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错谁担责”是堂交通普法课
张西流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9-07-08 00:47
赔偿比例7:3,行人负主要责任。近日,杭州交警对一起因行人随意穿越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做出以上责任裁定。从“谁弱谁有理”到“谁错谁担责”,规则意识正在社会生活最细微处得到重视和确立。(7月6日《工人日报》)
时下,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在一些人身上根深蒂固,甚至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由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严厉禁止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纳入了规范范围,使治理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有法可依。
发生交通事故,“谁错谁担责”,是一堂生动的交通普法课,其警示和教育意义不容小视。事实上,这起事故的处理结果,应成为交警部门查处行人交通违法的实践标本。比如,对于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即便是没有引发交通事故,也要对行人实施行政处罚,情节轻微者,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者,实施行政拘留;对于行人因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被机动车撞了,无论后果如何,均由行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行人因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而引发的撞死撞伤他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追究行人的刑事责任。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