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体做官”,是网友对某一类贪官的命名。这些贪官将家人送往境外享受腐财,自己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其代表人物有领刑12年的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2002年大权独揽之时,妻儿即神不知鬼不觉地移民加拿大,至今逍遥在外。(据7月7日《新快报》)
网友智慧无穷尽,“裸体做官”,寥寥四字即将某些外向型贪官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受罪一阵子、舒服一辈子,一人坐牢换来全家享福,已成近年愈益显化的腐败定律。送亲海外、自己断后的“裸体官员”并非有多么高尚的牺牲精神,而是浑身抹油随时准备开溜,庞家钰只是其中一条被拦截下的大鱼。
贪官不一定读过兵书,但大多对兵法要义无师自通,运用起狡兔三窟、瞒天过海之术出神入化,令人观止。除了庞家钰这样的落网者,侥幸成功且得意洋洋游弋于西方灯红酒绿场所的贪官,可以列出一串名单:涉案1亿元的原武汉长江动力集团董事长于志安、涉案2亿元的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涉案8000万元的原云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陆海莺……这一尾尾膘肥体硕的腐败鱼,既有鲨鱼的嗜血贪婪、乌贼的阴险狡诈,又有胭脂鱼的高超伪装本领、飞鱼的极速逃跑速度。他们在国外无耻无畏地“裸泳”,既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更是对中国形象的亵渎。
根据检察机关专家总结的贪官外逃规律“路线图”,贪官外逃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藏匿海外寓所等环节,当他们进入“裸体做官”阶段之时,意味着贪腐达到高潮,第三窟已经筑成,不法财产的转移速度不断加快——这尾会游泳的腐败鱼正在作最后的潜水远游准备。因此,打击愈演愈烈的贪官外逃现象,选准贪官露体现形的“裸体期”,显得极为关键。
水至清则无鱼。防范贪腐大鱼出没,必须打造水清风正的权力运行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官员财产申报及亲属子女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并及时予以公示,最大限度地提升权力透明度与社会能见度,形成群众监督与专门机关监督的强大合力,决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谁的老婆在飞”——那些收入并不高的官员,老婆、孩子频频出国满世界转悠,甚至在国外一掷千金、挥金如土充当阔佬,他们早已把“裸体官员”的腐败衣衫裹于身外招摇过市,对于如此另类的腐败“举报信”,反腐部门更要闻风而动、速查速办,避免大鱼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