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1-05-10 00:5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提升我市质量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21〕1号)等规定,现就开展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商丘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在商丘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质量领先。围绕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管理科学,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

3.技术创新。坚持创新发展,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加强科技研发、建设智能工厂、推广智能生产方面成效显著,对所在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标杆示范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国家重大事件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倾斜。

三、评审标准

商丘市市长质量奖评选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于6月30日前,自愿向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二)受理及审查。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反馈到申报单位。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进入评审环节。

(三)评审及审议。组织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等要求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排序,提出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经市长质量奖评委会审议,提出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四)审定及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拟奖名单进行审定,确定获奖单位并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报表彰。对通过公示的获奖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市长质量奖证书、奖牌和奖金。

五、有关事项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查把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提名推荐,参加本届市长质量奖评审。

(二)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地各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要严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

(三)《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cjgj.shangqiu.gov.cn/)上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

申报联系单位: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联系电话:0370—2799007

申报联系邮箱:sqzlk@163.com

评审监督电话:0370—2028002

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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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2021-05-10 00:53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提升我市质量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21〕1号)等规定,现就开展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商丘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在商丘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质量领先。围绕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管理科学,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

3.技术创新。坚持创新发展,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加强科技研发、建设智能工厂、推广智能生产方面成效显著,对所在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标杆示范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国家重大事件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倾斜。

三、评审标准

商丘市市长质量奖评选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于6月30日前,自愿向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二)受理及审查。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反馈到申报单位。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进入评审环节。

(三)评审及审议。组织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等要求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排序,提出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经市长质量奖评委会审议,提出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四)审定及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拟奖名单进行审定,确定获奖单位并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报表彰。对通过公示的获奖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市长质量奖证书、奖牌和奖金。

五、有关事项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查把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提名推荐,参加本届市长质量奖评审。

(二)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地各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要严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

(三)《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cjgj.shangqiu.gov.cn/)上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

申报联系单位: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联系电话:0370—2799007

申报联系邮箱:sqzlk@163.com

评审监督电话:0370—2028002

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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