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

文/本报记者 王 冰 图/通讯员 孔 平 信 焱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09-28 08:58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南桦(中)深入群众中间走访。

党组成员向检察长递交廉政承诺书。

看望慰问留守儿童。

举报宣传周期间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流动检察室”送法进农村。

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核心提示

“尚法生威,厚德致远”。

近年来,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基层院“八化”建设目标,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方向,以创新工作方式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2016年,该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其中2012年、2015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名。2015年7月,该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科学谋划发展思路

在工作中,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突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服务深化改革。通过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讲究办案策略,改进司法方式,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抓好三个发展”:

抓转型发展。立足夏邑实际,该院提出了推动发展的“三个转型”,即由重点工作突破向整体工作推进转型,由注重考评业绩向注重监督实效转型,由集中管理模式向参与管理模式转型。

抓稳步发展。他们制定《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发展规划》,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2013年至2017年的“发展年谱”,即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案件质量年、信息化建设应用年、队伍建设年、检察文化建设年,一年一个主题,确保工作持续科学健康发展。

抓品牌发展。他们把“抓亮点、树品牌、创一流”战略创新活动作为推动“八化”建设的重要载体,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挖掘和推出更多的工作经验、创新做法,树立起务实为民的夏邑检察形象。

更加注重反腐倡廉查办案件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该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3年以来,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2件2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连续四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突出五个着力”:

检察长带头办案,着力破解查案工作难题。该院突出查案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龙头地位,以“系统查、查系统”为基本方法,以整合全院资源为基本保障,紧紧依靠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支持,把握查案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加大反腐力度;大力推行查案工作领导攻坚责任制,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带头解决难题,带头抗压力、排阻力,做干警坚强后盾。

服务大局,着力推进案件办理。该院依靠县委支持推动办案。自觉坚持重特大案件、特别是敏感复杂案件向党委报告制度,最大限度争取党委的理解和支持,并坚持以查案为手段,积极为党委分忧,为政府解难。如在办理邱陈庄征地拆迁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时,该村村民因征地拆迁聚众群访,并阻挠县重点工程和谐大道的正常施工。该院反渎局及时介入,一方面依法快速查办拆迁中存在的职务犯罪,挖出蛀虫;另一方面,配合天龙湖改造指挥部和城关镇政府做好信访群众的沟通交流,安抚村民的情绪,稳定人心,有力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依靠上级院领导推动办案。在办理县民政部门有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案时,因涉案范围广、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很有可能诱发某种层次的社会动荡。但该嫌疑人社会关系比较复杂,案件存在查处的阻力和困难,在与县委沟通后,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安排人员现场督办,促使该案顺利侦结。

深挖窝案串案,着力保持适度查案规模。查办案件的震慑性,不是零敲碎打,而是挖窝带串,查处行业腐败、系统腐败,形成了“由办一案一人到一案多人、由查单独个案到关联多案”的办案模式。2012年,他们查处粮食、教育、养老保险等系统职务犯罪7案15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2013年,查处金融保险领域套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职务犯罪22案32人,涉案金额1096万元;2014年,查处套取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补助职务犯罪6案14人,涉案金额320万元;2015年,查处套取到户增收财政扶贫资金和民政扶贫资金职务犯罪11案22人,涉案金额610万元。

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办案效率。构建电话、信访、寻访、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解决案源匮乏的矛盾。建立“侦捕诉技警举”一体化侦查办案机制,举全院之力突破重大复杂案件,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难题。实行“特侦组”办案模式,跨部门挑选精干力量,攻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骨头案”、“疑难案”。实行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与法院“一对一”联络机制,定期督促协调,加快诉讼进度,实现职务犯罪案件诉讼常态化。

严把“四道关口”,着力提升案件质量。“线索筛选关”。办理每起案件都针对性摸排窝串案线索,深挖细查,以案带案,提高线索的准确度和成案率;“初查重心关”。把取证着力点从立案后的突审转移到立案前的初查,坚持“初查工作不做好,绝不接触被查对象”,一旦接触就要做到即使“零口供”也能“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证据至上关”。始终坚持一事多问、一证多取,让每起案件在进入法院前,都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程序规范关”。通过制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指导》等11项制度,把每一执法环节和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切实落实规范司法行为要求。2013年以来,该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不诉案,立查大案率和法院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更加注重维护稳定打击犯罪

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该院坚持立足本地实际,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自觉把服务群众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让检察工作接地气、贴民心。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做好两个强化”:

强化打击维护和谐。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上,办案效果有时等于社会稳定。因此,该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13年以来,共审查批准逮捕753案898人,提起公诉1042案1317人,追捕追诉82人,提出抗诉10案12人,法院改判8案10人。2013年办理的董某拐卖妇女案,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精品案件优秀奖”。

对影响全县大局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该院指派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办快结。他们先后从重从快办理了何某强奸杀人案,缅甸人路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某系列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案,程某某利用警察身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涉案金额高达3.5亿多元的耿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案1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撤案19案21人,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61人、不起诉16人。

强化监督维护正义。该院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扎实做好案件管理,严格把好案件进、出口审查关;加强流程监控和涉案财物监管,对法律文书进行同步审查和监督补正;积极督促办案部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2015年,共审查受理侦查监督类案件201案268人,公诉类案件476案623人,立案后进入案件管理程序的职务犯罪类案件33案54人,口头预警提示办案期限23次,监管涉案款物25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复制案卷材料60余次。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以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全面排查各个执法办案岗位、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综合人大代表审议意见、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进行坚决整治和重点防范。一年来,该院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8人,监督撤案2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4份,追捕漏罪犯10件10人。

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去年以来,该院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案2人,已被二审法院改判;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7件,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提出9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案件批准逮捕8案12人,提起公诉7案11人。

积极参加社区矫正,针对违法情形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6件,防止了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加强“两法衔接”督查,深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享的18个成员单位,逐一督查指导工作。期间,对业庙乡西街高某卤肉店、城关镇东光街某小吃摊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发出《移送立案建议书》,监督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品牌建设

持续提升工作效果

创新,是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该院始终把创新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基本手段,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打造五大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探索起诉书说理改革,提高办案说服力。2015年,他们在全省率先探索起诉书改革,出台《关于探索实施起诉书说理改革的意见》,全面实行起诉书释法说理制度,在现有起诉书中增加三项内容:在证据列举方面,通过逐项列举主要证据并阐述证据证明的主要内容,使起诉书指控具体犯罪事实的依据更加清楚明了;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论证,使证据的证明力、说服力在起诉书中得到充分显现;增加量刑建议内容,使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通过起诉书就能明白判处刑罚的依据和理由。截至去年年底,法院已判决126案133人,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26%,提请抗诉率下降99%,服判息诉率提升37%。此项探索改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地法官、律师、案件当事人都给予高度评价,此经验被高检院《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刊发。

第二个亮点是推行“六不”案件释法说理机制,提高检察公信力。他们实行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六不”案件释法说理机制,推动涉检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六不”案件决定不服的信访人,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当场答复不能解决问题的,进行公开答复,确保案件客观公正。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根据控申部门建议或者信访人申请,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听证,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2013年以来,共举行听证会6次,通过听证意见把3起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全部化解。2015年,在省、市检察院的支持帮助下,成功化解了长达23年的王某某申诉上访案件。在全省“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此案被作为典型进行了介绍。

第三个亮点是创新开展“流动检察室”工作,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该院在全省率先开展“流动检察室”工作,先后制定《流动检察室工作规程》《流动检察室与业务部门工作衔接有关规定》等10多项规章制度,对接访、监督、调解、宣传、便民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形成了集检察业务衔接平台、移动视频接访平台、便民服务信息查询平台和法制宣传阵地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他们坚持“让车子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充分发挥“流动检察室”灵活便捷、功能齐全的特点,常态化深入基层,零距离服务群众,把检察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做到街道社区、做到老百姓家门口。2014年以来,累计走访行政村73个,接待群众130余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32件,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7件,延伸了法律监督触角,被称为“建在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学习这一工作经验。

第四个亮点是推行“1+8”联动办案机制,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办理、线索移送、介入侦查、犯罪预防、监管保护等方面,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与公诉、侦监、反贪、反渎、预防、监所、民行、检察室等8个业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一做法被高检院在2015年第41期《公诉工作情况》上刊登,该院被命名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示范点。2016年3月,他们办理的李某某滥用职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第五个亮点是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扎紧案件质量“篱笆墙”。他们牢固树立“一起错案、满盘皆输”的观念,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石,扎紧案件质量“篱笆墙”。定期开展案件集中评查和专项评查活动,着力排查证据审查不细、司法办案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组织专项评查,分析规律性特点,总结办案经验。建立案件质量通报机制,不定期召集法院、公安有关部门人员举行案件质量分析通报会,深入查找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共同提升。三年来,共开展案件质量分析通报会12次,查找出法律术语使用不规范、论述笼统牵强、证据收集程序瑕疵等问题,形成了案件质量保障合力。

更加注重政治建检从严治检

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该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促进检察工作整体提升的根本保障,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三明三让”:

明规矩,让失职者担责。该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夏邑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从思想、组织、业务、效能、作风等五个方面对班子成员提出要求、立下规矩。实行新任职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召开任职承诺大会,由新任职干部就工作目标、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失职担责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并向党组递交任职承诺书。先后组织39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任职承诺,对2名考核不称职的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了调整。

明导向,让有为者有位。他们研究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凸显凭政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把优化班子结构、优化中层结构作为撬动工作的核心支点,通过能者上、庸者让,营造有为才有位、有位必尽责的良好氛围,对业绩突出的43名同志调整了工作岗位,其中5名干警进入了院领导班子序列。

明监督,让有责者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检察长与责任人廉政谈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综合运用手机廉政短信、干警廉政交流、数字廉政互动、违法违纪举报、两个责任展示等5个平台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干警常提醒、常督察、常通报。该院已连续多年干警零违纪、安全零事故、案件零错案、作风零投诉。

更加注重党委领导人大监督

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则是加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和源泉。在工作中,该院认真贯彻党委决策、人大决议,依法办好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事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建立“代表委员之家”,促进与代表委员互动,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树立两个意识”:

树立党委领导意识,确保政治方向。工作中,自觉坚持重特大案件、特别是敏感复杂案件向党委报告制度,最大限度争取县委的理解和支持,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坚持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先后出台了《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两区”建设工作方案》《关于依法快速办理危害产业集聚区发展职务犯罪的决定》等文件。截至目前,已查办涉商、涉企等职务犯罪案件19案28人,有力净化了全县的投资发展环境,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县委书记梁万涛评价该院是“好班长、好班子、好队伍、好思路、好业绩”。为表彰该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县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向县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四年内两次为全体干警每人晋升了一级工资,并奖励单位现金100万元。2016年6月,该院被县委、县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

树立人大监督意识,促进司法公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他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落实,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并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活动,及时、主动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2013年以来,专题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反贪污贿赂检察工作等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逐条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人大交办案事件,并把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事件纳入绩效管理,去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交办案事件2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召开驻夏邑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征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指导决策的重要依据。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采访最后,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南桦告诉记者,今后,他们将坚决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坚守法治、秉公司法,攻坚克难、奋发进取,为夏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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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
2016-09-28 08:58   文/本报记者 王 冰 图/通讯员 孔 平 信 焱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南桦(中)深入群众中间走访。

党组成员向检察长递交廉政承诺书。

看望慰问留守儿童。

举报宣传周期间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流动检察室”送法进农村。

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核心提示

“尚法生威,厚德致远”。

近年来,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基层院“八化”建设目标,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方向,以创新工作方式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2016年,该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其中2012年、2015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名。2015年7月,该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科学谋划发展思路

在工作中,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突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服务深化改革。通过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讲究办案策略,改进司法方式,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抓好三个发展”:

抓转型发展。立足夏邑实际,该院提出了推动发展的“三个转型”,即由重点工作突破向整体工作推进转型,由注重考评业绩向注重监督实效转型,由集中管理模式向参与管理模式转型。

抓稳步发展。他们制定《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发展规划》,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2013年至2017年的“发展年谱”,即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案件质量年、信息化建设应用年、队伍建设年、检察文化建设年,一年一个主题,确保工作持续科学健康发展。

抓品牌发展。他们把“抓亮点、树品牌、创一流”战略创新活动作为推动“八化”建设的重要载体,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挖掘和推出更多的工作经验、创新做法,树立起务实为民的夏邑检察形象。

更加注重反腐倡廉查办案件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该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3年以来,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2件2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连续四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突出五个着力”:

检察长带头办案,着力破解查案工作难题。该院突出查案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龙头地位,以“系统查、查系统”为基本方法,以整合全院资源为基本保障,紧紧依靠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支持,把握查案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加大反腐力度;大力推行查案工作领导攻坚责任制,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带头解决难题,带头抗压力、排阻力,做干警坚强后盾。

服务大局,着力推进案件办理。该院依靠县委支持推动办案。自觉坚持重特大案件、特别是敏感复杂案件向党委报告制度,最大限度争取党委的理解和支持,并坚持以查案为手段,积极为党委分忧,为政府解难。如在办理邱陈庄征地拆迁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时,该村村民因征地拆迁聚众群访,并阻挠县重点工程和谐大道的正常施工。该院反渎局及时介入,一方面依法快速查办拆迁中存在的职务犯罪,挖出蛀虫;另一方面,配合天龙湖改造指挥部和城关镇政府做好信访群众的沟通交流,安抚村民的情绪,稳定人心,有力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依靠上级院领导推动办案。在办理县民政部门有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案时,因涉案范围广、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很有可能诱发某种层次的社会动荡。但该嫌疑人社会关系比较复杂,案件存在查处的阻力和困难,在与县委沟通后,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安排人员现场督办,促使该案顺利侦结。

深挖窝案串案,着力保持适度查案规模。查办案件的震慑性,不是零敲碎打,而是挖窝带串,查处行业腐败、系统腐败,形成了“由办一案一人到一案多人、由查单独个案到关联多案”的办案模式。2012年,他们查处粮食、教育、养老保险等系统职务犯罪7案15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2013年,查处金融保险领域套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职务犯罪22案32人,涉案金额1096万元;2014年,查处套取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补助职务犯罪6案14人,涉案金额320万元;2015年,查处套取到户增收财政扶贫资金和民政扶贫资金职务犯罪11案22人,涉案金额610万元。

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办案效率。构建电话、信访、寻访、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解决案源匮乏的矛盾。建立“侦捕诉技警举”一体化侦查办案机制,举全院之力突破重大复杂案件,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难题。实行“特侦组”办案模式,跨部门挑选精干力量,攻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骨头案”、“疑难案”。实行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与法院“一对一”联络机制,定期督促协调,加快诉讼进度,实现职务犯罪案件诉讼常态化。

严把“四道关口”,着力提升案件质量。“线索筛选关”。办理每起案件都针对性摸排窝串案线索,深挖细查,以案带案,提高线索的准确度和成案率;“初查重心关”。把取证着力点从立案后的突审转移到立案前的初查,坚持“初查工作不做好,绝不接触被查对象”,一旦接触就要做到即使“零口供”也能“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证据至上关”。始终坚持一事多问、一证多取,让每起案件在进入法院前,都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程序规范关”。通过制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指导》等11项制度,把每一执法环节和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切实落实规范司法行为要求。2013年以来,该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不诉案,立查大案率和法院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更加注重维护稳定打击犯罪

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该院坚持立足本地实际,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自觉把服务群众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让检察工作接地气、贴民心。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做好两个强化”:

强化打击维护和谐。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上,办案效果有时等于社会稳定。因此,该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13年以来,共审查批准逮捕753案898人,提起公诉1042案1317人,追捕追诉82人,提出抗诉10案12人,法院改判8案10人。2013年办理的董某拐卖妇女案,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精品案件优秀奖”。

对影响全县大局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该院指派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办快结。他们先后从重从快办理了何某强奸杀人案,缅甸人路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某系列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案,程某某利用警察身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涉案金额高达3.5亿多元的耿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案1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撤案19案21人,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61人、不起诉16人。

强化监督维护正义。该院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扎实做好案件管理,严格把好案件进、出口审查关;加强流程监控和涉案财物监管,对法律文书进行同步审查和监督补正;积极督促办案部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2015年,共审查受理侦查监督类案件201案268人,公诉类案件476案623人,立案后进入案件管理程序的职务犯罪类案件33案54人,口头预警提示办案期限23次,监管涉案款物25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复制案卷材料60余次。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以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全面排查各个执法办案岗位、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综合人大代表审议意见、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进行坚决整治和重点防范。一年来,该院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8人,监督撤案2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4份,追捕漏罪犯10件10人。

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去年以来,该院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案2人,已被二审法院改判;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7件,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提出9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案件批准逮捕8案12人,提起公诉7案11人。

积极参加社区矫正,针对违法情形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6件,防止了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加强“两法衔接”督查,深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享的18个成员单位,逐一督查指导工作。期间,对业庙乡西街高某卤肉店、城关镇东光街某小吃摊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发出《移送立案建议书》,监督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品牌建设

持续提升工作效果

创新,是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该院始终把创新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基本手段,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打造五大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探索起诉书说理改革,提高办案说服力。2015年,他们在全省率先探索起诉书改革,出台《关于探索实施起诉书说理改革的意见》,全面实行起诉书释法说理制度,在现有起诉书中增加三项内容:在证据列举方面,通过逐项列举主要证据并阐述证据证明的主要内容,使起诉书指控具体犯罪事实的依据更加清楚明了;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论证,使证据的证明力、说服力在起诉书中得到充分显现;增加量刑建议内容,使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通过起诉书就能明白判处刑罚的依据和理由。截至去年年底,法院已判决126案133人,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26%,提请抗诉率下降99%,服判息诉率提升37%。此项探索改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地法官、律师、案件当事人都给予高度评价,此经验被高检院《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刊发。

第二个亮点是推行“六不”案件释法说理机制,提高检察公信力。他们实行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六不”案件释法说理机制,推动涉检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六不”案件决定不服的信访人,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当场答复不能解决问题的,进行公开答复,确保案件客观公正。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根据控申部门建议或者信访人申请,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听证,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2013年以来,共举行听证会6次,通过听证意见把3起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全部化解。2015年,在省、市检察院的支持帮助下,成功化解了长达23年的王某某申诉上访案件。在全省“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此案被作为典型进行了介绍。

第三个亮点是创新开展“流动检察室”工作,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该院在全省率先开展“流动检察室”工作,先后制定《流动检察室工作规程》《流动检察室与业务部门工作衔接有关规定》等10多项规章制度,对接访、监督、调解、宣传、便民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形成了集检察业务衔接平台、移动视频接访平台、便民服务信息查询平台和法制宣传阵地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他们坚持“让车子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充分发挥“流动检察室”灵活便捷、功能齐全的特点,常态化深入基层,零距离服务群众,把检察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做到街道社区、做到老百姓家门口。2014年以来,累计走访行政村73个,接待群众130余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32件,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7件,延伸了法律监督触角,被称为“建在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学习这一工作经验。

第四个亮点是推行“1+8”联动办案机制,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办理、线索移送、介入侦查、犯罪预防、监管保护等方面,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与公诉、侦监、反贪、反渎、预防、监所、民行、检察室等8个业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一做法被高检院在2015年第41期《公诉工作情况》上刊登,该院被命名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示范点。2016年3月,他们办理的李某某滥用职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第五个亮点是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扎紧案件质量“篱笆墙”。他们牢固树立“一起错案、满盘皆输”的观念,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石,扎紧案件质量“篱笆墙”。定期开展案件集中评查和专项评查活动,着力排查证据审查不细、司法办案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组织专项评查,分析规律性特点,总结办案经验。建立案件质量通报机制,不定期召集法院、公安有关部门人员举行案件质量分析通报会,深入查找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共同提升。三年来,共开展案件质量分析通报会12次,查找出法律术语使用不规范、论述笼统牵强、证据收集程序瑕疵等问题,形成了案件质量保障合力。

更加注重政治建检从严治检

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该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促进检察工作整体提升的根本保障,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三明三让”:

明规矩,让失职者担责。该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夏邑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从思想、组织、业务、效能、作风等五个方面对班子成员提出要求、立下规矩。实行新任职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召开任职承诺大会,由新任职干部就工作目标、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失职担责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并向党组递交任职承诺书。先后组织39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任职承诺,对2名考核不称职的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了调整。

明导向,让有为者有位。他们研究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凸显凭政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把优化班子结构、优化中层结构作为撬动工作的核心支点,通过能者上、庸者让,营造有为才有位、有位必尽责的良好氛围,对业绩突出的43名同志调整了工作岗位,其中5名干警进入了院领导班子序列。

明监督,让有责者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检察长与责任人廉政谈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综合运用手机廉政短信、干警廉政交流、数字廉政互动、违法违纪举报、两个责任展示等5个平台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干警常提醒、常督察、常通报。该院已连续多年干警零违纪、安全零事故、案件零错案、作风零投诉。

更加注重党委领导人大监督

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则是加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和源泉。在工作中,该院认真贯彻党委决策、人大决议,依法办好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事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建立“代表委员之家”,促进与代表委员互动,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树立两个意识”:

树立党委领导意识,确保政治方向。工作中,自觉坚持重特大案件、特别是敏感复杂案件向党委报告制度,最大限度争取县委的理解和支持,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坚持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先后出台了《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两区”建设工作方案》《关于依法快速办理危害产业集聚区发展职务犯罪的决定》等文件。截至目前,已查办涉商、涉企等职务犯罪案件19案28人,有力净化了全县的投资发展环境,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县委书记梁万涛评价该院是“好班长、好班子、好队伍、好思路、好业绩”。为表彰该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县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向县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四年内两次为全体干警每人晋升了一级工资,并奖励单位现金100万元。2016年6月,该院被县委、县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

树立人大监督意识,促进司法公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他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落实,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并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活动,及时、主动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2013年以来,专题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反贪污贿赂检察工作等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逐条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人大交办案事件,并把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事件纳入绩效管理,去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交办案事件2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召开驻夏邑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征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指导决策的重要依据。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采访最后,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南桦告诉记者,今后,他们将坚决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坚守法治、秉公司法,攻坚克难、奋发进取,为夏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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