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紧锣密鼓
记者马国福 河南法制报 2018-08-30 09:59
近日,随着济源市检察院对该市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该院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为进一步了解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今天一大早,我来到济源市检察院。在案件管理中心,接待桌上有“扫黑除恶案件专用通道”字样的标示牌格外醒目。案管办主任宋海云介绍,今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济源市检察院为加强同公安机关对接,2月下旬在案管中心设立扫黑除恶案件专用通道,安排专人对该类案件审查受理、录入系统、分流,保证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优先受理、从快分流。
8月16日,张某、王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移送到该院,涉案人员达28人,卷宗册数多达40余册。知晓案情后,该院案管中心立即启用扫黑除恶案件专用通道,在1个工作日内顺利将该案分流至公诉部门,保证了承办检察官及时办理。
据了解,为加大扫黑除恶力度,该院从组织上、人员配备上给予强力支持。我在采访中了解到,2月11日,根据上级精神,该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紧接着,该院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完成这项政治任务。
该院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案件衔接工作机制,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侦监部门都要主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帮助公安机关确定侦查重点、收集关键证据,统一认定标准,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该院调整3名年轻干警充实到侦监、公诉办案一线,成立了由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公诉科长、3名员额检察官和4名助手组成的涉黑犯罪检察组。涉黑犯罪检察组承担扫黑除恶公诉案件的办理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按照中央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与政法委、法院、公安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完善黑恶案件会商机制,把握“十五类打击重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确保办案取得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捷报频传。
3月25日,袁某家族式犯罪集团案被移送该院提请审查逮捕。3月31日,该院依法将袁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5月9日,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被移送该院审查起诉。8月17日,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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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扫黑除恶,该院检察长朱孟侠慷慨激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济源市检察院紧盯全市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我了解到,截至8月底,济源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23件108人,公诉部门受理黑恶势力案件4案47人,其中提起公诉1案5人。采访结束,我漫步济源市区,在长途车站、医院、广场、社区等人流密集处,我看到了济源市检察院设置的“扫黑除恶”宣传栏。耳闻目睹之后,我由衷地感到:扫黑除恶,济源市检察院紧锣密鼓,马不停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