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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选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

全市共评选10名 活动时间为6月至8月

2023-06-19 07:53:40 京九晚报

  6月16日,记者从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近年来,商丘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涌现出一大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决定联合开展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办,商丘日报社、商丘广播电视台协办。评选将结合商丘市退役军人“思政引领提升年”活动,推选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甘于奉献、成绩显著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弘扬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的良好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评选范围为全市各行各业各领域的优秀退役军人。各县(市、区)择优推荐2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推荐3名)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市直有关单位在本系统内择优推荐1名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全市共评选10名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已荣获省级模范退役军人、省级最美退役军人以及省级优秀退役军人荣誉的(含省级以上)、担任或相当于县处级(含)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级)的,原则上不列为推荐对象。各县(市、区)推荐的“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由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逐级评选推荐。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评选推荐。

  凡参加评选的退役军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社会公认,群众评价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与党同心、跟党同行,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坚守工作岗位,强化政治担当,勇担时代重任,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用模范行动展现退役军人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干事创业,敬业奉献,勇立潮头,所从事的工作在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中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宣传和践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帮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评选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至8月,按推荐、评选、发布三个阶段进行。其中,7月1日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评选范围、名额、标准,择优推荐报送候选人。7月15日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召开终评会,根据所报送的候选人事迹材料,推选出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8月1日前,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组织全市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