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个人进行补充公示的公告
中国双拥网 2013-05-16 16:59
现将拟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个人江苏省邳州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曹迎军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凡认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全国拥政爱民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 磊、吴传俊
联系电话:010—58123126、66736341、84233499
电子邮件:gulei@mca.gov.cn、biaozhang@mohrss.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邮政编码:100721
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全国拥政爱民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编辑: 姬艳峰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