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携手清“四乱” 保护河水清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郭 玺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9-10-31 00:24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河流生态环境,近日,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组与县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就宁陵县辖区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水清”专项行动。
巡查组对照商丘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的河道“四乱”清单,对宁陵县辖区河道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先后到赵村、孔集、石桥、柳河、逻岗等乡镇实地查看,共开展联合巡查8次。就巡查中发现的赵村乡李庄东杨店支渠左岸河口外5米存在建筑垃圾问题,现场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就张弓镇废黄河卧龙桥段存在黑臭水体、违法建筑问题,柳河镇上清水河吕河闸段存在大量漂浮垃圾问题,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公益诉讼检察组现场拍照取证,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乡镇政府整改。
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公益诉讼检察组副组长解振宇告诉记者:“我们加强与水务局、乡镇政府的沟通联系、同向发力,共同为推进河流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一份力量。”
截至目前,该院针对河道“四乱”问题分别向相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督促其依法履职。目前,宁陵县辖区河流“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河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据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介绍,今后,该院将持续跟进、长效监管,以“检察蓝”守护河流生态环境,为宁陵大地河晏水清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