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丘  |  专题  |  网视  |  图片  |  金融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丘要闻
永城市检察院 永城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开展联合专项督查活动
2022-03-17 02:58   记者 王 冰 郭峻峰 通讯员 胡仲宇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近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永城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组成检查组,对东、西城区30余家药店经营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检查组对照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抽查的全国40余种“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发现的问题清单,对辖区范围内的药店出售“消”字号产品情况进行覆盖式排查,重点检查消毒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报告等。同时,向相关人员宣传药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以及违法销售的法律后果,并提醒消费者如何辨别抗(抑)菌制剂,预防被误导。

通过检查,发现多家药店销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永城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督查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监管合力,把该项活动做深做细做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编辑: 张书豪   责任编辑:李瑾瑜
  相关阅读:
百姓呼声 进入频道 >>
现场督办后坑洼路面 ...
远看是车道 近看成了...
非加急业务 暂不予换发护照
6岁以下幼儿在户籍所在地接种疫苗
精彩图片 进入频道 >>
就诊需要预约 进院亮...
草莓降价
新蒜上市 价格不低
旖旎春色醉人心
党媒推荐 进入频道 >>
版权声明:商丘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经协商授权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370-2628098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主管: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主办: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商丘网联系电话:0370-2628098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0120156001 豫ICP备05019403号 公网安备 41140202000008号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