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商丘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5年3月12日政协第四届商丘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5-03-13 07:5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商丘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至12日在商丘举行。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李公乐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吴宏蔚同志所作的政协第四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朱明伦同志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增选了政协第四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会议认为,2014年,中共商丘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开放,破解发展难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委员们对过去一年市政府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我市顺利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充满信心。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精神,围绕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2014年,市政协常委会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发挥作用,为促进和谐稳定、助推商丘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政协工作呈现出务实高效、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2015年市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把握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特点,积极探索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途径,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更加开拓进取的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干劲、更加务实重干的态度,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商丘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商丘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