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首席记者吴倩记者孙梦飞 河南法制报 2018-08-30 10:14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省检察院迅速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聚焦突出问题,紧盯打击重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要求。

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

2月7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出动员令。省检察院成立了由顾雪飞任组长,侦监、公诉、刑执、控申、案管、计财、宣传、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市分院和基层院成立相应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各成员部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各项工作安排在本地本部门落实到位。

同时,省检察院印发《河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打击重点、主要措施以及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7月底,共批捕涉黑犯罪698人、起诉132人,批捕涉恶犯罪2165人、起诉458人。

组建专业队伍实现一体化办案

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实行“捕诉合一”,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犯罪案件。

5月7日,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设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并开始全面履行职责。目前,全省三级院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共1115名,其中公诉部门人员占76%,侦监、研究室及刑执等部门人员占24%,为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案件提供了组织、机制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进入检察环节的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均实现由员额检察官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检察组成立以来,对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以及审查起诉各诉讼环节,都要求按照出庭公诉标准对全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审查关口的前移使引导取证更准,事实掌握更全,监督的效果更实,减少了退回补充侦查的比率,提高了诉讼效率,缩减了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时限。

集中研究指导重点挂牌督办

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对全省新侦破的50余起涉黑案件,按照“三个统一”的标准,逐案排期听取汇报,逐案拿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已集中研究下级院请示汇报案件20批34件。各涉黑犯罪检察组对重大涉黑犯罪案件出庭工作及时靠前指挥,跟庭具体指导,相关市分院跨地区选派优秀公诉人出庭公诉,通过出庭支持公诉达到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效果。

省检察院主动与省公安厅沟通,从已经立案侦查的100多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筛选出办案阻力大、证明难度大的10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挂牌督办,重点攻坚。明确各市分院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并从明确责任、加快进度、依法办案、加强协作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目前,有5起案件已依法提起公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突出打击重点,狠抓落实,做好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合力,审查逮捕和公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强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障了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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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2018-08-30 10:14   首席记者吴倩记者孙梦飞   河南法制报   我要评论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省检察院迅速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聚焦突出问题,紧盯打击重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要求。

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

2月7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出动员令。省检察院成立了由顾雪飞任组长,侦监、公诉、刑执、控申、案管、计财、宣传、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市分院和基层院成立相应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各成员部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各项工作安排在本地本部门落实到位。

同时,省检察院印发《河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打击重点、主要措施以及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7月底,共批捕涉黑犯罪698人、起诉132人,批捕涉恶犯罪2165人、起诉458人。

组建专业队伍实现一体化办案

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实行“捕诉合一”,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犯罪案件。

5月7日,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设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并开始全面履行职责。目前,全省三级院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共1115名,其中公诉部门人员占76%,侦监、研究室及刑执等部门人员占24%,为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案件提供了组织、机制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进入检察环节的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均实现由员额检察官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检察组成立以来,对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以及审查起诉各诉讼环节,都要求按照出庭公诉标准对全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审查关口的前移使引导取证更准,事实掌握更全,监督的效果更实,减少了退回补充侦查的比率,提高了诉讼效率,缩减了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时限。

集中研究指导重点挂牌督办

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对全省新侦破的50余起涉黑案件,按照“三个统一”的标准,逐案排期听取汇报,逐案拿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已集中研究下级院请示汇报案件20批34件。各涉黑犯罪检察组对重大涉黑犯罪案件出庭工作及时靠前指挥,跟庭具体指导,相关市分院跨地区选派优秀公诉人出庭公诉,通过出庭支持公诉达到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效果。

省检察院主动与省公安厅沟通,从已经立案侦查的100多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筛选出办案阻力大、证明难度大的10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挂牌督办,重点攻坚。明确各市分院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并从明确责任、加快进度、依法办案、加强协作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目前,有5起案件已依法提起公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突出打击重点,狠抓落实,做好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合力,审查逮捕和公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强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障了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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