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日前,国家语委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规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测试站点、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进一步细化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一是明确测试组织实施要求,进一步体现科学性、规范性。明确全国和省域内测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监管主体,要求省级测试机构提前公布测试站点测试计划安排;明确测试站点设立原则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明确考场设置的人员配备、考场布局和测试方式,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二是优化测试过程管理,进一步体现便民高效和可操作性。明确了测试报名途径和时限;提出了测试试卷编制、使用、保管等要求;对具体测试流程、成绩评定的依据和时限、复核办法以及等级证书更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是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体现安全性、严肃性。专设“数据档案”章节,对数据类型、数据信息、数据管理等提出要求;专设“违规处理”章节,对违规机构和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作出要求;同时,明确国家、省级测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方式等。
《规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国家语委将进一步指导有关单位完善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修订测试实施纲要,加强测试员培训,不断提升测试服务质效。
《规程》要求,测试站点应设有候测室和测试室。对于测试室有如此规定:测试室每个机位应为封闭的独立空间,每次只允许1人应试。《规程》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即俗称的机测。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人工测试。
在线报名之外还可以前往测试点现场报名(无法提供网上报名服务者)。
值得注意的是,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机测随机分配试卷,并要求“应避免短期内集中重复使用”。
《规程》指出,测试过程应全程录像。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采集应试人在测试开始、测试进行、测试结束等不同时段的照片或视频,并保存不少于3个月。
“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测试项由测试系统评分。
“选择判断”和“命题说话”,由2位测试员评分;或报国家测试机构同意后试行测试系统加1位测试员评分。
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