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意识从小教起
吴 涛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10-23 02:18
广东东莞一位叫吕远霞的女律师,无疑是一个懂得以平视的目光和态度对待孩子的妈妈。
也许是出于职业习惯,这位妈妈与10岁儿子五年间签署了4份协议,这4份协议均是有关生活细节的,诸如规范限制看动画片的时间、生活奖惩、零花钱的给付和使用等。近日《北京青年报》披露了这一趣事,引发网友和媒体的关注。律师妈妈对记者表示,五年间,孩子对协议从被动签署到主动参与成长了不少,习惯了在协议中充当“乙方”的儿子,也越来越意识到了规则的重要性。
首先让我欣赏的,是这位妈妈对孩子平视的态度。
心理学认为,平视一般表现为对传播与沟通对象平等相待的一种行为。在社会生活中,许多人往往对同事、朋友等社会地位相似的人表现出随意和相互认同的态度,并且常常能够愉快地交谈,因为觉得自己与这个人在很多方面的条件是相似的、平等的,故而情不自禁地与对方保持一种平等交流的关系。但是,家长对孩子,则往往会居高临下地以“教育者”的姿态出现,很难做到平视。而吕远霞则不同,她不把“黄口小儿”视为年幼无知,而是像对待朋友一样推心置腹,使得母子间形成一种相互尊重的关系,因此会产生有效的沟通。
其次让我欣赏的,是这位妈妈教孩子从小养成遵守规则好习惯的教育方式。
有教育家说,所谓教育,实质上就是培养习惯。积久成性、司空见惯,是谓习惯。好的习惯,助人加速成长成才;坏的习惯,则可能使人误入歧途。培养好习惯并非易事,需要从小教、慢慢抓,往往要经历从“刻意而不自然”到“刻意而自然”再到“不刻意而自然”的过程。至于规则,则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既然是共同遵守,则不分男女、不分长幼,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可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往往对在电梯上打闹、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的“熊孩子”视而不见,对诸如此类的顽劣行为不但不加以制止,有的甚至采取放任态度,他们错误地认为“孩子还小,长大了自然就好了。”殊不知,孩子的事情无小事,活泼的天性可以发扬,但同时需要正确的引导和及时的管教,而以天性为借口来掩盖孩子不遵守公共规则的错误,实际上是在不知不觉中给孩子的未来埋下了隐患。
第一粒纽扣扣错了,后面的纽扣就跟着都会扣错。孩子的坏习惯,正是在家长一次次微小的放纵中慢慢形成的。父母的态度就是孩子的镜子,你对待规则的态度摆正了,孩子自然就不会走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