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08-01 16:28

走马商丘看治污:通过验收的餐饮饭店陆续恢复营业

拥有超过900万人口的豫东商丘市,最近被指因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强关饭店、菜市场”。这两天,中新社记者实地走访。

甫抵商丘市区随处可见洒水车,各种治污的横幅挂在街道两侧的醒目位置。手机自带天气软件显示,该市空气质量指数53,首要污染物56,空气质量为良。

老城区凯旋路上的“一家人”饭店,中午有市民给小孩子办满月宴,席开10桌。店长朱萌说,他们中午共接待了40桌客人。

这家5年前就拆掉燃煤锅炉、装置有油烟净化器的饭店,并未受到当地治污问题的影响。朱萌称,饭店一直正常营业。

在名为“新建南路”菜市场,粮油蔬果一应俱全,摊贩们正常营业。记者花了2元买到5个馒头、3元买到6个番茄、4元买到5斤冬瓜,价格与平日浮动不大。商丘官方监测,当地民众生活所需的米、面、肉、蛋、奶、蔬菜等市场供应平稳。

不过,一位叫李凤琴的菜老板直言,最近几天,她每天会比平时多出200多元的营业额,买菜的市民多了。

被关的是谁?商丘官方坦陈,“原来占据街道两侧的马路菜市场被取缔了,街头随意支起的烧饼摊、烧烤摊、小吃摊不见了,使用燃煤的包子店、小吃店、小餐馆关门了,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加油站、汽修店停业了”。

迫使商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下猛药,出硬招”整治大气污染问题,是源于2016年4月国家环保部对商丘的约谈。

当地官员表示,他们治理的范围包括扬尘污染、工业污染、黄标车、秸秆焚烧等,而非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才临时起意。

“小吃店、小餐馆”等改造举措,的确给市民生活带来影响。商运集团家属区附近的“擀面皮”“朝鲜冷面”“热汤面”等小吃店,据称已歇业三四天。哈森路上几位乘凉的市民抱怨,他们清早起床买不到早点了,现在买菜需要多跑路。

官方正采取措施缓解这种不便现象。目前,商丘“不产生油烟的包子店、馒头店、面条店等食品店铺只要完成煤改气验收即可通过,随时可以恢复营业”。

记者一路上也看到,通过验收的餐饮饭店已陆续恢复正常营业。经营擀面皮生意的张慧说,她的小店是因为燃煤问题被要求整改的,过去每天大概能用十多块煤球。如今已进入改造尾声的店,不日即可开门迎客。

上述也引发当地政府的反思。商丘官方提出藉此加快便民服务生活圈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打造宜居城市。

蓝天白云重现商丘,家住祥和家园小区的市民刘伟有着深刻体会。他家楼下原来有家洗车钣金行,“汽车喷漆时味道特别难闻,窗户都不敢开”。

“每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非常担心健康问题。”然而,包括刘伟在内的24位居民代表多次同汽车行协商未果,一度发生争吵。当地的治污行动,最终把这家汽车行予以关闭。

截至7月28日,商丘PM10浓度均值为每立方米82微克,PM2.5为每立方米56微克,环比6月份同期下降19.6%和3.4%。当地提出了“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以保持大气治污成果,使之成为常态。 (据7月31日中新网 中新社记者 赵 敏 李志全)

 

截至7月31日17时三区2513家餐饮饭店恢复营业

7月31日,记者通过市环保局,从三区各环保分局和环保住建局了解到,截至当日17时,三区共对3190家餐饮饭店进行了摸底、排查和验收,其中2513家达到环保标准,恢复营业。

据了解,自市大气办下发通知,对我市原不达标餐饮饭店油烟治理进行集中验收以来,三区政府、管委会积极行动、细化措施、人性执法、强化监管、做好服务,对验收合格的门店允许其恢复营业;对还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门店,提出详细的整改目标和明确的整改时间,力保早日通过验收,开店营业。

截至7月31日17时,梁园区共排查辖区饭店1646家,验收合格1290家,限期整改336家;睢阳区辖区内的958家餐饮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有784家,其中721家恢复营业;示范区辖区内的567家餐饮饭店已有502家通过验收,恢复营业。

为确保三区对餐饮饭店的验收取得成效,市环保局昨日通过暗访的形式,抽查了部分已通过验收和未通过验收的餐饮饭店,未发现不达标即恢复营业的餐饮饭店。(记者 祁 博)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9日,示范区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11批63号)后,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示范区北海路与星林路交叉口东一公里路南豫东锅炉厂,喷漆废气污染环境。

1.举报内容不属实。经查,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已于7月16日,因环境影响评价未经验收和喷漆废气直排问题,对该厂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商示环纠字[2016]第88号),责令其立即停产,认真整改,待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截至目前,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公安、工商、环保、电力及平安办事处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厂喷漆生产线进行依法取缔,清除设备及原料。7月29日晚将该厂所有喷漆设备、原料清除到位。

二、追责情况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16年7月31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7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10批28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民权县王庄寨镇三合楼村养鸡场,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噪音扰民。

1.举报属实。经查,该养鸡场位于三合楼村村南侧,与该村居民紧邻,鸡粪便没有经过处理,直接倾倒在场区内,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2.针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民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由王庄寨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20日内依法搬迁三合楼村冯先军养殖场。

二、追责情况

1.给予民权县农业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王庄寨辖区责任人朱维荣行政记过处分;2.给予民权县王庄寨镇农办主任吴殿杰党内警告处分;3.给予民权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邓孝峰党内警告处分;4.给予民权县王庄寨镇三合楼村党支部书记冯广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民权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1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4日—7月26日,我区陆续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7批34号)、(第8批24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迅速采取措施。

一、第七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盛世华城小区楼下“漫餐厅”油烟超标排放,大气污染严重。小区居民多次向商丘市和睢阳区环保局反映,均未处理。

(1)举报属实。经查,该饭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一层厨房在餐厅最南端共有7个灶头,经3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二楼楼顶排放,二楼2个电灶,经管道引入一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对该餐厅下达整改通知,并由新城办事处大气办、金世纪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商丘市环境监察支队睢阳大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餐厅采取立即停产整改。整改达到有关要求后,待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对该店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目前,“漫餐厅”处于停业整改中。

(二)追责情况

二、第八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西路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对面张巡路环境差,未配套纳污管网,扬尘污染严重案件。

(1)举报情况属实。该道路绿化带内有垃圾,有道路积水,由于道路破损存在扬尘污染现象,该道路已被列入睢阳区2016年下半年道路升级工程计划。拟修建宽40米、长1500米的沥青混凝土高标准道路,并配套建设纳污管网和排水设施。

(2)7月23日上午,睢阳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城管、地税、国税、人社局、新城办事处“双违”办等部门对张巡路(凯旋路至平原路段)进行了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对路面进行了洒水清理,确保做好拆除后的防尘工作。目前,张巡路升级改造工程各项手续已完备,由市政府部门督促中标公司按既定程序实施升级改造,有望年底完成施工并通行。

(二)追责情况

睢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1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6日—7月29日,我县陆续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8批18号)、(第11批65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第八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宁陵县柳河镇道南商丘市华王食品有限公司锅炉冒黑烟,污染环境。要求公开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

1.举报不属实。经查,该企业始建于2000年,没有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更不具备验收条件。该企业已于2015年4月停产至今,工商营业执照已被工商部门注销。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任何生产迹象,有一台4蒸吨燃煤锅炉。

2.宁陵县人民政府已对该企业下达了关停文件,组织水务、供电、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对该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取缔等措施。

(二)追责情况

1.宁陵县纪委给予宁陵县柳河镇杨楼村村委会主任庞明书党内警告处分。

2.国网河南宁陵县供电公司给予公司职工时进强记过处分,全公司通报批评。

二、第十一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情况

宁陵县石桥镇花里张村西210省道东一砂石料厂、柳河镇310国道和210省道交叉口两个砂石料厂、柳河镇陇海学校对面一砂石料厂、宁陵县孔集乡翟庄北310国道附近两个砂石料厂,扬尘污染严重,污染环境。

1.举报不属实。经查,石桥镇花里张村西210省道东一砂石料厂于2016年7月10日被关停、取缔;柳河镇310国道和210省道交叉口的两个砂石料厂、柳河镇陇海学校对面一砂石料厂已于2016年7月22日至7月23日被关停、取缔;宁陵县孔集乡翟庄北310国道附近的两个砂石料厂已于2016年7月20日被关停、取缔。

2.经现场调查,6处砂石料厂已全部复耕,县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强监督。

(二)追责情况

宁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0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6日,我县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9批30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我县韩道口镇苗庄村永旺养殖场环境违法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夏邑县韩道口镇苗庄村永旺养殖有限公司废水直排,5月17日向夏邑县环保局投诉,一直未解决。

(1)关于韩道口镇苗庄村养殖场污水外排污染环境问题,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该场治污设施正在建设,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外排至场西侧无名沟内,污染环境。

(2)夏邑县人民政府已对该场下达了关停文件,制订了关停实施方案。

二、追责情况

1.给予夏邑县环保局执法监察三队队长李磊党内警告处分;2.给予夏邑县环保局执法监察三队副队长陈建涛行政记过处分;3.给予夏邑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崔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给予夏邑县韩道口镇政府主任科员刘飞伦党内警告处分;5.给予夏邑县韩道口镇政府包村干部彭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给予夏邑县韩道口镇西厂村党支部书记顾清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给予夏邑县畜牧局副局长司文涛党内警告处分;8.给予夏邑县畜牧局卫生监督所北镇中心所工作人员李梦威行政记过处分。

夏邑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19日,我区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2批29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凯四西街大量临街商户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梁园区凯旋路与凯四西街交叉口往西整条街都是雕刻房、喷漆房,气味难闻,噪音扰民,晚上生产到很晚,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没有解决,举报人想让企业搬迁。

(1)经现场核查,举报属实。

(2)7月19日下午,梁园区政府组织办事处、城管、环保、工商、公安等单位联合执法,共查封涉嫌违法喷绘、雕刻及噪音污染商铺97家,并下达《商丘市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商户霍锐红予以行政拘留10日,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分子,切实维护了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追责情况

1.给予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汪望军通报批评;2.给予梁园区政府党组成员韩守业通报批评;3.给予梁园环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明诫勉谈话;4.给予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为民诫勉谈话;5.给予商丘市环境监察支队梁园大队大队长王玉东诫勉谈话;6.给予商丘市环境监察支队梁园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马验行政警告处分;7.给予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事处宣统委员刘颖行政警告处分;8.给予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张长领行政警告处分。

梁园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0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1日—7月23日,我县陆续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4批22、23号)、(第5批28、29号)、(第6批30、31、35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了严厉查处。

一、第四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虞城县营盘镇红旗方便面厂,燃煤锅炉污染严重。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虞城县营盘镇红旗方便面厂正在生产,有燃煤锅炉2台,1台4蒸吨锅炉正在使用(2蒸吨锅炉1台未使用),有水除尘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调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因无脱硝脱硫设施产生异味。(2)针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对该企业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切割拆除,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

2.虞城县货场西路67号商丘市木兰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排放废气,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虞城县木兰食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商丘市翔波食品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正在生产,有燃煤锅炉2台,1台4蒸吨锅炉正在使用(6蒸吨锅炉1台,已废弃未使用),有水除尘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调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因无脱硝脱硫设施产生异味。(2)针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对该企业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切割拆除,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追责情况

1.给予虞城县环保局局长张博行政警告处分;2.给予虞城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兆峰行政记过处分;3.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孙晓伟行政记过处分;4.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郭义新行政记过处分;5.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锦行政记过处分;6.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陈陆营行政记过处分;7.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殷杰伟行政记过处分;8.给予虞城县大侯乡党委书记王广录党内警告处分;9.给予虞城县大侯乡党委副书记闻涛党内警告处分;10.给予虞城县大侯乡大气办主任高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第五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虞城县营盘镇东边鲁庄村红旗粮油食品厂使用燃煤锅炉,大气污染严重。曾向虞城县12369反映过,未解决。

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营盘镇东边鲁庄红旗粮油食品厂与第四批虞城县营盘镇红旗方便面厂是同一家企业。

在第四批第1个问题2小项中已作出说明。

2.虞城县货场西路商丘市木兰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排放废气,大气污染严重。环评手续造假,曾向当地12369热线举报。

环评手续造假,举报不属实;废气污染环境问题,举报属实。在第四批第2个问题2小项中已作出说明。

(二)追责情况

同第四批

三、第六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虞城县陈楼黑水沟垃圾污染环境。

(1)举报属实。经勘查陈楼沟北段(小学路—文明巷),长350米,已封闭110米,剩余240米未封闭。(2)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立即采取措施,对陈楼沟未封闭沟渠进行疏通、清淤,沟底部硬化,两侧砌砖墙,沟渠加盖预制板封闭等。确保5天内竣工。

2.商丘市虞城县张集镇村大型罐头厂,锅炉冒黑烟,排污水,污染环境。

(1)举报不属实,举报涉及企业为虞城县博达食品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位于张集镇张集村,主要产品为水果罐头,该厂未生产,无污染现象,厂区无生产原料及产品,建设有600立方米水污染处理设施一套,排水口无污水外排。该公司有4蒸吨燃煤锅炉1座,未使用,有水除尘污染防治设施一套。(2)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立即将燃煤锅炉拆除,限期更换为清洁能源锅炉。

3.虞城县营盘镇东500米红旗粮油食品公司,燃煤锅炉,冒黑烟,气味难闻。

举报属实,与第四批虞城县营盘镇红旗方便面厂、第五批营盘镇东边鲁庄红旗粮油食品厂是同一家企业。

在第四批第1个问题2小项、第五批第1个问题中已作出说明。

4.虞城县刘店乡开发区203省道东侧、连霍高速口往北2公里路东虞城县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冒黑烟,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1)举报不属实。经查,虞城县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刘店乡刘店开发区,负责人张广领,产品为方便面,建设有4蒸吨燃煤锅炉1座,有水除尘污染防治措施,该厂未生产,无污染现象,锅炉房、生产车间和设备布满灰尘、蛛网,现场调查时该厂处于半倒闭状态。(2)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对虞城县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的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限期更换为清洁能源锅炉。

(二)追责情况

无。

虞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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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16-08-01 16:28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走马商丘看治污:通过验收的餐饮饭店陆续恢复营业

拥有超过900万人口的豫东商丘市,最近被指因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强关饭店、菜市场”。这两天,中新社记者实地走访。

甫抵商丘市区随处可见洒水车,各种治污的横幅挂在街道两侧的醒目位置。手机自带天气软件显示,该市空气质量指数53,首要污染物56,空气质量为良。

老城区凯旋路上的“一家人”饭店,中午有市民给小孩子办满月宴,席开10桌。店长朱萌说,他们中午共接待了40桌客人。

这家5年前就拆掉燃煤锅炉、装置有油烟净化器的饭店,并未受到当地治污问题的影响。朱萌称,饭店一直正常营业。

在名为“新建南路”菜市场,粮油蔬果一应俱全,摊贩们正常营业。记者花了2元买到5个馒头、3元买到6个番茄、4元买到5斤冬瓜,价格与平日浮动不大。商丘官方监测,当地民众生活所需的米、面、肉、蛋、奶、蔬菜等市场供应平稳。

不过,一位叫李凤琴的菜老板直言,最近几天,她每天会比平时多出200多元的营业额,买菜的市民多了。

被关的是谁?商丘官方坦陈,“原来占据街道两侧的马路菜市场被取缔了,街头随意支起的烧饼摊、烧烤摊、小吃摊不见了,使用燃煤的包子店、小吃店、小餐馆关门了,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加油站、汽修店停业了”。

迫使商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下猛药,出硬招”整治大气污染问题,是源于2016年4月国家环保部对商丘的约谈。

当地官员表示,他们治理的范围包括扬尘污染、工业污染、黄标车、秸秆焚烧等,而非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才临时起意。

“小吃店、小餐馆”等改造举措,的确给市民生活带来影响。商运集团家属区附近的“擀面皮”“朝鲜冷面”“热汤面”等小吃店,据称已歇业三四天。哈森路上几位乘凉的市民抱怨,他们清早起床买不到早点了,现在买菜需要多跑路。

官方正采取措施缓解这种不便现象。目前,商丘“不产生油烟的包子店、馒头店、面条店等食品店铺只要完成煤改气验收即可通过,随时可以恢复营业”。

记者一路上也看到,通过验收的餐饮饭店已陆续恢复正常营业。经营擀面皮生意的张慧说,她的小店是因为燃煤问题被要求整改的,过去每天大概能用十多块煤球。如今已进入改造尾声的店,不日即可开门迎客。

上述也引发当地政府的反思。商丘官方提出藉此加快便民服务生活圈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打造宜居城市。

蓝天白云重现商丘,家住祥和家园小区的市民刘伟有着深刻体会。他家楼下原来有家洗车钣金行,“汽车喷漆时味道特别难闻,窗户都不敢开”。

“每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非常担心健康问题。”然而,包括刘伟在内的24位居民代表多次同汽车行协商未果,一度发生争吵。当地的治污行动,最终把这家汽车行予以关闭。

截至7月28日,商丘PM10浓度均值为每立方米82微克,PM2.5为每立方米56微克,环比6月份同期下降19.6%和3.4%。当地提出了“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以保持大气治污成果,使之成为常态。 (据7月31日中新网 中新社记者 赵 敏 李志全)

 

截至7月31日17时三区2513家餐饮饭店恢复营业

7月31日,记者通过市环保局,从三区各环保分局和环保住建局了解到,截至当日17时,三区共对3190家餐饮饭店进行了摸底、排查和验收,其中2513家达到环保标准,恢复营业。

据了解,自市大气办下发通知,对我市原不达标餐饮饭店油烟治理进行集中验收以来,三区政府、管委会积极行动、细化措施、人性执法、强化监管、做好服务,对验收合格的门店允许其恢复营业;对还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门店,提出详细的整改目标和明确的整改时间,力保早日通过验收,开店营业。

截至7月31日17时,梁园区共排查辖区饭店1646家,验收合格1290家,限期整改336家;睢阳区辖区内的958家餐饮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有784家,其中721家恢复营业;示范区辖区内的567家餐饮饭店已有502家通过验收,恢复营业。

为确保三区对餐饮饭店的验收取得成效,市环保局昨日通过暗访的形式,抽查了部分已通过验收和未通过验收的餐饮饭店,未发现不达标即恢复营业的餐饮饭店。(记者 祁 博)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9日,示范区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11批63号)后,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示范区北海路与星林路交叉口东一公里路南豫东锅炉厂,喷漆废气污染环境。

1.举报内容不属实。经查,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已于7月16日,因环境影响评价未经验收和喷漆废气直排问题,对该厂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商示环纠字[2016]第88号),责令其立即停产,认真整改,待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截至目前,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公安、工商、环保、电力及平安办事处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厂喷漆生产线进行依法取缔,清除设备及原料。7月29日晚将该厂所有喷漆设备、原料清除到位。

二、追责情况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16年7月31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7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10批28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民权县王庄寨镇三合楼村养鸡场,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噪音扰民。

1.举报属实。经查,该养鸡场位于三合楼村村南侧,与该村居民紧邻,鸡粪便没有经过处理,直接倾倒在场区内,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2.针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民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由王庄寨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20日内依法搬迁三合楼村冯先军养殖场。

二、追责情况

1.给予民权县农业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王庄寨辖区责任人朱维荣行政记过处分;2.给予民权县王庄寨镇农办主任吴殿杰党内警告处分;3.给予民权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邓孝峰党内警告处分;4.给予民权县王庄寨镇三合楼村党支部书记冯广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民权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1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4日—7月26日,我区陆续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7批34号)、(第8批24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迅速采取措施。

一、第七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盛世华城小区楼下“漫餐厅”油烟超标排放,大气污染严重。小区居民多次向商丘市和睢阳区环保局反映,均未处理。

(1)举报属实。经查,该饭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一层厨房在餐厅最南端共有7个灶头,经3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二楼楼顶排放,二楼2个电灶,经管道引入一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对该餐厅下达整改通知,并由新城办事处大气办、金世纪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商丘市环境监察支队睢阳大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餐厅采取立即停产整改。整改达到有关要求后,待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对该店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目前,“漫餐厅”处于停业整改中。

(二)追责情况

二、第八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西路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对面张巡路环境差,未配套纳污管网,扬尘污染严重案件。

(1)举报情况属实。该道路绿化带内有垃圾,有道路积水,由于道路破损存在扬尘污染现象,该道路已被列入睢阳区2016年下半年道路升级工程计划。拟修建宽40米、长1500米的沥青混凝土高标准道路,并配套建设纳污管网和排水设施。

(2)7月23日上午,睢阳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城管、地税、国税、人社局、新城办事处“双违”办等部门对张巡路(凯旋路至平原路段)进行了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对路面进行了洒水清理,确保做好拆除后的防尘工作。目前,张巡路升级改造工程各项手续已完备,由市政府部门督促中标公司按既定程序实施升级改造,有望年底完成施工并通行。

(二)追责情况

睢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1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6日—7月29日,我县陆续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8批18号)、(第11批65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第八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宁陵县柳河镇道南商丘市华王食品有限公司锅炉冒黑烟,污染环境。要求公开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

1.举报不属实。经查,该企业始建于2000年,没有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更不具备验收条件。该企业已于2015年4月停产至今,工商营业执照已被工商部门注销。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任何生产迹象,有一台4蒸吨燃煤锅炉。

2.宁陵县人民政府已对该企业下达了关停文件,组织水务、供电、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对该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取缔等措施。

(二)追责情况

1.宁陵县纪委给予宁陵县柳河镇杨楼村村委会主任庞明书党内警告处分。

2.国网河南宁陵县供电公司给予公司职工时进强记过处分,全公司通报批评。

二、第十一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情况

宁陵县石桥镇花里张村西210省道东一砂石料厂、柳河镇310国道和210省道交叉口两个砂石料厂、柳河镇陇海学校对面一砂石料厂、宁陵县孔集乡翟庄北310国道附近两个砂石料厂,扬尘污染严重,污染环境。

1.举报不属实。经查,石桥镇花里张村西210省道东一砂石料厂于2016年7月10日被关停、取缔;柳河镇310国道和210省道交叉口的两个砂石料厂、柳河镇陇海学校对面一砂石料厂已于2016年7月22日至7月23日被关停、取缔;宁陵县孔集乡翟庄北310国道附近的两个砂石料厂已于2016年7月20日被关停、取缔。

2.经现场调查,6处砂石料厂已全部复耕,县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强监督。

(二)追责情况

宁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0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6日,我县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9批30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我县韩道口镇苗庄村永旺养殖场环境违法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夏邑县韩道口镇苗庄村永旺养殖有限公司废水直排,5月17日向夏邑县环保局投诉,一直未解决。

(1)关于韩道口镇苗庄村养殖场污水外排污染环境问题,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该场治污设施正在建设,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外排至场西侧无名沟内,污染环境。

(2)夏邑县人民政府已对该场下达了关停文件,制订了关停实施方案。

二、追责情况

1.给予夏邑县环保局执法监察三队队长李磊党内警告处分;2.给予夏邑县环保局执法监察三队副队长陈建涛行政记过处分;3.给予夏邑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崔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给予夏邑县韩道口镇政府主任科员刘飞伦党内警告处分;5.给予夏邑县韩道口镇政府包村干部彭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给予夏邑县韩道口镇西厂村党支部书记顾清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给予夏邑县畜牧局副局长司文涛党内警告处分;8.给予夏邑县畜牧局卫生监督所北镇中心所工作人员李梦威行政记过处分。

夏邑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19日,我区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2批29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凯四西街大量临街商户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梁园区凯旋路与凯四西街交叉口往西整条街都是雕刻房、喷漆房,气味难闻,噪音扰民,晚上生产到很晚,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没有解决,举报人想让企业搬迁。

(1)经现场核查,举报属实。

(2)7月19日下午,梁园区政府组织办事处、城管、环保、工商、公安等单位联合执法,共查封涉嫌违法喷绘、雕刻及噪音污染商铺97家,并下达《商丘市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商户霍锐红予以行政拘留10日,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分子,切实维护了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追责情况

1.给予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汪望军通报批评;2.给予梁园区政府党组成员韩守业通报批评;3.给予梁园环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明诫勉谈话;4.给予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为民诫勉谈话;5.给予商丘市环境监察支队梁园大队大队长王玉东诫勉谈话;6.给予商丘市环境监察支队梁园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马验行政警告处分;7.给予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事处宣统委员刘颖行政警告处分;8.给予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张长领行政警告处分。

梁园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0日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7月21日—7月23日,我县陆续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4批22、23号)、(第5批28、29号)、(第6批30、31、35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了严厉查处。

一、第四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虞城县营盘镇红旗方便面厂,燃煤锅炉污染严重。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虞城县营盘镇红旗方便面厂正在生产,有燃煤锅炉2台,1台4蒸吨锅炉正在使用(2蒸吨锅炉1台未使用),有水除尘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调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因无脱硝脱硫设施产生异味。(2)针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对该企业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切割拆除,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

2.虞城县货场西路67号商丘市木兰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排放废气,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虞城县木兰食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商丘市翔波食品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正在生产,有燃煤锅炉2台,1台4蒸吨锅炉正在使用(6蒸吨锅炉1台,已废弃未使用),有水除尘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调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因无脱硝脱硫设施产生异味。(2)针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对该企业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切割拆除,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追责情况

1.给予虞城县环保局局长张博行政警告处分;2.给予虞城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兆峰行政记过处分;3.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孙晓伟行政记过处分;4.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郭义新行政记过处分;5.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锦行政记过处分;6.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陈陆营行政记过处分;7.给予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殷杰伟行政记过处分;8.给予虞城县大侯乡党委书记王广录党内警告处分;9.给予虞城县大侯乡党委副书记闻涛党内警告处分;10.给予虞城县大侯乡大气办主任高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第五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虞城县营盘镇东边鲁庄村红旗粮油食品厂使用燃煤锅炉,大气污染严重。曾向虞城县12369反映过,未解决。

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营盘镇东边鲁庄红旗粮油食品厂与第四批虞城县营盘镇红旗方便面厂是同一家企业。

在第四批第1个问题2小项中已作出说明。

2.虞城县货场西路商丘市木兰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排放废气,大气污染严重。环评手续造假,曾向当地12369热线举报。

环评手续造假,举报不属实;废气污染环境问题,举报属实。在第四批第2个问题2小项中已作出说明。

(二)追责情况

同第四批

三、第六批交办单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虞城县陈楼黑水沟垃圾污染环境。

(1)举报属实。经勘查陈楼沟北段(小学路—文明巷),长350米,已封闭110米,剩余240米未封闭。(2)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立即采取措施,对陈楼沟未封闭沟渠进行疏通、清淤,沟底部硬化,两侧砌砖墙,沟渠加盖预制板封闭等。确保5天内竣工。

2.商丘市虞城县张集镇村大型罐头厂,锅炉冒黑烟,排污水,污染环境。

(1)举报不属实,举报涉及企业为虞城县博达食品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位于张集镇张集村,主要产品为水果罐头,该厂未生产,无污染现象,厂区无生产原料及产品,建设有600立方米水污染处理设施一套,排水口无污水外排。该公司有4蒸吨燃煤锅炉1座,未使用,有水除尘污染防治设施一套。(2)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立即将燃煤锅炉拆除,限期更换为清洁能源锅炉。

3.虞城县营盘镇东500米红旗粮油食品公司,燃煤锅炉,冒黑烟,气味难闻。

举报属实,与第四批虞城县营盘镇红旗方便面厂、第五批营盘镇东边鲁庄红旗粮油食品厂是同一家企业。

在第四批第1个问题2小项、第五批第1个问题中已作出说明。

4.虞城县刘店乡开发区203省道东侧、连霍高速口往北2公里路东虞城县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冒黑烟,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1)举报不属实。经查,虞城县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刘店乡刘店开发区,负责人张广领,产品为方便面,建设有4蒸吨燃煤锅炉1座,有水除尘污染防治措施,该厂未生产,无污染现象,锅炉房、生产车间和设备布满灰尘、蛛网,现场调查时该厂处于半倒闭状态。(2)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对虞城县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的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限期更换为清洁能源锅炉。

(二)追责情况

无。

虞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 姬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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