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委、市政府在“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开放、全民大创业”实践活动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放开、决策放胆、政策放宽、机制放活的新的执政境界,丰富实践活动内涵,引领思想解放冲动,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推进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商丘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规定,永城市委、市政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实施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
成立全民创业服务组织,实行“保姆式”服务,负责承办、协办、督办一切行政审批手续,规定时限,限期办结。市财政每年预算1000多万元创业发展基金,用于补助各类创业主体创业期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和中小企业贴息、补贴、风险补偿、奖励兑现等。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优秀中青年干部带头创业,经个人申请,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经组织考察批准,可作为科级干部人选离岗招商引资,原身份和工资待遇不变,一年内单独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生产性项目,且一个年度内实际到位资金1500万元以上的,除享受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外,原为一般干部的明确为副科级干部,原为副科级干部的明确为正科级干部。
农民创办种、养、加工和流通型项目,享受补助、贴息、疫病防治等优惠政策,在用地、证照等方面优先办理;到城镇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在选购经济适用房和子女入学、参军等方面,与市民同等对待;在城区有固定住所或固定投资项目的,可办理城市户口,享受市民待遇,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财产分配继承权。
对返乡创业和外来创业者,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兑付。
面粉、食品、饲料、旅游开发等现有企业再创业,凡当年产值或上缴税金同比增长50%以上,且进入省级同类企业前10强的,给予企业当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80%的财政支持;新组建固定资产亿元以上项目的,前两年实际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全额支持,后三年减半支持;获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上市经营的,市政府分别给予20或30万元的奖励。
建立领导干部帮扶制度,县级领导干部和市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至二名下岗失业人员,乡镇干部每人联系一至两个农户,进行帮扶创业。
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相继培养和树立了一批行业创业典型,使分层次创业学有先进、赶有标杆。
激励政策前行,监督落实跟进。
为保障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规定、支持全民创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永城市委、市政府同步制定了《永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明确问责事项、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全过程跟踪问效,全方位监督落实。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在全民创业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贯彻执行政令不力,作风不实、纪律松驰,阻碍全民创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问责办法》予以严肃追究;分别给以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调离工作岗位,或采取停职、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问责方式,追究责任。从完善公共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上,保障全民创业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大”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永城市委、市政府通过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炒热思想,解读政策,把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举措传送到千家万户,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一个干部创事业、农民创家业、能人创实业、企业创大业的热潮正蓬勃兴起。如今的永城大地,到处焕发出滚烫的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