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放假安排的通知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9-04-02 03: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日期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