水、废气、畜禽粪便等,气味难闻,严重污染周边水源”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其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均与环评批复一致并运行正常。具体情况是:

  1.废水: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企业建设有1500t/d污水处理站1座、水质在线监控设施1套并与省监控平台联网。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并满足预处理要求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

  现场调查时,调查人员在企业废水排放口没有闻到难闻气味,也没有发现“严重污染周边水源”现象,按照该企业排污许可证要求,废水排放需每季度检测一次。经查阅河南申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出具的《废气、废水检测报告》发现,该企业废水主要污染物COD、SS、动植物油均能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无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2.废气:废气主要包括屠宰车间恶臭、污水站产生的恶臭及待宰禽畜粪便产生的恶臭。

  现场调查时,屠宰车间恶臭企业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站产生的恶臭,企业采取集水池封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粪便恶臭经收集管道进入臭气处理设施处理。

  按照该企业排污许可证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氨、硫化氢均需每半年检测一次。经查阅河南申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废气、废水、噪声检测报告》(8月28日采样)发现,该企业无组织臭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

  3.固废:该企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待宰产生的鸭粪、净膛分割过程产生的内脏和污水站污泥。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鸭粪及污泥交由专人清运用于农田施肥,内脏收集在密闭容器中定期销售。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屠宰车间每天产生约50kg的粪便,暂存至密闭的储粪棚内,与污泥一同交由永城市佑然生态农业家庭农场不定期清运并用于农田施肥,与环评要求一致。

  针对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永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河南佳境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12月19日选取下风向3个点位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氨浓度最大值为0.36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33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1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通过现场调查,调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1.企业污水处理站气浮池周围未密闭到位,有异味产生。

  2.待宰车间生产时未关闭车间大门,有异味外溢现象。

  3.待宰区北侧污水管网盖板密闭不严,有异味产生。

  4.储粪棚周边能闻到难闻气味。

  (二)关于“饲料厂在生产期间,大量臭气直排到大气中,尤其是夏天,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永城市农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生产。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企业需安装10台脉冲除尘器。

  经现场调查,企业实际在筛分、除杂、粉碎工段安装了12台脉冲除尘器。企业主要以小麦、玉米为原料,经过粉碎、制粒后,适量喷洒豆油、猪油等辅助原料,调查人员在车间门口闻到轻微的饲料配合料气味。

  办结目标、时限、措施

  (一)办结目标

  1.及时采取除臭措施,减少臭味产生。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恶臭气体监督监管,防止污染事件发生。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0日,此交办件由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伟督办。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臭味问题,永城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永城市正源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整改,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对企业污水处理站气浮池周围密闭,防止异味产生。

  2.进一步加强待宰车间管理,待宰车间生产时及时关闭车间大门,同时加强对待宰车间的清理,防止异味外溢。

  3.对破损盖板及时更换,确保待宰区北侧污水管网密闭到位。

  4.对产生的粪便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加大除臭剂喷洒次数,减少臭味产生。

  处理和整改情况

  永城市正源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0日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永城市生态环境分局已督促企业将污水处理站气浮池周围进行了密闭,将破损盖板进行了更换。

  2.企业已将储粪棚粪便全部清运,并加大了除臭剂喷洒次数,待宰车间生产时及时关闭了车间大门。

  六、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D3HA202312170011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170011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夏邑县会亭镇,商丘恩创建材有限公司在晚上排放刺鼻性气体,偷偷使用燃煤。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夏邑县,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的全称为“商丘恩创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6MA47QYQY9W;建设时间:2020年5月,投产时间:2021年7月。该公司的《年产40万立方米保温板、5万吨保温砂浆、3万立方米水泥发泡材料及200万平方米复合一体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3月16日经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夏环审〔2020〕010号);2021年7月21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426MA47QYQY9W001W,属于登记类管理。该公司2021年7月25日组织完成了年产40万立方米保温板生产线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主要产品为挤塑板、聚苯板;生产原料为聚苯乙烯颗粒、色母料、阻燃剂;聚苯板生产工艺:聚苯乙烯颗粒→混合搅拌→发泡熟化→固化成型→干燥→切割→成品;挤塑板生产工艺:聚苯乙烯颗粒、色母料、阻燃剂→混合搅拌→发泡、挤出→固化成型→切割→成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两套,分别为:集气罩+等离子+UV光解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集气罩+UV光解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主要污染物为废气。5万吨保温砂浆、3万立方米水泥发泡材料及200万平方米复合一体板项目未建设。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商丘恩创建材有限公司在晚上排放刺鼻性气体”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8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执法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因市场原因,于2023年11月16日向供电部门递交了减容申请,供电部门受理后对其停止供电,目前该公司不具备生产条件,已停产至今。

  现场核查时,车间内有轻微气味,但不存在刺鼻现象。结合生产工艺,该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发泡工序会有微量废气产生,但该公司配套建设有治污设施(集气罩+等离子+UV光解装置处理)。该公司年产40万立方保温板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因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依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及环评报告应属于排污登记管理类(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411426MA47QYQY9W001W)。

  (二)关于“偷偷使用燃煤”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商丘恩创建材有限公司建有1台2吨天然气锅炉,锅炉安装低氮燃烧机,燃料使用液化气。经现场排查,厂区内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也未发现储存煤炭和燃煤迹象。

  办结目标、时限、措施

  (一)办结目标

  强化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0日,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斌督办。

  (三)整改措施

  1.定期维护环保设施,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企业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严禁“跑、冒、滴、漏”发生。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0日办结。

  一是企业落实治污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做到定期维护保养。二是加强车间封闭管理,防止气味外溢。

  七、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D3HA202312170006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170006举报内容为:商丘市睢阳区宋集镇,商丘市亿方建材有限公司,没有手续,扬尘大,噪音大。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阳区,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其他;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商丘市亿方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3MA45N1BT4Y;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建筑机械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混凝土、建筑用石等。商丘市亿方建材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封闭式)于2020年10月建成;2019年6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商睢环审〔2019〕20号);2020年4月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11403MA45N1BT4Y001Z);2020年12月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没有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商丘市亿方建材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封闭式)已于2019年6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4月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020年12月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评手续齐全。经比对环评,有一台粉碎机与环评审批内容批建不符。

  (二)关于“扬尘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车间是全封闭车间,车间内上料口和车间顶棚安装有除尘设施和降尘喷雾,车间内无原辅材料。目前,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生产迹象,但厂区内路面存在部分积尘。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6日向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睢阳大队提交《停产报告》,停产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至2024年2月26日,停产期间用电费用为258.84元,有河南省电费缴费单为证。

  (三)关于“噪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生产车间是全封闭车间。根据现场勘察,该项目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废弃厂房,西侧为105国道,北侧为废弃的砂石料场,200米内并无居民居住,不存在噪音问题。

  办结目标、时限、措施

  (一)办结目标

  对厂区内的粉碎机立即拆除,并将设备清理干净。对厂区内路面积尘及时清理,加强常态化扬尘管控措施,避免扬尘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9日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厂区内的积尘及时清理,定期安排专人洒水降尘。二是加强企业监管,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生产期间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符合环保标准,停产期间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政策,杜绝不实举报,减少误解和偏见,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9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没有手续”问题。

  对厂区内的粉碎机立即拆除,并将设备清理干净。

  (二)关于“扬尘大”问题。

  厂区内路面积尘已全部清理,并洒水降尘。下一步,宋集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各类生产企业监管,在符合环保标准的情况下,规范生产经营。特别是对易产生扬尘的企业,强化监管力度,定期现场巡查,确保对各类生产原料做到防尘覆盖、密闭保存,避免扬尘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