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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犯拒执罪获刑半年

2023-07-17 02:56:09 来源:京九晚报

  法院判决非儿戏,不履行判决必受严惩。近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孙某申请执行被告人苏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虞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判决苏某偿还孙某本金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苏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1月26日,虞城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依法向苏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苏某拒不签收。2021年5月14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苏某采取罚款5000元、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苏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经查实,苏某长期经营白酒生意,有大量的资金往来,其名下财付通有大量资金流水。虞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苏某进行逮捕,并于2022年7月13日将苏某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3月14日,苏某被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抓获。3月23日,被虞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6月25日,苏某与孙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偿还10万元,取得孙某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偿还部分欠款,取得谅解,根据孙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综合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