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律援助部门四项措施支持复工复产
记者 郭峻峰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0-03-05 07:55
近日,我市法律援助部门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全力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
这四项措施是,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要求,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助力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充分运用“百度法律援助地图”“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方便受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大力推动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农民工到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日指派;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于群众因疫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与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协作机制,依法合理审查经济困难标准,明确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的人员范围,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警察、军人、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截至3月3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3件,其中刑事案件164件(含16件法律帮助案件),民事案件15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编辑: 曹娟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