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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七批)

2023-12-19 05:36:10 来源:商丘日报

一、商丘市夏邑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080057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080057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李河骨科医院,每天在医院南侧的家中熬制膏药,气味大,医疗废水直接排放至下水道内。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夏邑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医院;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李河骨科医院实为“夏邑李河文久中医院”,是一个以中医正骨为主的骨科医院,位于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李河村,法定代表人李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6MA3XDLNY5A;建设时间:该医院于2009年9月建成,2021年10月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登记号:PDY57102320641142617A2221;主治:骨折、骨坏死、骨质增生、关节脱位、腰间盘突出、跟骨刺、坐骨神经痛、颈椎病;医院设有:骨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李河骨科医院,每天在医院南侧的家中熬制膏药,气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夏邑李河文久中医院按照病人需求量熬制膏药,每月熬制1-2次,每次熬制约100贴膏药。熬制地点并非在医院南侧家中,而是在医院北约550米自家院外,使用地锅熬制膏药,混合中草药和香油熬制。现场检查时未熬制,但有熬制痕迹。通过感官嗅闻,没有难闻气味。

  2.关于“医疗废水直接排放至下水道内”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夏邑李河文久中医院是以中医正骨为主的骨科医院,手术器械采用蒸汽消毒,不产生手术废水。医学影像采用热敏打印,不产生废水。医院病床上的用品和病服患者自带,无洗涤废水产生。该医院主要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流入三级沉淀池暂存并消毒后,定期排放到下水管道。现场检查时,发现生活污水存放在沉淀池内,还没有定期排放,下水管道处于干涸状态,没有污水排放的现象。

  该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商丘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并签订有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书。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强化沟通协调,停止在被举报地点熬制中药,加强医院生活废水消毒管理,严禁不经处理直排外部环境。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2日。

  (三)整改措施

  1.关于“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李河骨科医院,每天在医院南侧的家中熬制膏药,气味大”问题。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工作人员到夏邑李河文久中医院,进行环保政策相关方面的宣传教育。清除家中、院外膏药熬制相关的锅具,不再熬制膏药。

  2.关于“医疗废水直接排放至下水道内”问题。

  制定日常生活污水消毒处理制度,做好日常生活污水的消毒处理工作后排放。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李河骨科医院,每天在医院南侧的家中熬制膏药,气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已经对医护人员开展环保政策相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医院表示立即清除家中、院外膏药熬制相关的锅具,不再熬制膏药。由郑州赫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膏药的生产代加工。

  2.关于“医疗废水直接排放至下水道内”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医院做好日常生活污水的消毒处理工作,产生的生活污水流入三级沉淀池暂存并消毒后,定期排放下水管道。

  该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商丘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并签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书,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二、商丘市虞城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080051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080051举报内容为: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潘庄村道北,无名厂,塑料软化后做成颗粒和水管,气体难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虞城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废品加工;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散乱污”;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潘庄村道北,无名厂实为范爱菊塑料制品加工厂,位于虞城县城郊乡潘庄村。负责人:范某;主要生产设备有热熔机3台、切粒机1台、制管机1台;主要原料为树脂粉、钙粉、二丁酯;主要产品为PVC塑料颗粒、PVC塑料管;PVC塑料颗粒生产工艺:(树脂粉、钙粉、二丁酯)计量后混合搅拌后放入热熔机成型后切粒,即为成品;PVC塑料管工艺:PVC塑料颗粒放入制管机成型,即为成品。

  该企业于2023年5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8月份建成投产,开工建设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建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潘庄村道北,无名厂,塑料软化后做成颗粒和水管,气体难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范爱菊塑料制品加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无营业执照,属于“散乱污”企业。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需要立行立改。安排专人,现场监督,严格执行取缔措施;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达到群众满意。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3日。

  (三)整改措施

  关于“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潘庄村道北,无名厂,塑料软化后做成颗粒和水管,气体难闻”问题。

  依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散乱污”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30号)文件规定要求,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对该企业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的标准进行取缔。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群众举报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潘庄村道北,无名厂,塑料软化后做成颗粒和水管,气体难闻”问题。

  2023年12月13日,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对范爱菊塑料制品加工厂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的标准已取缔到位。

  (二)处理情况

  关于“群众举报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潘庄村道北,无名厂,塑料软化后做成颗粒和水管,气体难闻”问题。

  2023年12月9日,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对范爱菊塑料制品加工厂下达《拆除通知书》(郊政文〔2023〕08号)。

  三、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080060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312080060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任庄大堤北5公里黄河故道桥西,两个绿色的厂房,晚上有刺鼻性气味。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任庄大堤北5公里黄河故道桥西,“两个绿色的厂房”,实为民权县领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1MA40HQDN9A。该公司《年产秸秆碳3000吨农作物废弃物料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于2017年6月28日经原民权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民环审(2017)字10号;2017年8月开始建设、2018年9月调试生产,2020年4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主要建设有粉碎机1台、制棒机1套、旋转式连续炭化烘干一体机1套。2020年5月20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411421MA40HQDN9A001X。主要原料:花生壳、秸秆等,产品:花生壳、秸秆碳,生产工艺:原料回收→粉碎→烘干→炭化→成型→包装→成品。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晚上有刺鼻性气味”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主要生产设备炭化炉窑体北侧、南侧破损,炭化炉上盖密闭不严致使废气外溢,有气味产生。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责令企业高标准整改炭化炉破损、密闭不严等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现企业对生态环境的主观能动性,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逐步彻底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2日。

  (三)整改措施

  一是依法查处到位。该公司在生产时,未有效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外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立即整治到位。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照问题高标准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关于晚上有刺鼻性气味”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刺鼻性气味是该公司窑体北侧、南侧破损,炭化炉上盖密闭不严,致使废气外漏导致。截至2023年12月12日,窑体北侧、南侧破损处已经修复;炭化炉上盖覆盖不严问题,主要是职工对炭化炉操作不熟练导致,已对厂内职工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处理情况

  该公司在生产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收集污染物。针对该问题,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已对民权县领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豫1421(2023)34号。

  四、商丘市睢阳区,受理编号:D3HA202312080050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080050举报内容为:商丘市睢阳区坞墙镇耿流庄水闸西侧,有一个盖房子的,扬尘、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阳区,按行业类型属于建筑;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该举报件涉及盖房子的地点位于睢阳区坞墙镇陈楼村耿刘庄村民组水闸西侧、木勒路南侧,户主姓名:刘某;属农村自建房,老房翻新。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性。

  1.关于“扬尘”问题。

  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发现,工地正在施工,工地砂石料未覆盖。

  2.关于“噪音大”问题。

  该问题属实。现场走访调查,该建筑施工时间为白天,由于在早晨8时之前就开始作业,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对建筑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对残余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对高噪音机器按规定划定时段作业。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2日。

  (三)整改措施

  1.关于“扬尘”问题。

  一是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对施工单位先行停工,由施工单位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获得附近群众谅解。

  二是对施工现场堆放的土石方等建筑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定期洒水。

  三是对现场残留的土渣、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2.关于“噪音大”问题。

  对高噪音机器按规定划定时段施工,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休息。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扬尘大”问题。

  施工现场堆放的土石方等建筑材料已覆盖、洒水;残留的土渣、建筑垃圾已清理。坞墙镇政府以该举报件为契机,对全镇建筑施工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关于“噪音大”问题。

  一是施工单位对高噪音机器划定施工时间(8时到12时、14时30分到17时30分),有效避免噪音扰民。

  二是镇政府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施工前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施工周期、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等),施工单位要积极与周边群众沟通,及时化解周边邻里矛盾纠纷,减少施工扰民,和谐共处,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五、商丘市梁园区,受理编号:X3HA202312080045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080045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梁园区双八国际能源加油站:1.该站无证违法经营长达两年有余;2.该站属地政府及加油站执法部门严重不作为;3.该加油站加油设备、设施长期处在无监管、无检测的状态下,储油罐不是双层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按行业类型属于石化、焦化;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问题属于生活服务业;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商丘市梁园区双八国际能源加油站位于梁园区双八镇105国道西侧朱庄,该加油站经营主体为河南孚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该加油站于2015年6月建设,共有加油机6个加油枪16个,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因纠纷问题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今年上半年刚开始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该问题与2023年11月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交办群众举报件第3批编号X3HA202311240003问题一致,属重复举报问题。

  1.关于“该站无证违法经营长达两年有余”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梁园区双八镇高速口国际能源加油站,实际名称为河南孚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属无证经营加油站。

  2.关于“该站属地政府及加油站执法部门严重不作为”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加油站监管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梁园区商务局、梁园区市场监管局。经梁园区纪委监委调查,上述两部门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

  3.关于“该加油站加油设备、设施长期处在无监管、无检测的状态下,储油罐不是双层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一是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检。2023年5月份因油品质量不合格问题,对该加油站进行过处罚。二是对加油设备年检情况进行检查。该加油站共有加油机6个加油枪16个,加油站负责人现场提供有商丘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出具的关于加油机、加油枪等设施结论合格的《检验报告》。储油罐是双层罐,现已封存。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涉及该加油站相关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做到措施落实到位,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三)整改措施

  针对群众举报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取缔措施。二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强化涉事问题责任追究。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该站无证违法经营长达两年有余”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实施断水断电措施。2023年11月30日,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梁园区农村供水保障中心双八水厂和梁园区供电公司分别送达了《关于停止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的告知函》,停止为河南孚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经营条件。目前,断水断电措施已落实到位。二是实施清除原料措施。梁园区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已对该加油站原料油进行了清除,并封闭储油罐。三是实施拆除设备措施。梁园区市场监管局、双八镇人民政府已对该加油站6台加油设备进行了拆除。四是实施变更执照措施。梁园区市场监管局通知该加油站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关于“属地政府及加油站执行单位严重不作为”问题。

  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阶段性办结。针对梁园区商务局、梁园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商丘市梁园区纪委监委已经完成对上述两个单位履职不力的事实初核。

  3.关于“该加油站加油设备、设施长期处在无监管、无检测的状态下,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因涉嫌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梁园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商梁市监罚告[2023]179号),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一万元。

  本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针对梁园区商务局、梁园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商丘市梁园区纪委监委已经完成对上述两个单位履职不力的初核,2023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追责程序。

  六、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080067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080067举报内容为:民权县孙六电厂东有一骨粒厂和一动物油厂,污水直排厂北面河道,气味刺鼻,周边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多次举报无果。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利益纠纷举报;按群众身边,属于产业集群;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举报涉及的企业为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商丘华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同厂区,位于民权县孙六镇循环工业园区内,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骨粒生产加工项目于2020年5月建成投产,2019年8月12日经原民权县环保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民环审(2019)第17号。2020年4月5日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11400090629354Q001Z;2020年5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2021年6月年产6万吨骨粒生产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经原民权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民环审(2021)第030号,技改项目于2021年11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骨头经过破碎、分选、蒸煮、脱脂、干燥、分选、包装;主要设备:破碎机、蒸煮器、离心机、干燥机、分级筛等。主要污染防治设施:高压电离氧化一体塔、喷淋罐和一座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H2S、NH3等;废水主要为蒸煮废水、冷凝水、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油脂类等。

  商丘华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动植物油14000吨工业级混合油项目于2022年11月3日经原民权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民环审(2022)第028号,2023年4月建成投产,2023年5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421MA9KCY8D73001V。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加热、沉淀、固液分离、成品;主要设施:加温室、储油池、沉淀罐、离心机、沉淀池、卸车平台、油烟废气处理设施一套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H2S、NH3、臭气浓度。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民权县孙六电厂东有一骨粒厂和一动物油厂,污水直排厂北面河道”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商丘华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通过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通过日处理60吨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一级A)后排入古宋河,根据检查报告显示,该企业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监测显示古宋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水标准,河水无明显气味。

  2.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2023年10月底停产,对蒸煮工序原二次封闭进行拆除,采用净化进行密封。在此期间,因未生产,污水处理采取间断运行(停6小时,运行3小时),在污水处理间断运行时,污水处理站的除臭工艺同步间断运行,导致污水处理站臭气外溢,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3.关于“多次举报无果”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自2023年8月份以来,12369环保热线和综合平台共接到对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20次,4次为实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孙六镇政府对举报问题高度重视,分别于2023年9月6日、9月15日、10月7日、12月4日、12月12日对该企业的废气、废水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各项因子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废水各项因子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1),所举报内容不属实,做到件件有落实。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进污水管网经民权县孙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开展矛盾排查,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消除误解,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办结时限

  2024年1月13日。

  (三)整改措施

  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站除臭工艺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臭气外溢。针对涉及利益纠纷问题开展矛盾排查,做好举报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消除误解。责任单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责任人员:程华松。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3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民权县孙六电厂东有一骨粒厂和一动物油厂,污水直排厂北面河道”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商丘华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将于2024年1月13日前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接入污水管网经民权县孙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 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启动污水处理站除臭工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将增加监督频次,确保除臭工艺正常运转,消除污染。

  (二)处理情况

  对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停产期间污水处理设施除臭工艺擅自停运违法行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于2023年12月9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豫1421[2023]35号),商丘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1421环责改字[2023]35号)。

  下一步整改方案

  民权县孙六镇政府制订以下整改方案:一是2024年1月13日前将商丘市任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的废水接入孙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民权县孙六镇政府

  具体责任人员:刘永超

  七、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080068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080068举报内容为:民权县商贸城北边河道,河水臭气熏天,周边群众无法正常生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河道基本情况

  民权县商贸城北边河道,名为清水河。东西走向,西起车站北路,东至商城路,河道长度大约1900米,河水深大约0.8米,河道宽大约5米,该河道主要功能为城市防洪排涝。为改善河道生态环境,2021年8月实施生态城市及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对河道进行了清淤、驳岸建设和两岸景观绿化。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民权县商贸城北边河道,河水臭气熏天,周边群众无法正常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河道管网未实施雨污分流,河道两侧共有3处生活污水排放口,分别位于绿洲路清水河桥西北处、绿洲路清水河桥下、治安路清水河桥西北侧。当生活污水管道内水位高于雨水管道内水位时,生活污水会倒灌至雨水管网,最终通过雨水管网流入清水河,进而导致河水水质恶化,产生有异味,影响居民生活。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将河道内现存污水抽排至污水管网,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封堵入河生活污水直排口,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彻底解决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切实改善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二)办结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改措施

  民权县城市管理局立即采取措施:一是将商贸城北边清水河河道内污水抽至污水管网,最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对混接的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封堵,从源头管控防止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网;三是制订整改方案,加快雨污分流项目实施建设工作。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阶段性办结,并制订了下一步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民权县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人员,目前正在将商贸城北边河道清水河河道内污水抽至距离河道30米左右的园林路污水管网,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计划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

  二是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对混接的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将现有未实施雨污分流排水口全部封堵。从源头管控,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管网。

  下一步整改方案

  针对清水河河道两侧未进行雨污分流问题,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制订整改方案,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雨污分流项目工程,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一是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清水河河道两侧雨污分流项目立项。

  二是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招标及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责任单位:民权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人:段世界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