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气污染系列报道之四

建章立制 严格执法 打响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

记者 蒋友胜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11-30 08:46

市政府对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高度重视。10月20日,市政府出台了《商丘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各县(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燃煤散烧管控行动。

截至目前,已经取缔清理占道经营燃煤点1400余户,取缔店外经营燃煤点2000余户,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150个,取缔各类作坊燃煤点1310个。

这一组组数字,是燃煤散烧管控部门“马上办抓落实”工作的体现,是参加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人员辛苦付出和坚定意志的表现,更是商丘人民入冬后享受更清洁空气更美好蓝天的基础。

建章立制 迅速行动

加强燃煤散烧管控

10月11日,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后,市政府随之召集相关人员开会,传达省政府会议精神,商讨贯彻落实的措施。

10月1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市开展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惠民生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真抓实干,确保工作实效;要强化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县(区)要强化属地责任,部门要落实任务加强协作,要把责任分解到岗位、把任务落实到个人,确保每个责任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要严格督查考核,加大问责问效力度。

为指导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市政府相继印发了《商丘市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商丘市清洁煤炭供应及取消劣质煤炭销售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商丘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目标控制的通知》、《商丘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这一系列文件的发布,使我市的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按照《商丘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燃煤散烧管控着重治理四个领域,分别是城市家用散煤、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农村生活散煤和农业生产散煤。同时,明确了治理的四个时间节点和治理要达到的工作目标,要求在2016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完成散煤销售点和农户冬季散煤使用情况详细调查;向社会公布城市建成区和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和面积等情况。在2016年11月15日前,采取集中行动,依法取缔全市所有无照散煤销售点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全部散煤销售点,拆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散烧设施;各县(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在2016年年底前,全市天然气代散煤使用量达到0.02亿立方米,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3万平方米以上,0.2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

在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区)建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体系;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煤”替代,实现全市“零散煤”。

按照治理的四个领域和阶段性目标,各县(区)、各部门迅速开展行动,在全市打响了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

严格执法 加强督察

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2016年10月11日,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摸底工作。到10月31日,全市调查摸底工作如期完成。

各县(区)、各部门组织人力,通过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了全市散煤销售点的分布、建设、销售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了相应台账。工作人员对居民散煤使用情况逐家逐户进行实地调查,从而掌握了散煤使用的居民户数、使用量、采暖炉具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各级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无照、无手续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下达了关闭取缔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理场地、处置库存散煤。

从11月1日开始,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县(区)均组织开展了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强制取缔了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抽检经销散煤为劣质煤等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同时,各县(区)还依法、科学合理地处置了罚没的散煤。在处置过程中,杜绝了罚没散煤倒卖、回流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在执法过程中,各县(区)还开展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的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为确保这次燃煤污染清洁行动取得实效、不留死角,全市成立了9个督导组。9个督导组带着督导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任务,分阶段采取随机暗访、走访询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县(区)燃煤散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等现象和人员,及时上报市散烧办。市散烧办每周通报相关情况,对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媒体曝光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依纪依规对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目前,我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第二阶段依法取缔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胜利。“煤改气”“煤改电”“清洁煤”工程现正在全市如火如荼地开展。

商丘的冬天,有温暖,更有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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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严格执法 打响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
2016-11-30 08:46   记者 蒋友胜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市政府对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高度重视。10月20日,市政府出台了《商丘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各县(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燃煤散烧管控行动。

截至目前,已经取缔清理占道经营燃煤点1400余户,取缔店外经营燃煤点2000余户,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150个,取缔各类作坊燃煤点1310个。

这一组组数字,是燃煤散烧管控部门“马上办抓落实”工作的体现,是参加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人员辛苦付出和坚定意志的表现,更是商丘人民入冬后享受更清洁空气更美好蓝天的基础。

建章立制 迅速行动

加强燃煤散烧管控

10月11日,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后,市政府随之召集相关人员开会,传达省政府会议精神,商讨贯彻落实的措施。

10月1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市开展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惠民生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真抓实干,确保工作实效;要强化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县(区)要强化属地责任,部门要落实任务加强协作,要把责任分解到岗位、把任务落实到个人,确保每个责任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要严格督查考核,加大问责问效力度。

为指导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市政府相继印发了《商丘市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商丘市清洁煤炭供应及取消劣质煤炭销售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商丘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目标控制的通知》、《商丘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这一系列文件的发布,使我市的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按照《商丘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燃煤散烧管控着重治理四个领域,分别是城市家用散煤、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农村生活散煤和农业生产散煤。同时,明确了治理的四个时间节点和治理要达到的工作目标,要求在2016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完成散煤销售点和农户冬季散煤使用情况详细调查;向社会公布城市建成区和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和面积等情况。在2016年11月15日前,采取集中行动,依法取缔全市所有无照散煤销售点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全部散煤销售点,拆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散烧设施;各县(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在2016年年底前,全市天然气代散煤使用量达到0.02亿立方米,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3万平方米以上,0.2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

在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区)建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体系;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煤”替代,实现全市“零散煤”。

按照治理的四个领域和阶段性目标,各县(区)、各部门迅速开展行动,在全市打响了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

严格执法 加强督察

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2016年10月11日,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摸底工作。到10月31日,全市调查摸底工作如期完成。

各县(区)、各部门组织人力,通过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了全市散煤销售点的分布、建设、销售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了相应台账。工作人员对居民散煤使用情况逐家逐户进行实地调查,从而掌握了散煤使用的居民户数、使用量、采暖炉具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各级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无照、无手续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下达了关闭取缔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理场地、处置库存散煤。

从11月1日开始,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县(区)均组织开展了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强制取缔了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抽检经销散煤为劣质煤等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同时,各县(区)还依法、科学合理地处置了罚没的散煤。在处置过程中,杜绝了罚没散煤倒卖、回流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在执法过程中,各县(区)还开展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的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为确保这次燃煤污染清洁行动取得实效、不留死角,全市成立了9个督导组。9个督导组带着督导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任务,分阶段采取随机暗访、走访询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县(区)燃煤散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等现象和人员,及时上报市散烧办。市散烧办每周通报相关情况,对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媒体曝光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依纪依规对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目前,我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第二阶段依法取缔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胜利。“煤改气”“煤改电”“清洁煤”工程现正在全市如火如荼地开展。

商丘的冬天,有温暖,更有蓝天。

责任编辑: 姬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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