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场所应急救护应普及
本报记者 张博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0-05-15 02:33
“在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指出: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系统,为危急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市人大代表宋静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商丘建设。这项工作既是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实事。
宋静指出,近年来,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公众场所,如公交车上、火车站、学校等场所,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有发生,受条件所限,专业医务人员难以在救援“黄金时间”内赶到现场,现场急救只能靠周围目击者及公众场所的服务人员来实现。因此,对公众场所的服务人员进行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和救护员培训,为公众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十分必要。这是建设健康商丘的需要,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宋静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将救护培训纳入公众教育范畴。加大宣教力度,提高公民急救意识和急救水平。支持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活动,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及防灾避险应急逃生演练。加强宣传,通过音、图、文、视等多媒体方式增加应急救援知识的趣味性,提高公众学习的积极性。借鉴外地市经验,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规范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以提高我市的应急救护的服务水平。
编辑: 贺宇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