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0批)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6-19 08:38
一、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52
举报内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办事处柳杭村拆迁后建筑垃圾不清理未覆盖,扬尘污染。
核实情况:接到举报件后,示范区组织平台办事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柳杭村拆迁工地位于阳光路与方域路交叉口向东600米处,属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改造项目。经现场调查,举报属实。
整改内容措施:经现场查看,有部分拆迁垃圾覆盖不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平台办事处提出严肃批评,并下达了问题交办单,要求其在2日内解决处理完毕。平台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解决处理拆迁建筑垃圾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由于我市正处于扬尘管控期间,建筑垃圾未得到批准前不得清运,待扬尘管控期结束后,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批清运手续。目前,暂对该拆迁工地黄土裸露、建筑垃圾覆盖不全的地方进行二次覆盖,对老化损毁的防尘网给予更换。
截至目前,平台办事处已出动人员200多人次,柳杭村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已全部覆盖完成。下一步,示范区将加强对该拆迁工地的督查巡查,要求负责拆迁工地的网格长和网格员24小时监管,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防尘网破损进行及时修复,确保各项控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二、商丘市编办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10004
举报内容:群众来信反映,建议河南省特别是商丘市及下辖县成立环保公安队伍,对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业化常态化打击,使环境污染达到根治的目标。
核实情况:接到举报件后,市编办立即查询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严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纪律”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实施前,机构编制部门不再受理各级各单位机构调整有关事宜。另外,《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45号)要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冻结环保部门机构编制事项。
整改内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目前商丘市的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涉及违法犯罪的,由环保部门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群众来信反映的设立环保公安队伍问题,如确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建议由市环保局商市公安局提出意见,待我市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正式展开后,按规定、按程序研究决定。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