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非机动车,就可以任性了?

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中,非机动车违法行驶位居第三,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现象在市区很普遍

策划/郭跃旗 文字/京九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旭华 摄影/京九晚报全媒体记者 贾晶晶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9-06-14 01:10

  

昨日下午,在北海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100米处,一辆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

  

昨日下午,在归德路与香君路交叉口,两辆电动车停在斑马线上等待通行

阅读提示:为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从4月23日开始,商丘市创文办组织开展市民身边“不文明行为”调查投票活动,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渠道发布调查问卷,此次活动历时40天,16万人参与。6月10日,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投票结果出炉。“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投票比例达49.8%,位居第三。市民出行时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到底多不多呢?

30分钟内,记者发现机动车越线停车63例

12日上午,记者沿神火大道走到团结路,再至归德路,然后又往南走到文化路,途经多个路口,看到非机动车越线抢道非常普遍。有些行人视地面上的“请勿越线”字样和斑马线而不见,将车子停在斑马线上,有的甚至将车子停在机动车道内。乱闯红灯和逆行的市民相对较少。

13日上午10时,记者再次来到归德路与八一路交叉口,此时间不是通行高潮,30分钟时间内,记者在八一路就记录下在机动车越线停车63例。当红灯亮起,非机动车驾驶员停车时,总有不少人停在了斑马线上。尤其是有一辆电动车,先是停在斑马线上,后来又往前开了一段,直接停在道路中央,特别显眼。

记者纠正了10起越线停车,大部分车主还是很配合的,顺从地把车往后倒。不过,有一名电动三轮车车主,对记者的话听而不闻,继续向前,直到过了斑马线才停下来。后来,记者注意到后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那里已经有四五个红灯时间了,记者走上前去,告诉驾驶员这个地方不能随意停车的,正在给孩子喂奶的女驾驶员急忙回答:“一会儿就走,一会儿就走。”

非机动车越线停车,可以警告或者罚款

记者在一个外卖小哥集合点,问一个美团外卖的外卖小哥,如何看待“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占据商丘市民最反感十大不文明行为的第三位,他说,这样肯定对交通不好,而且危及自身安全和大众安全。当记者问他会不会这样时,他有些不好意思了:“如果送外卖赶时间的话,也会这样做。如果下了班,就会遵守得多些。”

在神火大道人行道旁边,记者询问在此纳凉的两位市民对相关现象的看法,以及他们出行是否能守规出行,他们说,这种现象是不文明的,不过,现在文明出行的人越来越多了,比前好多了。

12日下午,记者来到神火大道与府前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交警警亭,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采访了值班交警。据介绍,一般情况下,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是罚款20元,但是,平时多是以批评教育为主。罚款只是手段,只要当事人停止并改正了违法行为,一般不再进行罚款。

三轮车、自行车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该负什么责任呢?河南瀛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汝斌作了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交警部门对三轮车、自行车驾驶人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等行为,可以警告或者罚款,不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为了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请文明出行

面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也无可奈何。前述交警对记者说,为了保证交通顺畅,对越线停车这样的行为也只是提醒一下,最多再教育几句,就让他们走了。

交警部门提醒,批评教育不罚款,并不是认可行人的违规行为,行人仍然是过错方,只不过是为了交通顺畅等原因而免予处罚,行人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能一错再错。有些人总认为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的事是小事一桩,心存侥幸,认识不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为了自身的安全,更为了大家的安全,请文明出行。

对于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制止越线停车、闯红灯,交警部门表示,前段时间,市区各个主要路口在上下班高峰期,由志愿者拉红线的方法阻拦非机动车越线停车的做法效果就很不错。红灯亮起,志愿者将红线拉起,越线停车、闯红灯的就少多了。希望这种办法能推广一下,持续一段时间,帮助市民形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后果严重

●相关新闻

2019年以来,济南市共计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万余起,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走非机动车道占所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前三位。济南交警公布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2018年6月17日4时38分许,刘某利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市中区经四路由西向东闯红灯进入经四纬一路口,适遇一辆中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纬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两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刘某利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1月22日8时41分,胡某佳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市中区二环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济南大学东南门闯红灯进入路口,适遇董某成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佳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3月7日23时07分许,南某吉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槐荫区经七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经七纬十二路口通过路口时,适遇闻某某驾驶轿车沿纬十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过路口,两车相撞,车辆损坏,南某吉受伤。

●2019年3月23日12时20分许,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纬八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经三纬八路口通过路口时,适遇孝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经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过路口,两车相撞,孝某受伤。

●2019年04月30日17时50分许,吴某驾驶大型客车沿工业北路BRT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张马屯村东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闯红灯行驶的井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井某当场死亡。

●2019年5月1日10时52分,韩某玲驾驶电动二轮车在历下区大明湖路大明湖南门向东200米处由南向北行驶,适遇崔某松驾驶轿车沿大明湖路由东向西行驶,两车发生相撞,造成韩某玲受伤。

来源:综合网络

编辑: 贺宇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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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非机动车,就可以任性了?
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中,非机动车违法行驶位居第三,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现象在市区很普遍
2019-06-14 01:10   策划/郭跃旗 文字/京九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旭华 摄影/京九晚报全媒体记者 贾晶晶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昨日下午,在北海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100米处,一辆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

  

昨日下午,在归德路与香君路交叉口,两辆电动车停在斑马线上等待通行

阅读提示:为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从4月23日开始,商丘市创文办组织开展市民身边“不文明行为”调查投票活动,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渠道发布调查问卷,此次活动历时40天,16万人参与。6月10日,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投票结果出炉。“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投票比例达49.8%,位居第三。市民出行时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到底多不多呢?

30分钟内,记者发现机动车越线停车63例

12日上午,记者沿神火大道走到团结路,再至归德路,然后又往南走到文化路,途经多个路口,看到非机动车越线抢道非常普遍。有些行人视地面上的“请勿越线”字样和斑马线而不见,将车子停在斑马线上,有的甚至将车子停在机动车道内。乱闯红灯和逆行的市民相对较少。

13日上午10时,记者再次来到归德路与八一路交叉口,此时间不是通行高潮,30分钟时间内,记者在八一路就记录下在机动车越线停车63例。当红灯亮起,非机动车驾驶员停车时,总有不少人停在了斑马线上。尤其是有一辆电动车,先是停在斑马线上,后来又往前开了一段,直接停在道路中央,特别显眼。

记者纠正了10起越线停车,大部分车主还是很配合的,顺从地把车往后倒。不过,有一名电动三轮车车主,对记者的话听而不闻,继续向前,直到过了斑马线才停下来。后来,记者注意到后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那里已经有四五个红灯时间了,记者走上前去,告诉驾驶员这个地方不能随意停车的,正在给孩子喂奶的女驾驶员急忙回答:“一会儿就走,一会儿就走。”

非机动车越线停车,可以警告或者罚款

记者在一个外卖小哥集合点,问一个美团外卖的外卖小哥,如何看待“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占据商丘市民最反感十大不文明行为的第三位,他说,这样肯定对交通不好,而且危及自身安全和大众安全。当记者问他会不会这样时,他有些不好意思了:“如果送外卖赶时间的话,也会这样做。如果下了班,就会遵守得多些。”

在神火大道人行道旁边,记者询问在此纳凉的两位市民对相关现象的看法,以及他们出行是否能守规出行,他们说,这种现象是不文明的,不过,现在文明出行的人越来越多了,比前好多了。

12日下午,记者来到神火大道与府前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交警警亭,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采访了值班交警。据介绍,一般情况下,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是罚款20元,但是,平时多是以批评教育为主。罚款只是手段,只要当事人停止并改正了违法行为,一般不再进行罚款。

三轮车、自行车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该负什么责任呢?河南瀛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汝斌作了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交警部门对三轮车、自行车驾驶人越线抢道、乱闯红灯、逆行等行为,可以警告或者罚款,不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为了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请文明出行

面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也无可奈何。前述交警对记者说,为了保证交通顺畅,对越线停车这样的行为也只是提醒一下,最多再教育几句,就让他们走了。

交警部门提醒,批评教育不罚款,并不是认可行人的违规行为,行人仍然是过错方,只不过是为了交通顺畅等原因而免予处罚,行人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能一错再错。有些人总认为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的事是小事一桩,心存侥幸,认识不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为了自身的安全,更为了大家的安全,请文明出行。

对于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制止越线停车、闯红灯,交警部门表示,前段时间,市区各个主要路口在上下班高峰期,由志愿者拉红线的方法阻拦非机动车越线停车的做法效果就很不错。红灯亮起,志愿者将红线拉起,越线停车、闯红灯的就少多了。希望这种办法能推广一下,持续一段时间,帮助市民形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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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济南市共计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万余起,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走非机动车道占所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前三位。济南交警公布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2018年6月17日4时38分许,刘某利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市中区经四路由西向东闯红灯进入经四纬一路口,适遇一辆中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纬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两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刘某利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1月22日8时41分,胡某佳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市中区二环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济南大学东南门闯红灯进入路口,适遇董某成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佳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3月7日23时07分许,南某吉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槐荫区经七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经七纬十二路口通过路口时,适遇闻某某驾驶轿车沿纬十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过路口,两车相撞,车辆损坏,南某吉受伤。

●2019年3月23日12时20分许,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纬八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经三纬八路口通过路口时,适遇孝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经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过路口,两车相撞,孝某受伤。

●2019年04月30日17时50分许,吴某驾驶大型客车沿工业北路BRT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张马屯村东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闯红灯行驶的井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井某当场死亡。

●2019年5月1日10时52分,韩某玲驾驶电动二轮车在历下区大明湖路大明湖南门向东200米处由南向北行驶,适遇崔某松驾驶轿车沿大明湖路由东向西行驶,两车发生相撞,造成韩某玲受伤。

来源:综合网络

编辑: 贺宇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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