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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丘市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清廉商丘建设工作方案
2022-10-10 01:06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中共商丘市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清廉商丘建设工作方案

近日,中共商丘市委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清廉商丘建设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清廉商丘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委关于清廉河南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今后五年目标任务,致力打造“七个强市”,着力聚焦“十项任务”,全力推进清廉商丘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进清明政治引领工程

(一)实施理论武装铸魂行动。一是进一步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二是持续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完善领导干部专题党课制度。三是开展实施红色文化研究行动。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深入挖掘我市的先进典型和生动实践,推出更多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突发重大意识形态和舆情事件,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调度、亲自处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二)实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一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完善政治监督动态清单。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等,推动闭环办理融入工作各环节。聚焦省委、市委重要部署,结合政治监督重点事项清单及单位工作实际,对政治监督重点事项和工作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因时因势调整监督工作重点。二是强化执行,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压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压实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借助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政治监督。三是深化政治巡察,坚决查处和防治“七个有之”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高度政治警觉,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高度警惕、毫不手软,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严格督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推动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察,探索纵向联动、定向联动、横向联动,积极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建立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三)实施政治生态优化行动。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构建“简”“减”同志关系、“严”“严”组织关系。将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列入党内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分级分类抓好学习,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教育;将《准则》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严重违反《准则》规定的,放任违反《准则》行为发生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时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简单简约的上下级关系,防止形成“小圈子”和人身依附。规范党内称呼,呈文报件一律称同志,办文办会去除繁文缛节。二是全面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评价。每年开展1次常态化分析研判,一届党委任期内开展1次综合性分析研判。强化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结果的运用,研判结果作为评价被研判单位政治生态的主要依据,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参考。三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开展十九大以来“行贿人”情况大起底,探索建立“行贿人”台账;开展市管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摸底澄清工作,强化对“裸官”等重点人群监管工作;深化“一人多证”专项清理成果运用,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夯实防逃工作基础;对目前正在办理的追踪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通力合作。四是深化提升以案促改,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有案必改、因案制宜”,分类推进分级实施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制度监管漏洞,补齐机制短板,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五是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将党委(党组)抓廉洁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党建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抓廉洁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深度挖掘古代先贤、革命先烈的清廉事迹,用好家规家训、民间典故、红色基地等鲜活教材,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创建一批体现时代特色反映廉洁文化的公益广告、影视作品;坚持线上线下并重,打造网站、微信、电视、报纸立体式传播平台,推进廉洁文化广泛有效传播,持续培育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惠民固本强基行动。一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全面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工作,搭建“干群夜话”乡村振兴平台,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档案管理、薪酬激励、教育培训等制度,进一步畅通基层党员干部上升渠道。二是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一批设施完善、治安良好、文明法治、群众满意的平安示范村庄(社区)。三是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工作,聚焦社保基金、学生营养餐、义务教育“双减”、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楼盘化解处置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助推创造高品质生活,严肃查处在就业创业、优抚补助、减税降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持续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合实际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完善群众点题、及时纠治、推动整改工作机制。

二、推进清廉政府提质工程

(五)实施监督促治提升行动。一是持续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创新开展“智慧监督”。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探索建立党风政风监督信息综合平台,优化升级乡村振兴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监督”建设,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分类汇总,通过工作联席会、情况通报等形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深化实践探索、统筹联动“四项监督”,以专项治理或阶段性重点监督检查任务为抓手,将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坚持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夯实党委(党组)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建立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六)实施权力运行阳光行动。一是增强党务公开规范性、透明度、覆盖面,完善党务公开反馈评议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编制完善本级本部门党务公开清单,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内容,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化;落实党务公开情况定期调研、征询意见机制,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建立党务公开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其他各领域办事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涉及市场主体、重点行业帮扶政策、减税降费和扩大有效投资的政务公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政务公开,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政务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三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构建市、县、乡三级政府信息发布平台,集成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四是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推进“小切口”立法,用好“小快灵”立法方式,积极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基地建设;健全地方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于2022年底前修改完善立法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解释和宣传工作。五是强化人大监督职权。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制度;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组织专题询问和代表视察、审查批准预决算、督办代表建议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发挥好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作用。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七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不断细化岗位流程及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入场”“交易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标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加“阳光、廉洁、高效”。

(七)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一是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按照国务院公布的中央设定的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发布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把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二是优化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在开发区全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实行“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区域评估”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审图。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深入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改革,实行水电气暖联合报装。三是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各级各相关部门以办事群众、工作人员两种身份,进窗口、走流程、跑系统、入基层,全面体验办事服务,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推进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建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各级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大厅和窗口原则上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经同级政府批准不整合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标准提供规范化服务。五是加强“好差评”结果运用。继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开展以数据为支撑、结果为导向的“好差评”工作推进情况年度评价。六是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出台商丘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分批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和办事指南。建设市县统一标准的一件事联办平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窗口),建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新机制。七是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推动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完善充实放权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八是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按照“一县(市)一个省级开发区”原则,重点打造13个开发区,建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引领区、现代农业合作区、改革开放先导区、豫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九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县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县(区)统筹能力。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十是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对市委的工作部署当天要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办理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一般要求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一个月内提出解决方案,并按方案抓推进、抓落实,所有事项都要按期销号清零,形成抓工作的闭环。十一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完成“十四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夯实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全面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扎实开展“双公示”工作整改提升;不断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

(八)实施新型政商关系涵养行动。一是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的学习贯彻,监督落实“九要”“九不得”正负面清单。二是搭建政商交流沟通平台。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用好重点项目建设“早餐会”制度;建好用好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设立企业服务热线,完善企业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受理企业投诉,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三是认真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聚焦“企业投资、技改、研发、智能化、升规入统、上市培育、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等八个方面,帮助企业破解瓶颈制约,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四是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设立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不成事”问题受理平台,健全完善涉及政商交往和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受理、移送和督办机制,深化“反对贿赂·亲清政商”教育活动,让政商交往保持健康态、实现正循环。五是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利用市工商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中华工商时报》《河南工商界》《商丘日报》以及商丘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平台,用活用好“企业家大讲堂”,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的发展成就和企业家的典型事迹。

三、推进清正干部塑造工程

(九)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育苗”行动。一是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墩苗育苗”计划综合比选工作。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进一步树牢干部到基层培养、在基层成长、从基层选拔的鲜明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最前沿、重点项目建设攻坚主战场,面向全市采用综合比选方式选拔一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任职后到市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专班、万人助万企、乡村振兴前沿、重点改革发展攻坚一线等工作,进一步激励年轻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二是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发达地区交流挂职锻炼。常态化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文旅文创融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绿色转型、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年轻干部。把年轻干部培养和教育监督管理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运用好谈心谈话、日常提醒、警示教育、督促检查等手段,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帮助年轻干部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激发内生向上动力,让年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确保健康茁壮成长。

(十)实施能力作风“强筋壮骨”行动。一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攻坚。完善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的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办好“商丘大讲堂”“企业家大讲堂”,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二是学好用活红色资源。举办优秀剧目展演活动,用好用活淮海战役陈官庄纪念馆、“老坚决”潘从正纪念馆、秣坡红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大力选树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三是持续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三项机制。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完善容错纠错、报备免责、问责会审等机制,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核查处理、澄清保护等机制,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诬告陷害者适时曝光、进行惩戒,持续形成震慑效应;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十一)实施严管严治“驱虫防病”行动。一是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为重点,及时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市领导和专家教授授课,组织干部到淮海战役陈官庄纪念馆等红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到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监狱等接受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探索实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程录音录像备查制度。层层抓实抓好谈心谈话制度,市级领导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与分管市直单位、联系县(市、区)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同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1次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沟通,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机制。三是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紧盯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扎实做好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严查快处等工作,着力查处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通报一批“节日腐败”典型案例。运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基层观测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掌握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表现,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四是严查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加强对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开发区、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日常监督,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途径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以案促改。

四、推进清朗社会构建工程

(十二)实施清廉机关创建行动。一是开展铸魂赋能行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体系。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对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传达学习、成效考评、整改落实、监督问责等机制。二是开展“守纪律”行动,做到履职规范、用权规范、清正廉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权力制约、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等机制,建设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法治机关、廉洁机关,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强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新征程、新担当、新作为”机关作风整治行动,建立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常态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纠治“怕、慢、假、懒、乱”等“机关病”。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充分运用红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三是开展“勇担当”行动,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举办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等培训班,建立健全党员志愿服务及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等机制,深化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农村党组织、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对帮扶等工作。四是开展“严落实”行动,做到行动高效、落实到位。研究制定清廉商丘机关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清廉机关工作责任清单,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选树一批党建工作有力、业务工作一流、作风形象良好的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清廉机关示范点。

(十三)实施清廉企业创建行动。坚持把建设清廉企业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让清廉之风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领域和环节。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推动清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进企业党建与清廉建设深度融合,确保市属国有企业总部、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商会、协会、民营企业成立党组织。开展清廉教育。发挥好商丘师范学院华商学院(企业家研修中心)作用,深入开展清廉教育,定期组织企业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深入企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员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的能力。二是突出体系建设,推动清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深化防范机制。根据“党组织设置到哪里、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建有党组织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建立纪检组织或者设置纪检委员。完善现代企业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廉洁风险防范制度、权力监督约束制度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制度,以制度保障清廉企业建设。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依法依规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贯彻落实《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丘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明确公私界限、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倡导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自觉以“亲”“清”为标尺,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三是突出氛围营造,推动清廉文化不断培育涵养。构建清廉文化。指导各类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深入挖掘清廉元素,总结提炼清廉文化理念,开展个性化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打造清廉阵地。指导各类企业将清廉阵地建设融入自身建设总体规划,立足现有条件,因地制宜、融合建设,打造廉政教育馆、清廉厂区、清廉车间、清廉长廊、清廉书吧以及廉洁文化路、场、室等清廉阵地。四是突出服务支持,推动清廉成效不断辐射扩散。组织开展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将清廉建设成效作为参与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清廉企业精神”的挖掘和弘扬。引导民营企业组织开展“清廉榜样”评选,带动企业员工争做清廉守纪、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榜样,切实将榜样力量转化为前进奋发的动力。

(十四)实施清廉学校创建行动。把清廉建设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形成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职工清廉从业、学生清廉修身的良好育人生态。一是加强师德建设,严守职业情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规章制度,提高教师依法从教、廉洁从教意识。二是规范从教行为,保持清廉教风。持续开展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工作,严禁乱订滥发教辅资料、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现象。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加大违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项目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学校项目报建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流程;学校经费管理要规范内部控制,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等。四是强化后勤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自愿就餐原则,推广和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学生校服的选用采购坚持自愿原则,倡导、鼓励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五是加大帮扶力度,优化资助服务。加强学校资助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资助体系,加大帮扶力度,提升资助工作精准化管理水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六是规范入学流程,实行阳光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拒收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招收借读生、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培训考试、收取择校费、新增大班额等行为。

(十五)实施清廉医院创建行动。一是建立健全医疗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医德医风建设等制度机制,围绕收红包、吃回扣、欺诈骗保、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及用药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打好电子病历升级战,精准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建设。二是深化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务人员薪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医疗体制改革。出台市级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和消毒供应中心,实现市县之间、医共体之间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三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编制人事薪酬制度,严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对医共体实行按管辖居民人头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

(十六)实施清廉村(社区)创建行动。一是推进清廉村(社区)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健全落实村(社区)组织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工作例会、议事决策、联席会商等制度,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日常管理、岗位职责、监督考核等制度,推动村(社区)组织高效运行。二是深入开展廉政勤政教育。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村(社区)宣传栏、公开栏、展板、网站等文化资源和服务设施,打造清廉文化广场。通过举办清廉活动,推进清廉文化进村(社区)、进庭院、进家庭。加强教育培训。将党的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意识等纳入村(社区)工作者培训重要内容。三是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六个统一”“五个规范”,建立完善三级协作、权力公开、乡案县审、以案促改“四项机制”。四是推广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指导管理和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同步开展提级监督和提级指导管理“双提”工作,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使用质效。

(十七)实施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一是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负责人审核审批。对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公职人员,尤其是担任负责人的党政领导干部(包括退休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严格落实人员选派、酬劳获取、工作经费列支、差旅费开支等有关规定。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实现党的组织应建尽建。推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大力推进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二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加强行风整顿治理。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登记管理部门职责有效融合,有效统筹政治功能与业务职责。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巡察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双随机抽查审计、等级评估与执法监督之间有机联动和结果运用。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审计监督。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三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筑牢清廉清风阵地。督促各社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治理架构、资金使用、日常运行等方面加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规范社会组织商业行为。

(十八)实施清廉家庭创建行动。一是征集亲情助廉文化作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总结归纳、提炼创作弘扬传统美德、体现时代要求、符合核心价值、贴近生活实际的廉洁自律、清廉治家格言、警句、家规家训,以书法、绘画、篆刻、剪纸、摄影等多种形式书写展现。二是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开展参观家风家教示范基地、家风馆等活动,教育领导干部要从严管好亲属子女,规范涉外行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好“家门关”,严格约束亲属子女,用爱和亲情守护廉洁家风。三是推出一批“廉洁治家”最美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发现、挖掘、推介一批具有家国情怀、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清廉家风和勤俭节约美德的“最美家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爱岗与爱家结合起来,激励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家国情怀。四是加强家风馆建设。推动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抓好“廉内助”、家庭“清廉港湾”等清廉家庭建设,注重发现、培养和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建设特色家风馆。

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清廉河南建设商丘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负起统筹协调职责,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方案,排在第一位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负起牵头责任。工作专班定期向市委报告清廉商丘建设情况;各县(市、区)党委,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任务落实情况。

(二十)精准督促指导。把清廉商丘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巡察、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专班推进、专人负责、专题督查。清廉河南建设商丘工作专班要及时进行工作调度,适时进行调研评估和规范提升,不断完善政商关系涵养、廉洁文化培育、清廉单元创建、政治生态评价等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十一)突出示范引导。将清廉商丘建设与地方、部门、行业、领域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清廉+”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商丘建设的工作动态、显著成效、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守正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确定一批清廉建设典型示范点,以一地一域的清廉创建为全市的清廉建设提供方法路径,以清廉商丘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全省清廉建设增辉添彩。

编辑: 贺宇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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