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中院审委会
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尚林杰 王慧珍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9-20 07:32
近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凤翔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发表意见。
此次审委会讨论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冯某故意杀人一案。
在认真听取主审法官汇报的案件事实、证据、合议庭意见及审委会委员对案件的存疑点讨论后,王凤翔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发表意见。
王凤翔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的重要举措,是法检两家加强联系沟通、相互倾听意见、加强协作的一个有效机制,对强化法律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意义重大,是法检两家的共同责任。
王凤翔就落实好此项制度提出:要提高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审判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落实好这一制度,对法检两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意义重大;要共同落实。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共同体,都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肩负共同职责,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监督和被监督只是法律上、工作上分工不同,职能不同。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促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使审委会成为法检两家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通过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方式形成共识,总结提炼司法经验,促进法检两家工作良性互动;要讲求实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定责任,法检两家应按照“两高”实施意见落实好这项制度,避免形式化。会前两家应充分沟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相关问题,确保发言质量。列席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充分、理性探讨,争取达成共识,共同把案件办得扎实、过硬,使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