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最新动态 文明讲堂 图片新闻 监督台 志愿者在行动 创建知识 宣传口号 未成年人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创建知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建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刘银波就创建文明城市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6-05-20 15:24     商丘网—商丘日报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按照市“六城”联创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全市上下正在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兴起了创建新的热潮。5月19日,记者就创建标准、实施步骤、市民参与等问题专访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建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刘银波。

记者:请谈谈文明城市的内涵是什么?

答: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是由省委、省政府命名的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记者:创建文明城市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答:我省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每三年一届,三年评选一次。省级文明城市分为河南省文明城市和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两个级别,实行逐级升格制,即获得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后,方能申报河南省文明城市,届满后需重新申报。获得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后,方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后,方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三年为一届。今年是省级文明城市评选年。

记者:我市为什么要创建文明城市呢?

答:创建文明城市是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的拓展和延伸,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魅力商丘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广大市民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对于加快文明河南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幸福指数、打造“魅力商丘”城市品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理念及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共建共享”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理念,就是以“创”促“建”,以创建为抓手,让广大市民享有文明、增强获得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20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记者: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哪里?

答:依据省文明委印发的《河南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我市创建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三是文明河南建设;四是社会文明风尚培育;五是公共环境;六是公共秩序;七是公共服务;八是特色指标。

记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具体实施步骤是怎样的?目前创建情况如何?

答:今年,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4月中旬—5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将创建工作逐项分解。第二阶段5月初—7月底为推进落实阶段,推进市民素质、城市基础设施、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公益宣传等一系列专项整治,狠抓薄弱环节,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创建工作落实。第三阶段7月底至迎测迎评为查漏补缺阶段,拉网式开展对标深度自查,加强对各区、各责任单位的协调指导,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加大对硬件基础设施以及服务窗口、社区、学校的重点督查,精细化完成《河南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工作考核全部档案资料综合整理,保质保量做好材料审核、网上报送、实地考察各项准备工作,集中精力迎接省文明委组织的省级文明城市考评验收。目前,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推进落实阶段。

记者:省文明委在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检查验收时,将采取什么样的测评方式?

答:在创建文明城市的检查验收阶段,省文明委将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其中,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两项很关键,特别需要广大市民的参与和配合。

记者: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如何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

答: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按照分工,明确创建任务、时限标准,落实保障措施、责任人员。特别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努力做到不使一环脱节,不使一事落空。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切实抓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精心组织策划宣传活动,办好文明城市建设专栏专题,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服从安排,自觉配合,努力争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排头兵,共同把创建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活动开展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着眼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所欢迎的事情上,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眼前事,身边事抓起,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记者:您认为,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应如何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答:“共建共享”是我们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始终坚持的理念,旨在通过下力气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完善城市功能形象,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为全市人民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文明向上、安心舒适的现代化城市,实现创建成果人人参与、人人享有。这就需要全体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具体说,就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商丘市民文明公约》,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花草树木,不吵架斗殴,禁烟场所不吸烟;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主动帮助孤、老、弱、残人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树立商丘人良好形象;积极配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在公共场所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不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清除自己房前屋后、楼道等地的小广告,积极参与制止乱贴小广告的监督管理,把“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到实处。商丘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家园。 (本报记者)

豫ICP备05019403号     

主管: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主办: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