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08-17 10:00

我市召开中心城区道路 提升改造现场观摩会

为推进我市中心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作,8月16日下午,副市长王仲田带领市城管、规划、财政、环保、园林、交警支队、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三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到睢阳区部分示范路段进行现场观摩,相互交流经验。

王仲田一行先后来到宜兴路、九州路、雪苑路和银河路,现场观摩了上述道路的提升改造工程,指明了优点,道出了不足,进行了讨论,交流了经验。

在现场观摩结束后,王仲田就我市下一步开展中心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作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统一规划、科学设计;要统筹兼顾、全面整治;要更新理念,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注重质量、多出精品;要注重环保要求,强化施工防尘处理;要优化道路施工方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道路通行;要营造整治氛围,合力搞好服务;要增强时间观念,确保按时完成道路改造提升任务。(记者 张博)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二十五批)

8月12日,梁园区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移交单》(第25批31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批示,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举报内容: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为让设在该院五楼上的大气环境监测点数据达标,拆除医疗用房,用于摆放花草净化空气提高监测数据。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关于拆除“医疗用房”的问题不属实。2013年年初,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称三院)在现门诊楼北侧开工建设新的医技病房综合楼。由于新建医技病房综合楼影响高铁建设而停工至今。

为满足患者就诊需求,三院在新建病房楼地基上搭建了三排彩钢临时板房使用,每排间隔距离不足5米。起初使用情况:第一排为儿科一病区,第二排为神经内科九病区,第三排为神经内科八病区。

2015年5月份,三院为消除安全隐患,将三个病区患者分流,三排板房变更为:第一排为肿瘤射频治疗中心、疼痛治疗中心,第二排为脑瘫康复中心,第三排为体检中心。

2016年3月,按照市卫计委《关于全市医疗系统开展医疗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通知》(商卫计〔2016〕26号)要求,该院为改善院容院貌、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需修建一条文化长廊,由于第一排板房临路较近,影响文化长廊建设,院方于2016年5月进行了拆除。文化长廊现已建好并投入使用,同时对文化长廊周边进行了绿化、靓化。

2.关于摆放花草净化空气提高监测数据不属实。2016年年初,为改善医院环境,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在院区整修道路、安设探灯、种植花草树木,同时不间断更换门诊楼前的花草,旨在提升医院形象,给广大患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由于医院门诊楼、文化长廊、住院部等鲜花摆放位置距离大气监测点有远有近,调查组现场用激光测距仪进行测量后得知,门诊楼前鲜花最近点距环境监测点约45米,文化长廊鲜花摆放点距环境监测点约80米,住院部鲜花距监测点约200米左右。

3.经现场调查,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拆除活动板房是为建设文化长廊,摆放花草是提升医院形象、美化医院环境,而不是为提高监测数据。故所反映的问题不符合事实。

(二)追责情况

梁园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25批)

8月12日,商丘市公安局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清单》(第25批55号)后,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举报内容:商丘市政府不作为,310国道不让大车走。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举报不属实。经查,近期商丘市区多条主干道路封闭施工,过往商丘的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进入市区后,无绕城道路,只能进入中心城区、穿城而过,给市区交通造成极大的通行压力,易引发严重交通拥堵,并增加大气污染。为缓解市区货车通行压力,减少机动车特别是过境大货车给市区造成的尾气和扬尘污染,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自6月28日起,市公安局会同各县政府在各县境内通往商丘方向的主要道路路口、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远程分流点,对过境商丘的货车实行远端分流,提醒过境车辆从高速公路和其他国、省道路提前绕行商丘市区。各分流点设置了醒目的货运车辆分流绕行路线的提示标牌和交通安全设施,并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茶水、常用药品和指路等便民服务。

2.310国道一直保持正常通行。为了减少310国道大量货车通行给市区造成的大气污染,民权县、宁陵县分别在310国道与211省道交叉口、310国道柳河路口设置了执勤点。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等部门联合执勤,24小时分流引导车辆,对往山东方向的车辆分流至211省道向北通行,往周口、柘城、亳州方向的车辆分流至211、210省道向南通行;往徐州、郑州东西方向的车辆仍沿310国道正常通行。特别是民权县卡点执勤人员,对沿310国道往东方向的车辆详细询问车辆行使的目的地,提醒车辆选择合适路线绕行商丘市区。

3.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车辆远程分流点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确保310国道等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二、追责情况

无。

商丘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5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26、27批)

8月13日—14日,睢阳区陆续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26批40号、第27批31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迅速采取措施。

一、第26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商丘市睢阳区闫集乡雷庄村105国道南500米路东,沥青搅拌站昼夜生产,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曾向当地环保局投诉多次,未解决。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全称商丘兴东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投产,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有环评手续。由于该公司防尘措施不到位,闫集镇人民政府于7月20日第一次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之后该公司通过采取一定的除尘措施,又偷偷在夜间进行生产,发现这一情况后,于7月24日第二次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8月13日,闫集镇安排电管站对该公司采取停电措施,整改不到位不得通电开工。

(二)追责情况

无。

二、第27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西路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对面,快捷之星酒店东800米香君路至张巡路段道路毁坏,无下水道污水四溢,黄土裸露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不属实。2016年7月24日,新城办事处大气办已责令丰源社区对此处乱搭乱建的建筑进行了拆除,同时要求清理违章建筑北侧的积水。7月26日,新城办事处大气办工作人员对该问题再次进行核查,丰源社区正在对两侧违章建筑拆除,社区负责人明确表示拆除工作结束后,对路面不平的地方进行修补,同时会安排专人对该路面积水问题定时巡查,一旦发现立即清理。7月28日,该路段违章建筑已全面拆除完毕,社区对路面不平整处进行了处理,并有专人定期巡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27批31号交办单后,8月14日上午10时,新城办事处大气办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实地核查,该路段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路面已用石子覆盖平整,在该路段未发现有积水问题。

(二)追责情况

睢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26、28批)

8月13日—15日,夏邑县陆续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26批 39号、第28批45号、第28号46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责成城关镇政府、韩道口镇政府迅速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一、第26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夏邑县永安街北二环路至三环路段扬尘污染严重。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夏邑县永安街因为道路年久失修,存在道路扬尘污染。县政府在7月下旬已经责成城关镇制订修路方案,尽快施工。目前,道路地基已经修好,由于大气污染攻坚战,全县所有的商砼企业全部停产,道路施工因此也停工。由于天气干燥,地基在过往车辆的碾压下,有扬尘污染现象。

2.县政府已责成城关镇政府采取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二)追责情况

无。

二、第28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1.举报内容:夏邑县韩道口镇苗庄村南范金平养鸡场,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周边,无任何处理设施,严重污染环境。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夏邑县韩道口镇苗庄村西南角有一私人养鸡户,场主范金平,养殖规模为3000余只蛋鸡,主要污染物为鸡粪,没有污水产生。

(2)县政府已责成该养殖户立即进行整改,将鸡粪一日一清,同时责令韩道口镇政府监督该养殖户在20日内限期搬迁。

(二)追责情况

无。

2.举报内容:夏邑县永安街北段,道路环境差,扬尘污染严重。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基本属实。已在第26批第1个问题作出说明。

(二)追责情况

无。

夏邑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25、26批)

8月12日—13日,民权县陆续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25批56号、第26批38号),接到交办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绿洲街道办事处和商丘市民权林场等部门,迅速赶往现场查处。经查,所反映的2批2个问题涉及路段均为卢庄村通往赵庄村路段。

一、第25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民权县府后街西郊赵庄,西郊南北大路未修建,扬尘污染严重。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举报属实。经查,民权县府后街西郊赵庄,西郊南北大路位于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事处鲁庄村(原属于商丘市民权林场分厂苗圃基地),路面宽10米,长500米左右,路面为土路,存在扬尘污染。该道路不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村镇道路,不在2016年修路计划内。

2.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民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查处。8月13日,绿洲街道办事处、民权林场2个单位分别表示积极申请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争取2017年纳入修路计划,道路修好后,加强管理,抑制扬尘污染。

(二)追责情况

无。

二、第26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民权县庄洲大道西段卢庄往赵庄路段,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属实。已在第25批第1个问题作出说明。

(二)追责情况

无。

民权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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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6-08-17 10:00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我市召开中心城区道路 提升改造现场观摩会

为推进我市中心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作,8月16日下午,副市长王仲田带领市城管、规划、财政、环保、园林、交警支队、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三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到睢阳区部分示范路段进行现场观摩,相互交流经验。

王仲田一行先后来到宜兴路、九州路、雪苑路和银河路,现场观摩了上述道路的提升改造工程,指明了优点,道出了不足,进行了讨论,交流了经验。

在现场观摩结束后,王仲田就我市下一步开展中心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作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统一规划、科学设计;要统筹兼顾、全面整治;要更新理念,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注重质量、多出精品;要注重环保要求,强化施工防尘处理;要优化道路施工方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道路通行;要营造整治氛围,合力搞好服务;要增强时间观念,确保按时完成道路改造提升任务。(记者 张博)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二十五批)

8月12日,梁园区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移交单》(第25批31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批示,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举报内容: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为让设在该院五楼上的大气环境监测点数据达标,拆除医疗用房,用于摆放花草净化空气提高监测数据。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关于拆除“医疗用房”的问题不属实。2013年年初,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称三院)在现门诊楼北侧开工建设新的医技病房综合楼。由于新建医技病房综合楼影响高铁建设而停工至今。

为满足患者就诊需求,三院在新建病房楼地基上搭建了三排彩钢临时板房使用,每排间隔距离不足5米。起初使用情况:第一排为儿科一病区,第二排为神经内科九病区,第三排为神经内科八病区。

2015年5月份,三院为消除安全隐患,将三个病区患者分流,三排板房变更为:第一排为肿瘤射频治疗中心、疼痛治疗中心,第二排为脑瘫康复中心,第三排为体检中心。

2016年3月,按照市卫计委《关于全市医疗系统开展医疗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通知》(商卫计〔2016〕26号)要求,该院为改善院容院貌、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需修建一条文化长廊,由于第一排板房临路较近,影响文化长廊建设,院方于2016年5月进行了拆除。文化长廊现已建好并投入使用,同时对文化长廊周边进行了绿化、靓化。

2.关于摆放花草净化空气提高监测数据不属实。2016年年初,为改善医院环境,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在院区整修道路、安设探灯、种植花草树木,同时不间断更换门诊楼前的花草,旨在提升医院形象,给广大患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由于医院门诊楼、文化长廊、住院部等鲜花摆放位置距离大气监测点有远有近,调查组现场用激光测距仪进行测量后得知,门诊楼前鲜花最近点距环境监测点约45米,文化长廊鲜花摆放点距环境监测点约80米,住院部鲜花距监测点约200米左右。

3.经现场调查,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拆除活动板房是为建设文化长廊,摆放花草是提升医院形象、美化医院环境,而不是为提高监测数据。故所反映的问题不符合事实。

(二)追责情况

梁园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25批)

8月12日,商丘市公安局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清单》(第25批55号)后,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举报内容:商丘市政府不作为,310国道不让大车走。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举报不属实。经查,近期商丘市区多条主干道路封闭施工,过往商丘的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进入市区后,无绕城道路,只能进入中心城区、穿城而过,给市区交通造成极大的通行压力,易引发严重交通拥堵,并增加大气污染。为缓解市区货车通行压力,减少机动车特别是过境大货车给市区造成的尾气和扬尘污染,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自6月28日起,市公安局会同各县政府在各县境内通往商丘方向的主要道路路口、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远程分流点,对过境商丘的货车实行远端分流,提醒过境车辆从高速公路和其他国、省道路提前绕行商丘市区。各分流点设置了醒目的货运车辆分流绕行路线的提示标牌和交通安全设施,并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茶水、常用药品和指路等便民服务。

2.310国道一直保持正常通行。为了减少310国道大量货车通行给市区造成的大气污染,民权县、宁陵县分别在310国道与211省道交叉口、310国道柳河路口设置了执勤点。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等部门联合执勤,24小时分流引导车辆,对往山东方向的车辆分流至211省道向北通行,往周口、柘城、亳州方向的车辆分流至211、210省道向南通行;往徐州、郑州东西方向的车辆仍沿310国道正常通行。特别是民权县卡点执勤人员,对沿310国道往东方向的车辆详细询问车辆行使的目的地,提醒车辆选择合适路线绕行商丘市区。

3.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车辆远程分流点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确保310国道等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二、追责情况

无。

商丘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5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26、27批)

8月13日—14日,睢阳区陆续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26批40号、第27批31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迅速采取措施。

一、第26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商丘市睢阳区闫集乡雷庄村105国道南500米路东,沥青搅拌站昼夜生产,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曾向当地环保局投诉多次,未解决。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全称商丘兴东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投产,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有环评手续。由于该公司防尘措施不到位,闫集镇人民政府于7月20日第一次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之后该公司通过采取一定的除尘措施,又偷偷在夜间进行生产,发现这一情况后,于7月24日第二次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8月13日,闫集镇安排电管站对该公司采取停电措施,整改不到位不得通电开工。

(二)追责情况

无。

二、第27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西路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对面,快捷之星酒店东800米香君路至张巡路段道路毁坏,无下水道污水四溢,黄土裸露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不属实。2016年7月24日,新城办事处大气办已责令丰源社区对此处乱搭乱建的建筑进行了拆除,同时要求清理违章建筑北侧的积水。7月26日,新城办事处大气办工作人员对该问题再次进行核查,丰源社区正在对两侧违章建筑拆除,社区负责人明确表示拆除工作结束后,对路面不平的地方进行修补,同时会安排专人对该路面积水问题定时巡查,一旦发现立即清理。7月28日,该路段违章建筑已全面拆除完毕,社区对路面不平整处进行了处理,并有专人定期巡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27批31号交办单后,8月14日上午10时,新城办事处大气办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实地核查,该路段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路面已用石子覆盖平整,在该路段未发现有积水问题。

(二)追责情况

睢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26、28批)

8月13日—15日,夏邑县陆续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26批 39号、第28批45号、第28号46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责成城关镇政府、韩道口镇政府迅速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一、第26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夏邑县永安街北二环路至三环路段扬尘污染严重。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夏邑县永安街因为道路年久失修,存在道路扬尘污染。县政府在7月下旬已经责成城关镇制订修路方案,尽快施工。目前,道路地基已经修好,由于大气污染攻坚战,全县所有的商砼企业全部停产,道路施工因此也停工。由于天气干燥,地基在过往车辆的碾压下,有扬尘污染现象。

2.县政府已责成城关镇政府采取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二)追责情况

无。

二、第28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1.举报内容:夏邑县韩道口镇苗庄村南范金平养鸡场,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周边,无任何处理设施,严重污染环境。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夏邑县韩道口镇苗庄村西南角有一私人养鸡户,场主范金平,养殖规模为3000余只蛋鸡,主要污染物为鸡粪,没有污水产生。

(2)县政府已责成该养殖户立即进行整改,将鸡粪一日一清,同时责令韩道口镇政府监督该养殖户在20日内限期搬迁。

(二)追责情况

无。

2.举报内容:夏邑县永安街北段,道路环境差,扬尘污染严重。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基本属实。已在第26批第1个问题作出说明。

(二)追责情况

无。

夏邑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第25、26批)

8月12日—13日,民权县陆续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25批56号、第26批38号),接到交办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绿洲街道办事处和商丘市民权林场等部门,迅速赶往现场查处。经查,所反映的2批2个问题涉及路段均为卢庄村通往赵庄村路段。

一、第25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民权县府后街西郊赵庄,西郊南北大路未修建,扬尘污染严重。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举报属实。经查,民权县府后街西郊赵庄,西郊南北大路位于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事处鲁庄村(原属于商丘市民权林场分厂苗圃基地),路面宽10米,长500米左右,路面为土路,存在扬尘污染。该道路不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村镇道路,不在2016年修路计划内。

2.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民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查处。8月13日,绿洲街道办事处、民权林场2个单位分别表示积极申请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争取2017年纳入修路计划,道路修好后,加强管理,抑制扬尘污染。

(二)追责情况

无。

二、第26批交办单办理情况

举报内容:民权县庄洲大道西段卢庄往赵庄路段,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属实。已在第25批第1个问题作出说明。

(二)追责情况

无。

民权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 姬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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