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答市民100问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9-19 06:56
一、关于国家卫生城市
1.什么是国家卫生城市?
答:卫生城市分省级、国家级两个级别。1989年10月,全国爱卫会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全国开展了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活动,从而拉开了创卫的序幕。国家卫生城市,是指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组验收鉴定,而评选出的卫生优秀城市。
2.国家卫生城市评审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家卫生城市评审每3年一个周期,分为申报、评审、命名、复审四个步骤。在申报阶段,由申报城市向省爱卫会提出申请报告,收到城市申报后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全国爱卫会接到推荐报告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申报。在评审阶段,包括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国家卫生城市自命名后,每三年复审一次。复审方式以暗访为主,并根据需要进行明查。根据复审结果,全国爱卫会对符合标准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命名。
3.国家卫生城市是终身制吗?
答:国家卫生城市不是终身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开展的工作。国家将不定期组织复查,复查形式以暗访为主,第一次复查不合格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第二次复查不合格者,将撤消其荣誉称号。
4.为什么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答: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是在总结爱国卫生工作的基础上,把城市卫生工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逐步走上综合治理,治本为主,分步实施,科学管理的轨道。这一转变标志着城市爱国卫生运动跨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践证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是培育社会文明卫生新风,提高市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需要。
5.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哪些内容?
答: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共8大项,40条内容。其中8大项包括:(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三)市容环境卫生;(四)环境保护;(五)重点场所卫生;(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未完待续)