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1-02-02 07:28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春节放假日期通知如下:
2021年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放假,共7天。
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倡导市民群众在商过新年,非必要不出商,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春节假期。
2021年2月1日
编辑: 张晨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