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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系列普法活动

2023-08-17 08:38:28 来源:商丘日报

  在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切实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商丘两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凝聚合力,拓展司法保护“朋友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水利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与市林长办公室签订《商丘市全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工作方案》,旨在合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方位治理格局,为商丘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设立基地,打造生态环境新高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林长办在国有商丘民权林场申集分场和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分别设立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有利于发挥以案促教作用,将最严格的破坏生态责任追究制度和保护生态责任义务切实落到了实处,推动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

  大力宣传,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氛围。8月1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学院路通过设置咨询台、拉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提供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彩页200余份,使受众群体深刻认识到全国生态日设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8月15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在北海法治公园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您知道全国生态日吗?”“保护生态我们能做的有很多,比如爱惜粮食、节约用水用电、旧物循环利用、减少一次性制品……”该院民一庭干警向公园内锻炼休闲的群众进行宣传,详细介绍全国生态日设立的背景和意义,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干警结合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用法治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保驾护航。

  睢阳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环境司法是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此次生态普法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群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为群众解答生态保护法治知识,营造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8月15日,民权县人民法院组织环境资源法庭干警走进广场、黄河故道国际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等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为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进一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民生广场,环境资源法庭的干警们悬挂宣传条幅,向过往行人及纳凉的人们发放有关宣传材料,教育人们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让人们充分了解、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号召人们争当环境保护的传播者、参与者和绿色低碳生活的践行者、自然生态的守护者。

  走进国际湿地公园,黄河故道南北两岸,水天一色,荷叶连连,菡萏生香;观湖亭上,微风轻抚,游人如织;龙泽湖内,青头潜鸭你追我赶,或凫水,或嬉戏,好一幅“生态和谐共生图”。环境资源法庭的干警们,顾不上欣赏眼前的美景,因陋就简,一边悬挂宣传横幅,一边向游人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庭长刘轩华更是以身作则,不仅捡拾现场垃圾,还倡导游客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加入环境保护的行动中,共同建设我们的美丽家园,让美好的生态环境更好地造福子孙万代。

  为确保全国生态日家喻户晓,使宣传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他们还到国家森林公园张贴了宣传标语、挂起了宣传条幅。当“环境与生命共存,环保与健康同在”“一草一木凝聚绿色美景,一心一意建设生态文明”“爱护每一滴水源,让我们延续生命的资源;爱护每一棵树木,珍惜每一片绿色”等一条条横幅出现在游客的面前时,游客感悟颇深,纷纷表示,要珍惜环境、保护环境,争当生态环境保护的志愿者。

  据了解,在当天的宣传活动中,民权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干警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2幅,张贴宣传标语40余条。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20余个,为民权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