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碧水蓝天 建设魅力商丘

—商丘市依法依规防治大气污染走笔

记者 李道军 通讯员 李 亚 朱春雷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08-01 16:29

7月30日晚6时许,在归德南路开花店的王女士搬着一筐垃圾吃力地通过新修的马路,记者顺着她走的方向一看,原来路东沿有一个崭新的垃圾收集箱。她告诉记者,现在市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新修的大路上一天到晚洒水、清扫,这么干净的环境,谁不想保持?我们商铺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垃圾随手丢在马路边上了。

自4月份我市被环保部约谈以来,全市上下勠力同心,同呼吸、共命运,按照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挑战为机遇,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全面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如今,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商丘蓝”成为时下的最新热词,市民的生活习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改变,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主动监督违规违法行为正在成为新常态,傍晚休闲散步的人们,再也不是两脚泥、一身土的形象了,心情也好了很多。家住归德南路一小区的老张夫妇,原来嫌外边脏,都是在小区里面遛圈,这次老远就向记者打招呼:走,到路上遛两圈去。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正是因为我们广泛宣传发动,始终依法依规治理,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真正实现了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域治理、全面防控,取得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胜利。

生态理念引领,法规政策逐步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顺应人民期待,遵循发展规律,彰显执政担当,将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视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从顶层设计对生态发展全面部署。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更严厉的法治,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陆续发布实施,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2015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公益诉讼、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撒手锏”,成为打击环境违法者的有力武器。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元旦开始施行;立法机关正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前期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被称为“气十条”和“水十条”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先后发布实施,各有十个方面35项具体措施,为打赢治污攻坚战提供了充沛“弹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河南,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先后颁布《河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数十部法规、规章,初步构建了具有河南特色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2016年出台的《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蓝天指数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商丘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依法依规治理,不断完善、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提出决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理念,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商丘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关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制度文件;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办法》《商丘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市委常委分包县(区)制度、环境质量评比制度、环境通报制度、政府约谈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机制。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超越和扬弃旧的发展方式和发展模式,让美丽的家园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已经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正在引领商丘全市上下形成新的发展观、政绩观和新的生产生活方式。

形势任务倒逼,依法治理刻不容缓

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治理措施不够到位,导致今年商丘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不降反升, 4月份被环保部约谈,随后被省政府通报批评。一时之间,商丘被逼上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风口浪尖,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人民高度关切,容不得半点闪失,必须以“壮士断腕、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否则无法向全市900万人民交代,无法向省委、省政府交代,也无法向商丘历史交代。

从商丘发展来看,大气污染防治仍然是最大的短板之一,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必须坚决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从约谈到现在,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久违了的“商丘蓝”又回来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初步扭转了前期的被动局面,但还存在诸如认识不足、投入不到位、治理不够精准、管理比较粗放等问题,还没有实现根本性改变,大气污染仍是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制约因素之一。

省委书记谢伏瞻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上强调,要依法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法、严格监管,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决不能手软,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决不能形成“破窗效应”。

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程序性很强的重大任务,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的方式和办法,坚定走依法治污之路,这是我市彻底扭转大气污染被动局面的唯一路径。为此,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贯穿整个防治工作全过程,坚决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依法决策。紧扣法律条文、党规党纪,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征询法律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推敲,依法制定《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依法确定九条精准治理措施,依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等制度措施,做到不越红线、不走边线,处处体现了依法治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

——依法治理。在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电民权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治理;严格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大气排放综合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保标准,依法对餐饮饭店、工业企业、砖瓦窑厂等企业实施治理。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共清查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400多个。对没有环保手续、擅自建设投入生产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关闭240多个,整顿规范720多个,完善备案1400多个;对超标排污的,一律停止生产,待整改完善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排查加油站点1200多家,依法查封890多家,立刑事案件230多起,刑事拘留220人,行政拘留370多人,查扣油品220多吨。

——依法监管。按照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环保执法风暴,全面排查涉气企业、门店。对不符合排放标准和偷排偷放的企业,该整改的依法整改、该关停的依法关停,决不能在环保方面开口子、搞特殊,切实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机制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不放过,坚决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下沉责任,双向追究,谁管不住违法排污就追查谁的责任,全面推进工作整改落实。依法成立督导组,严格县(区)督导工作,实行“三单工作制度”。督导组发现问题立即向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由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所在县(区)下达“整改不力通知单”,再次要求县(区)政府限期整改;对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由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立案调查通知单”,要求县(区)政府进行责任追究。

——依法验收。针对因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企业关停、餐饮停业等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便的问题,按照“主动作为、依法行政、从严掌控、分类实施、整改提高” 的原则,坚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全面提升治理水平,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防治中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积极作为,打消企业观望、等待的思想念头,依法实施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措施,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县(区)政府依法关闭。强化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制订污染治理方案,细化治污措施,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对于一般餐饮饭店,各县(区)立即组织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环保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城管、办事处等单位参与,对辖区内餐饮饭店逐店进行验收,确保餐饮饭店正常营业不受影响。对于超排放标准企业,在完成治理后,一般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和试运行申请,重点企业必须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以后,才可提出验收申请和试运行申请。经环保部门批准后,企业进行试生产,并进行验收监测,在试运行期间监测合格,即可立即恢复正常生产。

——依法追责。按照《环保法》确定的地方人民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要求,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解到县(区)政府,确立县(区)政府治污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目标考评办法。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为推进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发现问题坚决查处问责到位,绝不手软。截至7月22日,直接问责大气污染防治“四个不为”案件30多起,追责党员干部130多人,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0余人。

在这一轮集中治理大气污染行动中,餐饮行业广受关注。全市共有餐饮饭店3300多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共依法责令2500多家餐饮饭店停业整治。截至目前,已有一半以上完成治理通过验收,其他的正在集中验收中。预计今天能够完成集中验收,未来两天内验收合格的餐饮企业将陆续恢复正常经营。

综合施策攻坚,持续发力绿色发展

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贯彻“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治理、全域防控,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发挥专家作用,注重基层突破,争取群众支持,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高度重视,坚定治理决心和信心。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天听取了解一次情况,两天作一次实地暗访调研,现场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位市委常委多次检查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集中深入到各联系点,暗访大气污染问题,共发现查处问题50多个;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先后30余次现场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亲临一线指挥,分管副职亲自带队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坚持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入手,市政府拨出专款3700多万元用于环保设备、道路清洗设备、空气质量监测设施购置,三区六县累计投入7000多万元,用于购置道路冲洗设备;各类企业、建设公司累计投入9000多万元,用于建设扬尘、非施工工地治理工作。

邀请专家 “把脉问诊”,献良策、建箴言。我市将科学治理贯穿大气污染防治全过程,邀请中科院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自发、中科院安徽光学所副所长谢品华、省政府参事多可辛等5位专家到商丘实地考察、调研分析污染成因,并在7月11日召开大气污染成因专家分析会,找准症结、理清思路、坚定信心。7月15日,中科院安徽光学所移动雷达监测车到我市,帮助分析污染源,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技术支撑。中科院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家将于近期到商丘帮助我市化验污染成因。

群众理解支持,共同参与保护碧水蓝天。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商丘日报》《京九晚报》和商丘电视台设立专栏,形成宣传声势,使全市人民人人皆知。各县(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动员,利用社区发动居民,利用村委会发动农民,利用学生发动家长,在群众中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宣传攻势。我市广大城乡居民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同感、认知感大大提升,理解支持政府采取的各项措施,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同时,注重基层突破,实行市、县、乡、村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由中心城区延伸到各县、产业集聚区、城乡接合部、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评价和统一考核。

科学施策突出精准,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省委、省政府“1+6+7”文件要求,在原来制定实施的治理扬尘污染、工业大气污染、燃煤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及机动车污染、秸秆焚烧、环境卫生、农业资源浪费以及完善应急预案等九条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1+2+10”的精准治理措施,即一个总体意见,《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两个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十个方案,包括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渣土车和建材运输车辆、环境卫生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燃煤散源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及过境车辆远程分流、环境保护网格化、农业生产节能节肥、大气污染防治新闻报道等10个专项工作方案,多管齐下,切实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坚决遏制大气环境质量恶化态势。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7月份以来,在前期指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扭转了被动局面,持续出现趋好态势。7月4日至28日,我市PM10浓度均值为每立方米82微克,PM2.5为每立方米56微克,环比6月份同期下降19.6%和3.4%。人们发现,街道漂亮了,马路干净了,空气清新了,久违的蓝天白云重现商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商丘蓝”刷爆了微信、微博。

成效贵在保持,战果更需扩大

我市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场持久战,按照“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着力实施长效机制,重点做好“1个扩大、2个巩固、4个加强”,全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1个扩大:

——持续扩大监测点位布局,围绕重点产业集聚区、餐饮密集区适当加密布点,尽快完成六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2个巩固:

——持续巩固扬尘治理成果,加大施工工地督查力度,严格督促各种施工工地尽快达标、及时复工。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与城市主干道交叉路口的保洁力度,治理郊区道路扬尘。

——持续巩固燃煤治理成果,坚决防止露天烧烤反弹,防止燃煤污染直接排放,坚决取缔城中村、棚户区内的小作坊。

4个加强:

——持续加强工业排查治理,规下达标且高成长的科技型企业可以继续生产;不达标、不规范、粗放型的生产企业全部清理、关停。

——持续加强交通污染治理,严格黄标车限行管理和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突出抓好渣土车治理和大货车远程分流,减轻中心城区负担,提高通行便捷度。

——持续加强挥发性污染治理,产业集聚区和主城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气体排放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工业生产及喷漆、洗车行、铁艺门店等要实施封闭作业,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缔。

——持续加强督察工作力度,强化跟踪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尽责。

打造碧水蓝天,建设魅力商丘,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是我们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保持商丘生态环境良好态势,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造福千秋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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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碧水蓝天 建设魅力商丘
—商丘市依法依规防治大气污染走笔
2016-08-01 16:29   记者 李道军 通讯员 李 亚 朱春雷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7月30日晚6时许,在归德南路开花店的王女士搬着一筐垃圾吃力地通过新修的马路,记者顺着她走的方向一看,原来路东沿有一个崭新的垃圾收集箱。她告诉记者,现在市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新修的大路上一天到晚洒水、清扫,这么干净的环境,谁不想保持?我们商铺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垃圾随手丢在马路边上了。

自4月份我市被环保部约谈以来,全市上下勠力同心,同呼吸、共命运,按照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挑战为机遇,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全面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如今,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商丘蓝”成为时下的最新热词,市民的生活习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改变,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主动监督违规违法行为正在成为新常态,傍晚休闲散步的人们,再也不是两脚泥、一身土的形象了,心情也好了很多。家住归德南路一小区的老张夫妇,原来嫌外边脏,都是在小区里面遛圈,这次老远就向记者打招呼:走,到路上遛两圈去。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正是因为我们广泛宣传发动,始终依法依规治理,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真正实现了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域治理、全面防控,取得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胜利。

生态理念引领,法规政策逐步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顺应人民期待,遵循发展规律,彰显执政担当,将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视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从顶层设计对生态发展全面部署。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更严厉的法治,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陆续发布实施,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2015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公益诉讼、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撒手锏”,成为打击环境违法者的有力武器。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元旦开始施行;立法机关正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前期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被称为“气十条”和“水十条”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先后发布实施,各有十个方面35项具体措施,为打赢治污攻坚战提供了充沛“弹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河南,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先后颁布《河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数十部法规、规章,初步构建了具有河南特色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2016年出台的《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蓝天指数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商丘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依法依规治理,不断完善、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提出决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理念,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商丘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关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制度文件;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办法》《商丘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市委常委分包县(区)制度、环境质量评比制度、环境通报制度、政府约谈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机制。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超越和扬弃旧的发展方式和发展模式,让美丽的家园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已经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正在引领商丘全市上下形成新的发展观、政绩观和新的生产生活方式。

形势任务倒逼,依法治理刻不容缓

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治理措施不够到位,导致今年商丘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不降反升, 4月份被环保部约谈,随后被省政府通报批评。一时之间,商丘被逼上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风口浪尖,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人民高度关切,容不得半点闪失,必须以“壮士断腕、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否则无法向全市900万人民交代,无法向省委、省政府交代,也无法向商丘历史交代。

从商丘发展来看,大气污染防治仍然是最大的短板之一,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必须坚决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从约谈到现在,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久违了的“商丘蓝”又回来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初步扭转了前期的被动局面,但还存在诸如认识不足、投入不到位、治理不够精准、管理比较粗放等问题,还没有实现根本性改变,大气污染仍是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制约因素之一。

省委书记谢伏瞻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上强调,要依法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法、严格监管,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决不能手软,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决不能形成“破窗效应”。

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程序性很强的重大任务,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的方式和办法,坚定走依法治污之路,这是我市彻底扭转大气污染被动局面的唯一路径。为此,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贯穿整个防治工作全过程,坚决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依法决策。紧扣法律条文、党规党纪,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征询法律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推敲,依法制定《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依法确定九条精准治理措施,依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等制度措施,做到不越红线、不走边线,处处体现了依法治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

——依法治理。在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电民权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治理;严格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大气排放综合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保标准,依法对餐饮饭店、工业企业、砖瓦窑厂等企业实施治理。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共清查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400多个。对没有环保手续、擅自建设投入生产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关闭240多个,整顿规范720多个,完善备案1400多个;对超标排污的,一律停止生产,待整改完善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排查加油站点1200多家,依法查封890多家,立刑事案件230多起,刑事拘留220人,行政拘留370多人,查扣油品220多吨。

——依法监管。按照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环保执法风暴,全面排查涉气企业、门店。对不符合排放标准和偷排偷放的企业,该整改的依法整改、该关停的依法关停,决不能在环保方面开口子、搞特殊,切实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机制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不放过,坚决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下沉责任,双向追究,谁管不住违法排污就追查谁的责任,全面推进工作整改落实。依法成立督导组,严格县(区)督导工作,实行“三单工作制度”。督导组发现问题立即向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由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所在县(区)下达“整改不力通知单”,再次要求县(区)政府限期整改;对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由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立案调查通知单”,要求县(区)政府进行责任追究。

——依法验收。针对因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企业关停、餐饮停业等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便的问题,按照“主动作为、依法行政、从严掌控、分类实施、整改提高” 的原则,坚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全面提升治理水平,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防治中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积极作为,打消企业观望、等待的思想念头,依法实施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措施,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县(区)政府依法关闭。强化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制订污染治理方案,细化治污措施,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对于一般餐饮饭店,各县(区)立即组织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环保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城管、办事处等单位参与,对辖区内餐饮饭店逐店进行验收,确保餐饮饭店正常营业不受影响。对于超排放标准企业,在完成治理后,一般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和试运行申请,重点企业必须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以后,才可提出验收申请和试运行申请。经环保部门批准后,企业进行试生产,并进行验收监测,在试运行期间监测合格,即可立即恢复正常生产。

——依法追责。按照《环保法》确定的地方人民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要求,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解到县(区)政府,确立县(区)政府治污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目标考评办法。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为推进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发现问题坚决查处问责到位,绝不手软。截至7月22日,直接问责大气污染防治“四个不为”案件30多起,追责党员干部130多人,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0余人。

在这一轮集中治理大气污染行动中,餐饮行业广受关注。全市共有餐饮饭店3300多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共依法责令2500多家餐饮饭店停业整治。截至目前,已有一半以上完成治理通过验收,其他的正在集中验收中。预计今天能够完成集中验收,未来两天内验收合格的餐饮企业将陆续恢复正常经营。

综合施策攻坚,持续发力绿色发展

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贯彻“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治理、全域防控,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发挥专家作用,注重基层突破,争取群众支持,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高度重视,坚定治理决心和信心。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天听取了解一次情况,两天作一次实地暗访调研,现场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位市委常委多次检查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集中深入到各联系点,暗访大气污染问题,共发现查处问题50多个;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先后30余次现场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亲临一线指挥,分管副职亲自带队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坚持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入手,市政府拨出专款3700多万元用于环保设备、道路清洗设备、空气质量监测设施购置,三区六县累计投入7000多万元,用于购置道路冲洗设备;各类企业、建设公司累计投入9000多万元,用于建设扬尘、非施工工地治理工作。

邀请专家 “把脉问诊”,献良策、建箴言。我市将科学治理贯穿大气污染防治全过程,邀请中科院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自发、中科院安徽光学所副所长谢品华、省政府参事多可辛等5位专家到商丘实地考察、调研分析污染成因,并在7月11日召开大气污染成因专家分析会,找准症结、理清思路、坚定信心。7月15日,中科院安徽光学所移动雷达监测车到我市,帮助分析污染源,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技术支撑。中科院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家将于近期到商丘帮助我市化验污染成因。

群众理解支持,共同参与保护碧水蓝天。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商丘日报》《京九晚报》和商丘电视台设立专栏,形成宣传声势,使全市人民人人皆知。各县(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动员,利用社区发动居民,利用村委会发动农民,利用学生发动家长,在群众中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宣传攻势。我市广大城乡居民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同感、认知感大大提升,理解支持政府采取的各项措施,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同时,注重基层突破,实行市、县、乡、村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由中心城区延伸到各县、产业集聚区、城乡接合部、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评价和统一考核。

科学施策突出精准,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省委、省政府“1+6+7”文件要求,在原来制定实施的治理扬尘污染、工业大气污染、燃煤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及机动车污染、秸秆焚烧、环境卫生、农业资源浪费以及完善应急预案等九条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1+2+10”的精准治理措施,即一个总体意见,《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两个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十个方案,包括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渣土车和建材运输车辆、环境卫生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燃煤散源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及过境车辆远程分流、环境保护网格化、农业生产节能节肥、大气污染防治新闻报道等10个专项工作方案,多管齐下,切实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坚决遏制大气环境质量恶化态势。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7月份以来,在前期指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扭转了被动局面,持续出现趋好态势。7月4日至28日,我市PM10浓度均值为每立方米82微克,PM2.5为每立方米56微克,环比6月份同期下降19.6%和3.4%。人们发现,街道漂亮了,马路干净了,空气清新了,久违的蓝天白云重现商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商丘蓝”刷爆了微信、微博。

成效贵在保持,战果更需扩大

我市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场持久战,按照“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着力实施长效机制,重点做好“1个扩大、2个巩固、4个加强”,全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1个扩大:

——持续扩大监测点位布局,围绕重点产业集聚区、餐饮密集区适当加密布点,尽快完成六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2个巩固:

——持续巩固扬尘治理成果,加大施工工地督查力度,严格督促各种施工工地尽快达标、及时复工。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与城市主干道交叉路口的保洁力度,治理郊区道路扬尘。

——持续巩固燃煤治理成果,坚决防止露天烧烤反弹,防止燃煤污染直接排放,坚决取缔城中村、棚户区内的小作坊。

4个加强:

——持续加强工业排查治理,规下达标且高成长的科技型企业可以继续生产;不达标、不规范、粗放型的生产企业全部清理、关停。

——持续加强交通污染治理,严格黄标车限行管理和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突出抓好渣土车治理和大货车远程分流,减轻中心城区负担,提高通行便捷度。

——持续加强挥发性污染治理,产业集聚区和主城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气体排放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工业生产及喷漆、洗车行、铁艺门店等要实施封闭作业,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缔。

——持续加强督察工作力度,强化跟踪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尽责。

打造碧水蓝天,建设魅力商丘,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是我们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保持商丘生态环境良好态势,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造福千秋万代。

责任编辑: 姬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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