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季 哲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9-06-11 04:13

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9年2月27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学,专题研究,决心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整改工作。目前,《商丘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全文在商丘市人民政府和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全面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好,围绕反馈意见,改进作风,全面整改,持续推进经济结构提质行动、生态功能提升行动、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环境治理提效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建设,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推动商丘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奋斗目标贡献商丘力量。

《整改方案》明确指出在整改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问题导向、全面整改,长短结合、有序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五个原则,并明确了3个方面的整改目标。一是落实生态文明更加自觉。绿色发展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头脑中深深扎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绿色发展逐步成为自觉行动。二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督察反馈的58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力争2019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降至91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45天以上;包河颜集断面、沱河小王桥断面、包河马桥断面、惠济河砖桥断面、沱河张板桥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Ⅴ类,大沙河包公庙断面、浍河黄口断面、东沙河业庙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其他市控断面水质达到市定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7.7%,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依据省农业农村厅指标分解意见,完成省下达我市的2019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累计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任务,累计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整改方案》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的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出督察反馈的58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定了多方面的重点措施: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和宣传,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共识,在思想上始终与中央要求、省委省政府部署保持高度统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当作最迫切的发展理念树立起来、当作最大的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推进“三大保卫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扎牢环保制度笼子。坚持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以制度落实推动行动自觉,进而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打赢攻坚“三大战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精准、精确、精细”,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严格落实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六控”措施,重点打好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全面清洁、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五个标志性攻坚战役。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强化河(湖)长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商丘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重点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河行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战役,统筹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我市粮食和人居环境安全。四是加快实施经济结构调整“四大行动”。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和“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焦化等8大类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化工、商砼企业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调整能源结构,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2号),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提高电力用煤比例,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3万吨以内(不含永城市)。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除热电联产项目以外,全市不再核准“十三五”期间新投产的燃煤发电项目。改善运输结构,落实《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增加铁路货运比例,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鼓励钢铁、电力、焦化等大型生产企业减少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物流基地等货运枢纽建设,同步实施周边配套道路畅通工程,完善物流集散地周边集疏运通道。坚持货车远程分流,确定远程分流路线和绕城通道路线,完善通行条件。加快实施生态功能提升行动,按照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发展规划,在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各县(市、区)城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编制完善一个生态功能或生态体系规划。全力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坚持把国土绿化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突出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围绕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治理,严格监管,着力实现污染治理提效目标。2019年,在市区主城区和部分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进,2020年年底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3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6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整改领导。市委、市政府明确由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追责问责组、信息宣传组,共同推动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订落实具体的整改方案。二是夯实整改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对照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结合本县(市、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县(市、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总责、亲自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力推进整改。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旬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梳理存在问题。同时,结合攻坚战调度会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列出整改清单,定期调度,加强督办,跟踪落实。建立核查评估制度,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四是定期进行抽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实行定期抽查,对各县(市、区)交办案件每季度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五是严格工作问责。对县(市、区)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要严肃严厉问责。要建立整改责任清单,逐一确定整改责任领导、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对整改不力或出现反弹的,要厘清责任,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对工作尽职的干部要给予保护。六是强化信息上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负责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2019年6月24日前,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同时抄送牵头单位。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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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9-06-11 04:13   季 哲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9年2月27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学,专题研究,决心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整改工作。目前,《商丘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全文在商丘市人民政府和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全面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好,围绕反馈意见,改进作风,全面整改,持续推进经济结构提质行动、生态功能提升行动、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环境治理提效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建设,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推动商丘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奋斗目标贡献商丘力量。

《整改方案》明确指出在整改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问题导向、全面整改,长短结合、有序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五个原则,并明确了3个方面的整改目标。一是落实生态文明更加自觉。绿色发展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头脑中深深扎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绿色发展逐步成为自觉行动。二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督察反馈的58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力争2019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降至91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45天以上;包河颜集断面、沱河小王桥断面、包河马桥断面、惠济河砖桥断面、沱河张板桥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Ⅴ类,大沙河包公庙断面、浍河黄口断面、东沙河业庙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其他市控断面水质达到市定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7.7%,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依据省农业农村厅指标分解意见,完成省下达我市的2019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累计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任务,累计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整改方案》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的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出督察反馈的58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定了多方面的重点措施: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和宣传,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共识,在思想上始终与中央要求、省委省政府部署保持高度统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当作最迫切的发展理念树立起来、当作最大的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推进“三大保卫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扎牢环保制度笼子。坚持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以制度落实推动行动自觉,进而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打赢攻坚“三大战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精准、精确、精细”,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严格落实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六控”措施,重点打好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全面清洁、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五个标志性攻坚战役。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强化河(湖)长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商丘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重点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河行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战役,统筹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我市粮食和人居环境安全。四是加快实施经济结构调整“四大行动”。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和“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焦化等8大类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化工、商砼企业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调整能源结构,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2号),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提高电力用煤比例,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3万吨以内(不含永城市)。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除热电联产项目以外,全市不再核准“十三五”期间新投产的燃煤发电项目。改善运输结构,落实《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增加铁路货运比例,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鼓励钢铁、电力、焦化等大型生产企业减少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物流基地等货运枢纽建设,同步实施周边配套道路畅通工程,完善物流集散地周边集疏运通道。坚持货车远程分流,确定远程分流路线和绕城通道路线,完善通行条件。加快实施生态功能提升行动,按照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发展规划,在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各县(市、区)城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编制完善一个生态功能或生态体系规划。全力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坚持把国土绿化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突出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围绕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治理,严格监管,着力实现污染治理提效目标。2019年,在市区主城区和部分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进,2020年年底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3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6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整改领导。市委、市政府明确由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追责问责组、信息宣传组,共同推动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订落实具体的整改方案。二是夯实整改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对照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结合本县(市、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县(市、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总责、亲自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力推进整改。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旬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梳理存在问题。同时,结合攻坚战调度会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列出整改清单,定期调度,加强督办,跟踪落实。建立核查评估制度,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四是定期进行抽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实行定期抽查,对各县(市、区)交办案件每季度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五是严格工作问责。对县(市、区)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要严肃严厉问责。要建立整改责任清单,逐一确定整改责任领导、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对整改不力或出现反弹的,要厘清责任,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对工作尽职的干部要给予保护。六是强化信息上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负责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2019年6月24日前,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同时抄送牵头单位。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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