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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最优“检察方案”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共谱文明“交响曲”

2023-12-21 07:21:25 来源:商丘日报

  文明是一个城市最美的底色。现如今的宁陵,一条条道路四通八达、一个个小区整洁亮丽、一座座公园风姿各异、一处处商超人来人往……“烟火气”与“高颜值”并存,释放着城市温暖,市容整洁有序,市民文明有礼,一派文明和谐的幸福生活新图景……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把各项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不做文明城市创建的“旁观者”和“局外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服务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最优“检察方案”,将助推环境治理保护和城市公共设施完善作为重头戏,通过一点一滴的“微公益”为人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大改变”,助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用公益力量的“辛勤指数”“实干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让特殊群体共享美好生活

  “现在咱县中医院也有母婴室了,房间布置得还挺温馨,婴儿床、饮水机、换尿布台都有,想得非常周到!”12月14日,一位带着孩子到宁陵县中医院看病的“宝妈”在使用了母婴室后高兴地说。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近年来,宁陵县委、县政府采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举全县之力,多渠道筹措资金,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市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设施。

  今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针对“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反映涉及特殊群体切身利益的相关线索,他们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圆桌座谈、检察听证、诉前检察建议等多项举措,能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积极探索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办案实践,以类案监督推动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落实。今年以来,该院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20余处,设置公立医院母婴室3处,推动6家敬老院健全食堂管理,积极构建了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特殊群体的生活幸福指数,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座城市的包容度和文明程度。无障碍设施、母婴室设置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是宁陵县文明城市创建路上最真心、最实在的收获。

  绘就河畅景美新画卷

  初雪后的宁陵县洮河河畔,河水与雪景交相辉映,构成一幅美丽的画卷,呈现一片生态和谐景象。“现在的河,跟以前不一样了,许多河都有‘长’管着呢,听说县检察院还来人看了,俺庄附近的洮河也专门治理了,河道里种植的大量树木全都被清理干净了,河道通畅了。”当地群众的褒奖就是对“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凝聚合力守护河流生态环境的肯定。如今,生活在梨乡宁陵的每一个人都能切身感受到可喜的变化,身边的大沙河、洮河等流域,河水变清了、河道畅通了。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积极携手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宁陵县辖区河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今年10月,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志愿者线索反映,大雨过后,县域内洮河河道部分河段存在种植大量树木、排洪不畅的问题,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危害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查明原因,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对该河道行洪不畅段进行现场调查,并使用无人机对河道情况进行巡查航拍。

  通过调查发现,群众所反映的河道河段因种植大量树木,涉及总长约20公里,汛期易造成河道堵塞,河道泄洪不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这一情况,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管理部门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对相关河道内种植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恢复水域岸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属地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行动,认真排查问题河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人力和机械对相关河道进行了彻底清理。

  让群众乐享“舌尖上的生活”

  “这个超市东西种类齐全、价格实惠,无论是包装好的食品还是散装食品都能查询到信息,我们一家经常来这里买东西。”在恒兴百货购物的居民王帅说。原来,今年年初,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就散装食品专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县散装食品标签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经过专项集中整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检查散装食品经营主体40余家,责令整改37家,打印标注散装食品销售通用标签1万余张,有效规范了全县散装食品销售行为,确保散装食品来源可溯可查,“散装食品标示签”展示清晰。同时,宁陵县人民检察院随机开展“回头看”查访活动,并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了日常联系、联合监督、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等多项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司法监督+行政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采访最后,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建立告诉记者:“文明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利民生、顺民意、得民心的好工程。我们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响应县委号召、要求,坚决扛起创城主力军责任担当,将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以优质检察履职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